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38.(2)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证明一切事物都源于爱和智慧。从爱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这就是所感受到的,爱通过快乐变得明显,或说爱在快乐中显示它自己,快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只由真理构成,并以光的愉悦影响它的对象,当这种愉悦被感知到时,它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或一切良善的复合体,智慧是各种真理或一切真理的复合体。但后者和前者都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因此,教会有两个要素,被称为仁爱和信仰。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由仁爱和信仰构成的;事实上,这两者必须在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其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爱,并被称为仁爱;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仰,并被称为信仰。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爱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或说使得爱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仰的愉悦,使得愉悦被称为真理,或说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快乐和愉悦将生命赋予良善和真理;没有来自快乐或愉悦的生命,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事实上是不能生育的。
实际上,爱的快乐有两种;似乎与智慧有关的愉悦也有两种,即:良善的爱之快乐和邪恶的爱之快乐,因而对真理的信之愉悦和对虚假的信之愉悦。这两种爱之快乐因它们在其主体中所产生的感受而被称为良善;这两种信之愉悦因它们所引起的感知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这些在理解力中,所以它们实际上是真理。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对立,一种爱之良善是良善的,另一种爱之良善是邪恶的,一种信之真理是真实的,另一种信之真理是虚假的。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像太阳的热,这热使植物硕果累累、茁壮成长,使土壤肥沃,使有用的树木和田间的庄稼丰产;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得像伊甸园,即耶和华的园子,或像迦南地。而这爱的真理的愉悦就像春天的阳光,或像照在插满美丽花朵的水晶瓶上的光,它使花朵绽放,散发出甜美的香气。但邪恶的爱之快乐就像炙烤并毁灭,或运作于不毛之地或有害植物,如荆棘和蒺藜的烈日之热;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成阿拉伯沙漠,那里潜伏着九头蛇和火蛇或毒蛇。而它的虚假的愉悦就像冬天的阳光,或像照在装满在醋中游动的蛆虫和臭虫的瓶子上的光。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赋予自身形式,或说构建自身,并用真理包裹自身,从而把自己与其它一切良善区分开来。此外,属于同一家族的各种良善会把自己捆成捆,还会包裹这些捆,从而把它们自己与其它家族区分开来。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从人体大大小小的各个部位清楚看出来。由于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之间存在着恒定不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人的心智以同样的方式形成。
由此可知,人的心智内在是由属灵实质构成的,外在是由属世实质构成的,最后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其爱之快乐是良善的心智内在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而其爱之快乐是邪恶的心智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它的邪恶通过虚假被捆成捆,而前一种心智的良善通过真理被捆成捆。由于良善和邪恶的这种捆成捆,主说:
稗子必须褥出来,捆成捆烧掉,叫人跌倒的,也要这样。(马太福音13:30, 40-41; 约翰福音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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