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5a.启13:8.“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被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承认的必要性。这从“拜”和“凡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相信一件事是真的,并在教义和敬拜中接受它。这就是“拜”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E 789—790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表示什么。他们出于必要性而承认,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凡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因为“地”表示教会,“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中,并在那里生活的人。之所以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是因为每个人都首先信奉自己国家的宗教。事实上,他通过教育被引入这宗教,后来从讲道确认它;主要因为很少有人研究教会的教义和圣言的内义,以为这些东西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能力,而且它们不应该被明白和理解,只可以被相信。这就是为何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有承认的必要,这由“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那兽”来表示。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首先从被称为唯一的得救之信的普遍接受的信明显看出来,即:“父神把祂的儿子差到世上,好可以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实现挽回、救赎和拯救。”若按照那些捍卫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的观念,由此按照来自他们教义的讲道来理解,这信不是信;这从包含在这信中,并从它得出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这些细节是:
(1)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
(2)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
(3)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
(4)有一个归算的原则,因而有主功德的归算,我们通过这归算得救。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
(10)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但由于几乎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口头上都承认,主为我们的罪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祂把它们都转到自己身上,并担当它们,由此不仅使父和解,还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因主的这个功德,只要我们出于信靠和信心相信它,就会得救,所以首先有必要调查一下这些事是否应当根据普遍观点来理解。
805b.(1)关于第一个命题,即:“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这涉及因被称为伸冤公义的某种愤怒或报复而对人类的弃绝或疏远,这种愤怒或报复是父神强加给圣子的,旨在通过圣子的十字架受难,祂可以与人类和解,从而被安抚。但谁看不出,父神抛弃人类,或出于公义报复他们的疏远违背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事实上,这种报复对任何天使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对任何心地善良的人来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神了。谁还看不出,思想父神把这种报复强加给圣子,或圣子把这种报复担在自己身上是很难的;父神施怜悯是出于考虑到或回想起这一点,而不是出于神性之爱本身,而神性之爱本质上是无限的、永恒的,直接面向全人类的?因此,我不知道有人怎么能从神并在神那里认为,他被神弃绝了,因此,按照父的意愿,圣子受到诅咒,由此变成挽回祭和恩典的宝座。此外,公义是一种神性属性,而不是伸冤公义,更不用说它能为了另一个人而在这一个人里面。如果它不是公义,那么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的缘故得救,或被另一个人拯救也不符合神性秩序。除了人自己的悔改外,神也不能通过其它任何方式和解。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通过主,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得救,因而被主拯救,就是挽回祭和赎罪。
(2)“没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当处于虔诚的敬拜时,各个教会,以及教会之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通常的祷告是:“愿父神为了圣子和祂十字架的受难而怜悯我们。”这种祷告源于对圣子为父所作的挽回祭或和解的公认信仰,如刚才所提到的;同样源于教会关于唯信称义,无需善行的教义。由于该教义的捍卫者和维护者将属于善行的生活与信仰分离,所以他们只能承认的得救之信是,父神差遣祂的儿子,祂被圣子的十字架受难感动而施怜悯。因此,这种祷告如今被全体成员接受为唯一能进入天堂,并感动神的声音,即便人只是在临死的那一刻怀着信靠的承认发出这个声音。然而,这种祷告没有来自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可从刚才所说关于挽回祭与和解,以及由此产生的父的怜悯的话明显看出来,也从稍后关于主担当我们的罪孽,主功德的归算,代求,脱离生活方法的拯救和救赎所说的看出来。在此我们只说明,教会的任何人从来都没有被恩准直接靠近父神,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向祂祈求;事实上,必须被靠近和祈求的,正是主,因为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主与父一样是神,是无限的,永恒的,非受造的,全能的,他们无分先后,也无分大小,而完全是一样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若不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为父与祂为一,如祂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0, 11)
