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08

808.启13:9.

808.启13: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随之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的接受。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一个理解并听从主在圣言中的教导之人(参看AE 108, 180, 255节);因此,这句话也表示那些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之所以也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是因为“有耳,并听”表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理解真理属于思维,感知良善属于情感;这两者都属于耳朵或听觉,因为进入耳朵的东西也进入理解力的视觉,以及意愿的情感;因此,“耳朵”和“听”表示听从和服从。因此,“听”某人表示理解,向某人“侧耳”表示服从,“听从”是指这两者。

如前所示,教会的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信只是一种空虚的信,因为它不包含来自任何真理的生命;我在此简要说明什么是得救之信。得救之信就是相信主是世界的救主,祂是天堂的神和大地的神,通过降世给自己披上拯救所有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这些真理生活之人的能力。前面(AE 803节)解释了那些能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都是谁,就是那些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之人;因为人的内在通过如此行而洁净,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人就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人被主引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并接受它们,也意愿并实行它们。这信就是得救之信。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主要的意思是,他们应当接受并相信: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在基督教会,尤其在那里的学者当中,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观念已经完全被摧毁,只在简单人当中还留有一丝痕迹,这难道不奇怪吗?因为简单人认为神是一个人,而不像学者那样认为神是没有人的形式的一个灵。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有智慧的上古之人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头上围绕光环的一个人的概念,这从古人的著作,以及他们的绘画和雕像清楚看出来。此外,从亚当的时代直到亚伯拉罕、摩西和众先知,所有属教会的人都认为神是一个人。他们还看到一个人形式的神,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一个人形式的神就是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这个地球的居民从远古时代就有神-人,或神性人身的观念,这一点从他们的偶像,以及像非洲人那样从内在思考和感知的外邦人的观念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几乎所有星球的居民那里(可参看一本单独的小著《宇宙星球》)看出来。人之所以对神性有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它是从天堂流入的;事实上,在天堂,没有人能思想神,除非神处于人的形式。如果他不这样想,那么他对神的思维就会破灭,他自己则从天堂坠落。这是因为人的形式是天堂的形式,天使的一切思维都照着天堂的形式进行。然而,对神的这种观念作为一切观念之首,却在当今世上的学者当中被根除了,可以说到了这种程度:当仅仅说神是一个人时,他们就不能思想它。

这就是为何甚至从教会建立之初,他们就把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了;由此导致很少有人在想到主时,会想到祂的神性,而是认为祂跟他们自己一样,是一个人。然而,凡对神性持有这种观念的人,无论他是谁,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一旦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就会被赶回去。因此,这就是“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主要意思。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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