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6.“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表示被所有没有通过从主重生而变得属灵的人(承认)。这从“名字”和“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是指他们的品质;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一个事物或一种状态的品质,因为在灵界,人没有如在自然界那样的名字,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对此,参看AE 676节);“记在羔羊生命册上”是指处于对主的爱和信(对此,参看AE 199, 222, 299节),因而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属灵;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和信的人变得属灵,因为他们的爱和信是属灵的;他们也被称为重生的,由“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来表示。由此清楚可知,“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不是指他们的名字在那里,而是指他们的品质是这样,即:他们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属灵。
前面已经说明被教会的全体成员接受的信是什么,也就是相信父神差遣圣子,好通过祂可以有挽回祭,怜悯,救赎和拯救;还相信神的儿子担当了我们的罪孽,祂为我们代求,祂的功德被归于那些怀着信靠和信心祈求它的人;前面还说明,所有这些都是空洞的词语,照学者那样来理解,其中没有任何真理,因而没有任何拯救。这些都是其中没有任何真理的空洞词语,这一点从圣言关于主降临和祂受苦的原因的教导明显看出来,即:祂降世是为了拯救人类,否则人类将在永死中灭亡,祂通过征服侵扰凡来到这个世界并离开世界之人的地狱,同时荣耀祂的人身而拯救他们,因为这样祂就能使地狱永远臣服。地狱的这种臣服,连同祂人身的荣耀,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试探,并通过在这些试探中所获得的不断胜利而实现。祂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的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
主为这两个原因降世,并由此将人类从永死中拯救出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主降临之前,地狱没有处于秩序;因此,地狱与天堂之间没有平衡,而是地狱这一方胜过了天堂。然而,人被置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此,凡在主降临之前从天堂流入人的东西都因地狱的超强能力而被地狱拦截。因此,为了恢复被摧毁的平衡,主乐意降世,并在那时完成一次最后的审判,征服地狱。通过这种方式,主为自己获得能力去拯救那些从祂那里信祂、爱祂的人。这些事只有通过主取得一个人身才能付诸实施;原因在于,神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带来这些结果,因为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作工或行动,就是在完全中作工或行动。神性能力的真正力量在终端或终端事物中;因此,主的力量属于在其人身中的主,因为这力量在终端中。这是主降世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祂可以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而不是其它方式,祂才能使地狱永远臣服,因为这样祂就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或终端事物,由此在完全中永远行动。祂的神性运作以这种方式甚至延伸到最低层的世人那里,或延伸到世上的终端那里;否则,它只抵达天上的第一批人那里,并间接通过这些人和接下来的一批人抵达最低层,也就是世人那里;因此,如果这些人退让,如就在主降临之前所发生的情形,那么在世人中间的神性运作就会停止,因此,他们将没有得救的方法。主通过在世上取得的人身所进行的神性运作被称为祂的直接流注,该流注甚至抵达终端,或说最低层的世人。
这些是两个方法,人通过这两个方法拥有被称救赎的拯救。这拯救被称为通过祂的血实现的救赎,因为对地狱的征服,连同主人身的荣耀,只有通过被允许从地狱进入祂自己的试探才能实现,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由此可见,主降世不是为了安抚父,感动祂去怜悯,也不是担当我们的罪孽,从而把它们除去,同样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因祂功德的归算,或代求,或直接的怜悯而得救,因而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因信这些事而得救,更不是因这信所激发的信心得救,因为这种信心确认不真实的东西,因而确认不属于信的东西。人若知道主为何降世,又知道所有相信并实行祂的教导之人被祂,同时被祂里面的父拯救,而不是被与祂分离的父拯救,就能清楚看出,教会的领袖所教导的关于救赎的许多事必须按照不同于他们对这些事的解释的方式来理解。
当十字架受难即将来临时,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祂征服了地狱: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27, 28, 31)
同一福音书: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力量强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以大能施行拯救;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成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59:16–21)
主因征服了地狱而赐给七十个门徒战胜魔鬼的权柄(路加福音10:17, 19)。
主还在约翰福音中教导,祂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主由此荣耀了这人身:
犹大出去后,耶稣说,现在人子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同一福音书: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又: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论及祂的受难。“荣耀”是指作成神性。由此可见,除非主降世,并成为人,通过这种方式把所有信祂、爱祂的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否则没有一个人能得救。因此,要认识到,没有主,就没有救恩。这就是主道成肉身的奥秘。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给予穿衣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