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6.“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表示被所有没有通过从主重生而变得属灵的人(承认)。这从“名字”和“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是指他们的品质;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一个事物或一种状态的品质,因为在灵界,人没有如在自然界那样的名字,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对此,参看AE 676节);“记在羔羊生命册上”是指处于对主的爱和信(对此,参看AE 199, 222, 299节),因而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属灵;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和信的人变得属灵,因为他们的爱和信是属灵的;他们也被称为重生的,由“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来表示。由此清楚可知,“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不是指他们的名字在那里,而是指他们的品质是这样,即:他们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属灵。
前面已经说明被教会的全体成员接受的信是什么,也就是相信父神差遣圣子,好通过祂可以有挽回祭,怜悯,救赎和拯救;还相信神的儿子担当了我们的罪孽,祂为我们代求,祂的功德被归于那些怀着信靠和信心祈求它的人;前面还说明,所有这些都是空洞的词语,照学者那样来理解,其中没有任何真理,因而没有任何拯救。这些都是其中没有任何真理的空洞词语,这一点从圣言关于主降临和祂受苦的原因的教导明显看出来,即:祂降世是为了拯救人类,否则人类将在永死中灭亡,祂通过征服侵扰凡来到这个世界并离开世界之人的地狱,同时荣耀祂的人身而拯救他们,因为这样祂就能使地狱永远臣服。地狱的这种臣服,连同祂人身的荣耀,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试探,并通过在这些试探中所获得的不断胜利而实现。祂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的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
主为这两个原因降世,并由此将人类从永死中拯救出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主降临之前,地狱没有处于秩序;因此,地狱与天堂之间没有平衡,而是地狱这一方胜过了天堂。然而,人被置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此,凡在主降临之前从天堂流入人的东西都因地狱的超强能力而被地狱拦截。因此,为了恢复被摧毁的平衡,主乐意降世,并在那时完成一次最后的审判,征服地狱。通过这种方式,主为自己获得能力去拯救那些从祂那里信祂、爱祂的人。这些事只有通过主取得一个人身才能付诸实施;原因在于,神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带来这些结果,因为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作工或行动,就是在完全中作工或行动。神性能力的真正力量在终端或终端事物中;因此,主的力量属于在其人身中的主,因为这力量在终端中。这是主降世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祂可以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而不是其它方式,祂才能使地狱永远臣服,因为这样祂就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或终端事物,由此在完全中永远行动。祂的神性运作以这种方式甚至延伸到最低层的世人那里,或延伸到世上的终端那里;否则,它只抵达天上的第一批人那里,并间接通过这些人和接下来的一批人抵达最低层,也就是世人那里;因此,如果这些人退让,如就在主降临之前所发生的情形,那么在世人中间的神性运作就会停止,因此,他们将没有得救的方法。主通过在世上取得的人身所进行的神性运作被称为祂的直接流注,该流注甚至抵达终端,或说最低层的世人。
这些是两个方法,人通过这两个方法拥有被称救赎的拯救。这拯救被称为通过祂的血实现的救赎,因为对地狱的征服,连同主人身的荣耀,只有通过被允许从地狱进入祂自己的试探才能实现,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由此可见,主降世不是为了安抚父,感动祂去怜悯,也不是担当我们的罪孽,从而把它们除去,同样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因祂功德的归算,或代求,或直接的怜悯而得救,因而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因信这些事而得救,更不是因这信所激发的信心得救,因为这种信心确认不真实的东西,因而确认不属于信的东西。人若知道主为何降世,又知道所有相信并实行祂的教导之人被祂,同时被祂里面的父拯救,而不是被与祂分离的父拯救,就能清楚看出,教会的领袖所教导的关于救赎的许多事必须按照不同于他们对这些事的解释的方式来理解。
当十字架受难即将来临时,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祂征服了地狱: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27, 28, 31)
同一福音书: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力量强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以大能施行拯救;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成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59:16–21)
主因征服了地狱而赐给七十个门徒战胜魔鬼的权柄(路加福音10:17, 19)。
主还在约翰福音中教导,祂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主由此荣耀了这人身:
犹大出去后,耶稣说,现在人子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同一福音书: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又: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论及祂的受难。“荣耀”是指作成神性。由此可见,除非主降世,并成为人,通过这种方式把所有信祂、爱祂的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否则没有一个人能得救。因此,要认识到,没有主,就没有救恩。这就是主道成肉身的奥秘。
