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253.(3)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尚未关闭的属世人的性质。对那些过着些许仁爱生活,却对真正的真理知之甚少的人来说,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也没有关闭。原因在于,属灵层级是通过爱与智慧,或热与光的结合而被打开的;唯独爱或唯独属灵之热无法打开它,唯独智慧或唯独属灵之光也无法打开,但结合在一起的这两者能打开。因此,如果不知道产生智慧或光的真正真理,爱就不足以打开属灵层级,只是将它保持在被打开的可能性中。这就是它没有关闭的意思。像这样的情形可见于植物界,因为唯独热不能使种子和树木长成植被,但与光结合的热能实现这一点。要知道,一切真理属于属灵之光,一切良善属于属灵之热,良善通过真理打开属灵层级;因为良善通过真理产生功用,功用就是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获得其本质。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尚未关闭者死后的命运是这样:他们仍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故在天堂最低的区域,在那里有时会吃些苦,或在某个更高天堂的边缘地带,在那里好像在傍晚的光中。因为如前所述,在天堂和那里的每个社群中,光都是从中间到边缘逐渐减弱,那些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神性真理之人在中间,而那些拥有少量真理的人在边缘。那些从其宗教那里只知道有一位神,主为他们受苦,也知道仁与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却不再费心了解何为信,或何为仁的人就拥有少量真理;而事实上,信本质上就是真理,真理是多方面的,而仁是人在职业中从主所做的一切工作;当人避恶如罪时,他就从主做这一切。正如前面所说的,目的是原因的一切,结果是藉由原因的目的的一切。目的是仁爱或良善,原因是信仰或真理,而结果是善行或功用。由此清楚可知,能被引入行为的仁不超过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相结合的仁的量。仁通过这些真理进入行为,并赋予它们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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