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7.“从创世以来被杀”表示从现在教会建立之初,其在人身里面的神性就没有得到承认。这从“被杀的羔羊”和“创世”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或被杀死的羔羊”是指不被承认(参看AE 315a, 328a,b节),在此是指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创世”是指教会的最初建立。因为在圣言中,“世界”表示各种事物,即总体上的世界,以及其中的善人和恶人,也只表示世上的恶人,因而表示地狱。“世界”还与“地”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教会;这也是此处的“创世”,以及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王要向那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
当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时,主也不被承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没有被视为神,仅被视为一个不能施行拯救的人。尽管人们从《亚他那修信经》以为,主是从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然而,他们却将祂的人性或人身与祂的神性分离,由此可推知,他们可以说把主分成两个位格,并称这两个位格为二性,以至于主作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一回事,作为马利亚的儿子是另一回事。由于他们由此将主分裂,所以没有人能靠近祂,除非他愿意靠近一方面作为神,另一方面作为人的主。关于主的这种观念从教会建立之初就存在了,这一点可从创始人的著作,以及后来他们子孙的著作明显看出来。
从教会开始的时候起,主就在教会中被如此分裂,因为他们不理解圣言。事实上,在主提到父的地方,人们以为父是指与祂的人身不同的神性,尽管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很清楚地看到,主是由被称为父的真正神性孕育的,因此这真正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一样;而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位格。令人惊奇的是,《亚他那修信经》,也就是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教义,以明示的条款教导了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人留意它。他们没有留意它,这一点已经从我与来世或死后的许多人的交谈中向我清楚显明了,无论有学问的,还是没有学问的,他们都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他们认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在祂的人身之上的一个神性位格,坐在父的右手边。因此,他们还说,他们没有留意主的这些话: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由此可见,教会从一开始就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这就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所表示的。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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