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12

812.“若有人用剑

812.“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表示那些给别人灌输虚假的人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这从“剑”和“他必被剑杀”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在此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此,“用剑杀人”表示通过虚假摧毁真理,以及灌输虚假。“他必被剑杀”是指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这些人之所以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是因为他们因虚假而向自己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地狱就向他敞开。因为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他不可能在这两者之间;因此,当有人向自己关闭天堂时,他就向自己打开地狱,而从地狱涌出的,只有邪恶之虚假,他充满这些虚假。然而,能关闭天堂的,只是邪恶之虚假,而不是其它虚假。因为有各种各样的虚假,例如:无知的虚假,宗教的虚假,出于误解圣言的虚假;简言之,通向邪恶生活,或从邪恶生活发出的虚假因来自地狱而关闭天堂。由此清楚可知,“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表示那些给别人灌输虚假的人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

主对彼得所说的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凡动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2)

之所以对彼得说这话,是因为他代表信之真理,也代表信之虚假;因此,“动剑和死在剑下”表示接受信之虚假,并因它而灭亡。

这“兽”所表示的人,也就是通过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就是那些“用剑杀人,并被剑杀”,也就是给别人灌输虚假,自己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之人,因为唯信的信条排除一切真理,并弃绝一切良善。唯信排除一切真理,是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我们只因这一点而得救,即:“主为我们的罪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拿走了律法的定罪,从而救赎了我们。”由于他们的渴望是,单单他们称之为信本身的这一个原则就使人得救,他们不用努力学习真理,尽管正是真理教导人必须怎样生活,而这些真理多种多样。唯信弃绝良善,这一点从这个信条本身可推知,这个信条是唯信称义,无需善行;因此,对神之爱的本质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被视为无关紧要。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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