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3.“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表示试探,以及后来,来自良善真理在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当中的植入就通过这些而来。这从“圣徒的耐心”(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信仰”是指真理的植入;“圣徒”是指那些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而是指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因为人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变得属灵。“信仰”表示真理的植入,因为人的信仰就是从心里承认的真理;除非真理从心里被承认,否则它无法成为一个人自己的信仰;这就是为何旧约处处不提信仰,而是提到真理以取代之。事实上,教会存在于其中的古人完全不知道信除了是真理之外,还能是别的什么。他们的确说,他们信神;但他们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认识并理解真理,同时意愿并实行它们,而且这都是出于主。由此清楚可知,“信仰”表示真理的植入。
“圣徒的耐心”表示信徒,或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所受的试探,因为“耐心”表示属灵的耐心,也就是在经受试探上的耐心;那些在自己里面与包含在唯信的信条中并粘附于它的虚假作战的人就拥有这种耐心;因为唯信被来自属世人,以及被错误应用、由此被歪曲的圣言的推理确认。“耐心”就是指当这些人与虚假争战时,他们所受的试探。
路加福音中的“耐心”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你们以你们的耐心拥有你们的灵魂。(路加福音21:16, 17, 19)
这些话论及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他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并被处死”,以及“为主的名被恨恶”描述了那时信徒将因真理而经受的试探;“父母,弟兄,亲戚,朋友”是指那些属于同一个教会,但却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交与死亡”和“被恨恶”表示他们经受试探;因此,“你们以你们的耐心拥有你们的灵魂”表示真理的生命在虚假当中的保存,“灵魂”表示真理的生命。
同一福音书:
那撒在好地里的,就是那些以简单而善良的心听了圣言,又持守,以耐心结出果实的人。(路加福音8:15)
“以耐心结出果实”表示实行真理和良善,尽管他们生活在虚假和邪恶当中,也就是生活在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当中。以赛亚书以这些话描述了主在试探中的耐心,祂所受的试探是最严酷的:
祂受逼迫,又受苦,却像羊羔一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
“受逼迫”表示试探;“受苦”表示它们的严酷;“不开口”表示耐心。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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