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7.“从创世以来被杀”表示从现在教会建立之初,其在人身里面的神性就没有得到承认。这从“被杀的羔羊”和“创世”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或被杀死的羔羊”是指不被承认(参看AE 315a, 328a,b节),在此是指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创世”是指教会的最初建立。因为在圣言中,“世界”表示各种事物,即总体上的世界,以及其中的善人和恶人,也只表示世上的恶人,因而表示地狱。“世界”还与“地”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教会;这也是此处的“创世”,以及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王要向那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
当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时,主也不被承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没有被视为神,仅被视为一个不能施行拯救的人。尽管人们从《亚他那修信经》以为,主是从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然而,他们却将祂的人性或人身与祂的神性分离,由此可推知,他们可以说把主分成两个位格,并称这两个位格为二性,以至于主作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一回事,作为马利亚的儿子是另一回事。由于他们由此将主分裂,所以没有人能靠近祂,除非他愿意靠近一方面作为神,另一方面作为人的主。关于主的这种观念从教会建立之初就存在了,这一点可从创始人的著作,以及后来他们子孙的著作明显看出来。
从教会开始的时候起,主就在教会中被如此分裂,因为他们不理解圣言。事实上,在主提到父的地方,人们以为父是指与祂的人身不同的神性,尽管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很清楚地看到,主是由被称为父的真正神性孕育的,因此这真正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一样;而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位格。令人惊奇的是,《亚他那修信经》,也就是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教义,以明示的条款教导了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人留意它。他们没有留意它,这一点已经从我与来世或死后的许多人的交谈中向我清楚显明了,无论有学问的,还是没有学问的,他们都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他们认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在祂的人身之上的一个神性位格,坐在父的右手边。因此,他们还说,他们没有留意主的这些话: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由此可见,教会从一开始就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这就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所表示的。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在照文字依次解释这些事之前,有必要预先说明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就是祂亲身实施最后审判之时起,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却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看似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被允许比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中的其他人停留时间更长,最后被允许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被允许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仿造天堂,他们也确实仿造了大量天堂。但是,当这些(伪天堂)急剧增加,甚至到了拦阻高层天堂和地上世人之间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的地步时,主就施行最后的审判,驱散这些假想的天堂。这事是以这种方式成就的:他们藉以伪装成基督徒的外在事物被夺去,他们为魔鬼所在的内在事物被打开;然后他们看上去便如他们本来的样子(即里表一致),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各自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投入地狱;这事在1757年完成。关于这次普遍审判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册子。
现予以解释:“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以及审判(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表示主(808节结尾)。宝座之所以显为“白色”,是因为审判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167,379节)。宝座之所以显为“大”,是因为审判也通过神性良善来施行,而“大”论及良善(656,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述),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驱散;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陆地(参看260,331节);但那里的陆地,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就这样被驱散了,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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