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07

807.“从创世以来

807.“从创世以来被杀”表示从现在教会建立之初,其在人身里面的神性就没有得到承认。这从“被杀的羔羊”和“创世”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或被杀死的羔羊”是指不被承认(参看AE 315a, 328a,b节),在此是指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创世”是指教会的最初建立。因为在圣言中,“世界”表示各种事物,即总体上的世界,以及其中的善人和恶人,也只表示世上的恶人,因而表示地狱。“世界”还与“地”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教会;这也是此处的“创世”,以及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王要向那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

当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时,主也不被承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没有被视为神,仅被视为一个不能施行拯救的人。尽管人们从《亚他那修信经》以为,主是从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然而,他们却将祂的人性或人身与祂的神性分离,由此可推知,他们可以说把主分成两个位格,并称这两个位格为二性,以至于主作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一回事,作为马利亚的儿子是另一回事。由于他们由此将主分裂,所以没有人能靠近祂,除非他愿意靠近一方面作为神,另一方面作为人的主。关于主的这种观念从教会建立之初就存在了,这一点可从创始人的著作,以及后来他们子孙的著作明显看出来。

从教会开始的时候起,主就在教会中被如此分裂,因为他们不理解圣言。事实上,在主提到父的地方,人们以为父是指与祂的人身不同的神性,尽管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很清楚地看到,主是由被称为父的真正神性孕育的,因此这真正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一样;而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位格。令人惊奇的是,《亚他那修信经》,也就是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教义,以明示的条款教导了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人留意它。他们没有留意它,这一点已经从我与来世或死后的许多人的交谈中向我清楚显明了,无论有学问的,还是没有学问的,他们都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他们认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在祂的人身之上的一个神性位格,坐在父的右手边。因此,他们还说,他们没有留意主的这些话: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由此可见,教会从一开始就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这就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所表示的。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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