902.由于此处如启示录中的其它许多经文一样提到“作为”,此处说“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这表示属灵生命,所以要说一说属灵生命是如何获得的,又是如何被当今的信仰摧毁的。属灵生命只有通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才能获得。十诫概括了这些诫命,即: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这些诫命就是必须遵行的诫命,因为当一个人如此行时,他的作为或行为就是良善,他的生命就变得属灵;一个人避开并恨恶邪恶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意愿并热爱良善。
事实上,人周围有两个对立的气场,一个来自地狱,一个来自天堂,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气场来自地狱,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气场来自天堂;这些气场不影响身体,但影响人的心智,因为它们是属灵的气场,因而是属于爱的情感。人被置于这些的中间;因此,人靠近这一个到何等程度,就远离那一个到何等程度。这就是为何人避开并恨恶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
没能人能同时事奉两个主,因为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马太福音6:24)
不过,要知道,人必须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如果他出于其它任何考虑遵行它们,例如只是考虑到文明或道德的法律,那么他仍是属世的,不会变得属灵。因为当一个人出于宗教行事时,他从心里承认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但当他仅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行事时,他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行事,而心里可能会否认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即便他避开邪恶,实行良善,那也只是外在形式上的,不是内在形式上的;因此,虽然就身体生活而言,他表面上像个基督徒,但就其灵的生活而言,他内心深处就像个魔鬼。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只有通过照着来自主的宗教生活才能变得属灵,或获得属灵生命。
我已经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那里获得证据,证明这是真的,这些天使处于最大的智慧和最大的幸福。当被问及他们如何成为这样的天使时,他们说,这是因为在世上生活期间,他们认为淫秽的想法是令人发指的,这些想法对他们来说,就是通奸;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其它罪行:欺诈和非法所得对他们来说,就是偷盗;仇恨和报复对他们来说,就是谋杀;谎言和亵渎对他们来说,就是假见证,等等。当又被问及他们是否做了善行时,他们说,他们热爱贞洁,他们处于贞洁,因为他们认为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诚实和公义,因为他们认为欺诈和非法所得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邻舍,因为他们认为仇恨和报复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真理,因为他们认为谎言和亵渎是令人发指的,等等;他们感知到,当这些邪恶被除去,他们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时,这不是出于他们自己,而是出于主;因此,凡他们出于这些所做的一切事都是善行,尽管他们貌似出于自己做这些事;正因如此,他们死后被主提升到第三层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天使的生命,是如何获得的。
现在要讲一讲这生命是如何被当今信仰摧毁的。当今的信仰是,必须相信父神差遣了祂的儿子,这儿子为我们的罪受了十字架的苦难,通过成全律法而除去律法的定罪;无需善行,这种信仰就会拯救每个人,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拯救他。通过从小被灌输,后来通过讲道被确认的这种信仰,再没有人出于宗教避开邪恶了,只是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避开它们,因此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避开,而是因为它们具有破坏性而避开。请想一想,当一个人认为,主为我们的罪受苦,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并且只要相信这些事,或对它们拥有信仰就会得救,无需善行时,这是不是视十诫的一切诫命和圣言所规定的一切宗教生活,以及教导仁爱的真理为毫无价值。因此,把这些分离,并从人那里除去,他里面还留有任何宗教吗?因为宗教不在于只是思考这个或那个,而在于意愿并实行所思考的;当意愿和实行与思考分离时,就没有宗教了。由此可推知,当今的信仰摧毁了属灵生命,而属灵生命是天堂天使的生命,也是基督徒的生命本身。
进一步考虑一下,为何十诫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为何它们被刻在两块石版上,又为何这些被放在约柜中,约柜上放有施恩座和基路伯,这些诫命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亚伦每年只有一次被允许进入这至圣所,并带着祭物和香,他若不带着这些而进入,就会死;又为何后来约柜行了这么多的神迹。难道全世界所有人都不知道类似的诫命吗?难道他们的文明法律不规定这些吗?仅凭属世之光,谁不知道为了每个国家的秩序,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中的其它事都是被禁止的?那么为何这些诫命通过如此多的神迹被颁布,并被看得如此神圣呢?除了叫每个人都可以出于宗教,因而出于神,而不只是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因而出于自我并为了世界而遵行它们外,还有其它任何原因吗?这就是它们从西乃山上被颁布并神圣的原因;因为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洁净内在人,打开天堂,承认主,使人在灵方面成为天堂天使。这就是为何教会之外那些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的外邦人或民族都得救了,而在那些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遵行它们的人当中,无一人得救。
现在调查一下,当今的信仰是否取消了所有这些诫命;当今的信仰是,主为我们的罪受苦,祂通过成全律法除去了律法的定罪,人因这信仰,无需善行就能称义并得救。环顾四周,就会发现在当今基督教界,不照着这信仰生活的人有多少。我知道,他们会回答说,他们是软弱和不完美的人,生在罪中,等等。但谁不能出于宗教思考呢?这是主赐给每个人的;在出于宗教思考这些事的人里面,主会按照他的思考运作一切事。要知道,出于宗教思考这些事的人相信,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但我肯定,不出于宗教思考它们的人是不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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