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8.启13: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随之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的接受。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一个理解并听从主在圣言中的教导之人(参看AE 108, 180, 255节);因此,这句话也表示那些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之所以也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是因为“有耳,并听”表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理解真理属于思维,感知良善属于情感;这两者都属于耳朵或听觉,因为进入耳朵的东西也进入理解力的视觉,以及意愿的情感;因此,“耳朵”和“听”表示听从和服从。因此,“听”某人表示理解,向某人“侧耳”表示服从,“听从”是指这两者。
如前所示,教会的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信只是一种空虚的信,因为它不包含来自任何真理的生命;我在此简要说明什么是得救之信。得救之信就是相信主是世界的救主,祂是天堂的神和大地的神,通过降世给自己披上拯救所有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这些真理生活之人的能力。前面(AE 803节)解释了那些能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都是谁,就是那些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之人;因为人的内在通过如此行而洁净,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人就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人被主引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并接受它们,也意愿并实行它们。这信就是得救之信。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主要的意思是,他们应当接受并相信: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在基督教会,尤其在那里的学者当中,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观念已经完全被摧毁,只在简单人当中还留有一丝痕迹,这难道不奇怪吗?因为简单人认为神是一个人,而不像学者那样认为神是没有人的形式的一个灵。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有智慧的上古之人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头上围绕光环的一个人的概念,这从古人的著作,以及他们的绘画和雕像清楚看出来。此外,从亚当的时代直到亚伯拉罕、摩西和众先知,所有属教会的人都认为神是一个人。他们还看到一个人形式的神,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一个人形式的神就是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这个地球的居民从远古时代就有神-人,或神性人身的观念,这一点从他们的偶像,以及像非洲人那样从内在思考和感知的外邦人的观念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几乎所有星球的居民那里(可参看一本单独的小著《宇宙星球》)看出来。人之所以对神性有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它是从天堂流入的;事实上,在天堂,没有人能思想神,除非神处于人的形式。如果他不这样想,那么他对神的思维就会破灭,他自己则从天堂坠落。这是因为人的形式是天堂的形式,天使的一切思维都照着天堂的形式进行。然而,对神的这种观念作为一切观念之首,却在当今世上的学者当中被根除了,可以说到了这种程度:当仅仅说神是一个人时,他们就不能思想它。
这就是为何甚至从教会建立之初,他们就把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了;由此导致很少有人在想到主时,会想到祂的神性,而是认为祂跟他们自己一样,是一个人。然而,凡对神性持有这种观念的人,无论他是谁,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一旦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就会被赶回去。因此,这就是“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主要意思。
73.第二天,一些相信预定论和归算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好像喝醉了,不是因为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正如全能是神性,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说,秩序的律法与包含在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仅成千上万,而且是数亿万;神受圣言中与祂自己有关的律法约束,人则受与他有关的律法约束。如果神性全能受律法约束,那么它算什么呢?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全能就不是绝对的。这难道不是让神的权力还不如世俗的专制君主吗?他尚且能易如反掌地改变正义的法律,也能不受限制地行动,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律法约束,我们就觉得自己好像喝醉了,或快要昏倒了,除非立刻得到一些补救措施;因为根据我们的信仰,我们习惯祈求父神为了祂的儿子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拯救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中减损丝毫。因此,我们认为用神自己的任何律法的锁链来捆绑神是严重的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他们说完就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看出他们的迷惘,就说:“我会向主祈求,从祂那里给你们提供补救措施,使你们清楚明白这个问题;但目前我只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出于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并照之统治的秩序;祂赋予宇宙及其每个部分以自己的秩序,赋予人以自己的秩序,赋予动物、鸟类、鱼类、虫子,每棵树,甚至每片草叶以各自的秩序。但为了举例说明,我简要提及以下秩序:为人类规定的秩序律法是,他要从圣言为自己获得真理,属世地反思它们,并尽可能地理性反思它们,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信仰。神那一方的秩序律法是,祂会以其神性之光接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信仰,属世信仰本身只是知识和说服。只有这样信仰才能成为救赎的信仰。仁爱也是如此。但我们要提一些细节。按照神的律法,神不能赦免任何人的罪,除非人遵守他的律法,停止这些罪。神也不能使人属灵地重生,除非人遵守他的律法,使自己属世地重生。神不断努力使人重生,从而救赎他;但祂无法做到这一点,除非人预备自己成为一个接受的容器,从而为神铺平道路并开门。在少女成为新娘之前,新郎不能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自己保管钥匙;但当少女成为新娘时,她就把钥匙交给新郎或丈夫。
“神不能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除非祂成为人;祂也不能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除非祂的人身先是像一个婴儿的人身,然后像一个孩童的人身,也除非后来这人身形成它的父可以进入的一个容器和住所。这是通过祂应验圣言中的一切,也就是说,应验其中的一切秩序律法而完成的;只要祂完成这项工作,祂就与父合一,父也与祂合一。提出这几点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看到,神性全能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它的治理被称为圣治,是按着秩序来的,它不断照其秩序的律法行动,直到永恒;它不能反对它们,也不能改变它们的任何一个粒子,因为秩序及其一切律法就是祂自己。”
说完这些话,一道明亮的金色光芒透过屋顶倾泻而下,形成在空中飞行的基路伯;它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但只照到后脑勺,还没有照到额头上,因为他们喃喃自语道:“我们还是不知道什么是全能。”我说:“当你们更充分地理解刚才所听到的话时,这一点会揭示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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