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2.“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表示那些给别人灌输虚假的人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这从“剑”和“他必被剑杀”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在此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此,“用剑杀人”表示通过虚假摧毁真理,以及灌输虚假。“他必被剑杀”是指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这些人之所以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是因为他们因虚假而向自己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地狱就向他敞开。因为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他不可能在这两者之间;因此,当有人向自己关闭天堂时,他就向自己打开地狱,而从地狱涌出的,只有邪恶之虚假,他充满这些虚假。然而,能关闭天堂的,只是邪恶之虚假,而不是其它虚假。因为有各种各样的虚假,例如:无知的虚假,宗教的虚假,出于误解圣言的虚假;简言之,通向邪恶生活,或从邪恶生活发出的虚假因来自地狱而关闭天堂。由此清楚可知,“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表示那些给别人灌输虚假的人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
主对彼得所说的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凡动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2)
之所以对彼得说这话,是因为他代表信之真理,也代表信之虚假;因此,“动剑和死在剑下”表示接受信之虚假,并因它而灭亡。
这“兽”所表示的人,也就是通过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就是那些“用剑杀人,并被剑杀”,也就是给别人灌输虚假,自己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之人,因为唯信的信条排除一切真理,并弃绝一切良善。唯信排除一切真理,是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我们只因这一点而得救,即:“主为我们的罪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拿走了律法的定罪,从而救赎了我们。”由于他们的渴望是,单单他们称之为信本身的这一个原则就使人得救,他们不用努力学习真理,尽管正是真理教导人必须怎样生活,而这些真理多种多样。唯信弃绝良善,这一点从这个信条本身可推知,这个信条是唯信称义,无需善行;因此,对神之爱的本质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被视为无关紧要。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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