同一福音书:
父与我为一。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对此,又补充说:主是天地的神,如祂自己在福音书(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中所教导的;因此,必须靠近祂。还要知道,除非靠近主,否则人不能与天使一起思考,因为天使关于神的一切思维都是关于神-人(God-Man)的。关于神,因而关于神性事物,天使不能思考别的,因为他们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发出,或说发出进入天堂的每个部分;天堂是一个人形式的天堂。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
(3)“没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如共信所教导的,即:主将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把它们扔进地狱,从而除去它们。他们从约翰论到耶稣的这句话得出这个结论: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约翰福音1:29)
也从以赛亚书中论述主的地方得出这个结论: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和痛苦,背负我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11)
但各教会还不理解“背负罪孽”表示什么;因此,要予以解释。根据神序,先知们要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好叫人们由此可以知道它的品质或真正性质,这可从以下例子明显看出来。以赛亚被吩咐:
露身赤脚行走,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 3)
他以这种方式代表教会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露身赤脚行走”就表示这一点。何西阿被吩咐:
为自己娶淫妇,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何西阿书1:2等)
“淫妇”表示一个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会。以及以西结被吩咐:
给自己拿一块砖来,将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他还被吩咐吃用牛粪烤制的大麦烤饼;经上说,他们必这样在耶路撒冷缺粮、缺水,因自己的罪孽消瘦而亡。(以西结书4:1–28)
这段经文表示教会没有良善和真理,处于来自邪恶的纯粹虚假;并且经上说:
他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5)
然而,他并没有由此除去他们的罪孽,只是代表它们;这是因为“先知”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表示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方面的教会。“担当罪孽”在论及主的地方所表相同,主是最大的先知,因为祂以自己代表犹太教会如何傲慢无礼或可耻地对待神性真理或圣言,祂就是圣言本身。因此,他们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用芦苇打祂,给祂戴上荆棘的冠冕,给祂醋喝,分祂的衣服,最后把祂钉在十字架上,都是犹太教会的状态的代表(可参看AE 83, 195c, 627c, 655b节)。因此,这就是“担当罪孽”所表示的,同样也是祂承受比其他所有人的都更严厉的试探所表示的。然而,把其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因被允许进入自己的悲伤和惩罚而除去它们,违反罪的消除性质。因为罪只有通过犯罪之人的生活悔改才能消除。通过把它们从别人那里拿来担在自己身上而移除它们,是没有真理的天主教的教条。
(4)“不可能有归算,因而不可能有主功德的归算。”显然,像归算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因为通过归算得救违反圣言所描述的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些律法是:人必须学习他必须避开的罪是什么,他必须实行的真理什么是;他若违背真理生活,就必须悔改,或说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一个人通过怀着信仰的信心宣称,神为了祂的儿子并通过儿子的十字架受难怜悯了他,从而将主的功德归算给他,就能得救,那么教会的教义从圣言所教导的这些律法和一切细节都是多余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人可能会生活在邪恶中,通奸、偷盗、欺诈行事,实施仇恨和报复,诽谤,以及其它许多事,因为他不能靠善行得救,只能靠与生活完全分离的信得救。然而,说一个人可以邪恶地生活,却又能从主生活,这是亵渎。人必须避开邪恶,实行良善,却又只能通过对归算的功德的信得救,这也是一个矛盾。主的功德是,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通过这种方式,祂为自己获得拯救所有信祂,并遵行祂的教导之人的能力。这功德不能归给,或归算给任何人,父更不能做这种事,因为这是主自己的功德;拯救也来自主,因而经由主,而不是为了主的缘故。总之,没有人能将另一个人的功德归于自己,除非这个人通过其生活与他是共享者,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而得赏赐或惩罚;但生活或生命来自主;这生活或生命源于祂的功德。此外,前面所提到的归算也违反神性之爱的本质,这爱延伸到所有人那里;因为归算意味着爱这一个人,而不爱那一个人,除非为了这一个人的缘故;它也违反公义,公义要求每个人都要按照他从主生活的程度而得赏赐。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这一点的确属于那些完全简单之人的观念,他们认为神性的三个位格只是像三个人坐在一起讨论要做什么,一个感动另一个为了祂的缘故而施怜悯,也就是代求。但更有学问的人看到,代求意味着来自爱的永恒记忆,因为一个位格与另一个位格具有同样的本质或物质,同样的爱,因而同样的怜悯;这不是任何乞求能激发或回忆起来的。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众所周知,真理属于信仰,良善属于生活,没有真理,就不可能有信仰。例如,没有以下真理(译注:就没有信仰):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圣的,必须相信和遵行圣言里的话,圣餐是敬拜的最神圣的事物,以及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事;这一切都必须构成信,或说是信所必需的;同样,没有良善,就没有信仰的生活;因为主说:
