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16

816.“他有两角如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揭秘启示录 #603

603.“也能使尽可

603.“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他们向那些不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的人发出诅咒。“拜兽像”表示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因为“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AR 579, 580, 588, 597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被杀害”表示属灵地被杀害,也就是被定罪,或受诅咒(AR 325节,以及其它各个地方);“被杀害”因表示被定罪,或受诅咒,所以也表示被宣布为异端分子并被逐出教会,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一个人就被视为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在神职人员当中,那些在学校和学院就吸收了称义奥秘的学者,尤其那些因这些东西而以学问为骄傲的人,就是这样做的。这些人谴责所有与他们的想法不同的人,只要他们敢,就会猛烈抨击他们。
我可以这样说,那些吸收了这些奥秘,由此在这个世界上不断以学问为为骄傲的人,到了灵界如此恼怒那些只崇拜主,不承认唯信是救赎的唯一途径的人,以至于一看见他们,并远远地感受到主的神性气场和包围他们的仁爱气场,就勃然大怒,怒火中烧。由于那些只崇拜主的人是这样,所以那龙被描述为他们的死敌;如启示录:
他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 15, 17)
又:
三个污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召集他们去赴那神全能者大日的争战。(启示录16:13-16; 19:19, 20; 20:8-10)
又:
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杀了那两个见证人,把他们的尸首扔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又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启示录11:7-9)
“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表示弃绝,如同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AR 5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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