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沙土上;凡听见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建基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4, 26)
这些和类似的事只要被相信,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信;只要它们被实行,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生活;没有它们,人不能得救。如果只有这一件事代替它们被称为信,即:人凭父为了圣子的纯粹怜悯,以及圣子功德的归算而得救,那么这一切就都毫无意义。没有直接怜悯这回事,只有间接怜悯;然而,人凭纯粹的怜悯被主引领,从幼年直到老年,然后直到永远(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因此,也没有任何直接的拯救。由此可推知,救赎只在于主将那些信祂、遵行祂吩咐的人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此外,若非主降世,这些人不可能得救,因为若非祂降临,他们不可能信祂,或遵行祂的吩咐,因而从祂那里生活。在别处我们会看到,他们就是圣言中被救赎的人所指的那些人,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除了人生活良好,好可以上天堂,又知道自己当如何生活外,宗教还能是什么?知道这一点就被称为教义;相信它并照之生活被称为宗教。人从教义中不仅知道必须思想什么,还知道必须做什么;因为人应该为了行动而去思考,而不应该思考不涉及行动的事。此处所描述的信在于思考而不行动;因此,它可被称为一种纯思维或有思考力的信,这就是当一个人只乞求怜悯,因为神的儿子为他受苦,将世人的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把他从地狱中救赎并拯救出来,同时他相信神儿子的功德被归于他时的情形。让凡愿意并能思考的人考虑一下,这种信是否包含圣言的任何内容,就是经常提到相信和遵行的内容,因而这种信里面是否有教会或宗教的任何东西。因为在此处所引用的这些事中,必须构成信的真理和必须构成生活的良善在哪里呢?而唯独这些真理和良善可以构成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因而构成基督教界的神学。由于这些事物不存在于这种信中,所以可推知,这信不仅是一种空洞而无效的信,还是一种对不真实的东西的信。令灵界的许多人和天上的所有人感到诧异的事是,基督教界的神学竟沦落到如此空洞和空虚的地步,以至于最终整个神学只在于思维的表达,而对于这种思维的表达,恶人在死亡的那一刻出于对地狱的恐惧也能做到。因此,这种盛行在天主教中的神学空虚也盛行在基督教界改革宗的许多人当中。但任何人若愿意,就让他思考一下,这些人能否在天堂天使当中,天使的聪明都来自圣言中的真理,而天使的智慧都来自被称为良善的行为中的真理。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因为向父祈求为了祂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靠近的是父,而不是主;然而,必须靠近的是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圣言教导说,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就不能靠近父,如前所示;还教导说,必须是对主的信;因为主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同样:
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凡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以及别的地方。信祂,却不靠近祂,而是祈求父为了祂的缘故,不是信祂;因为一切信都靠近人所相信的那一位;因此,腓力被拒绝靠近并看见父;经上说:看见主就是看见父(约翰福音14:7–11)。因此,所有向主祈求怜悯自己,并信祂的人,疾病都得了医治。仰望铜蛇的以色列人在旷野也得救了,铜蛇代表在其人身里面被称为感官层的终端方面的主。此外,在灵界,出于承认的一切看见和思维都能进行结合;但指向父的看见无法结合任何人;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对此,要补充的是,向父祈求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主是一个凡人;因为他视主在父之下,因而视主为母亲马利亚所生的一个人,这人在十字架上受了苦难,由此获得怜悯,或说由此就有了对人的怜悯。凡以这种方式思考的人都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了,尽管尼西亚会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并未把他们分离;因为该教义教导,主的神性与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他们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
那些仰望父的人虽承认主的神性,却不靠近它;因为他们认为这神性在父旁边,在祂的人身之上,因而看到的是没有其神性的人身,尽管祂的神性就是祂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如今许多人只是口头上承认主的神性,很少有人从心里承认它;而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向它祈求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由此可推知,在这种信,即对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信里面没有对主的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此外,这也是主向彼得所预言的,在教会的末了,祂将不再被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因为这信的信心是一种属世的信靠,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因为没有属于信仰和生活的任何真理和良善。因此,如果这信被学者确认,那么因着这种确认,天堂的真理可能会被摧毁,人被天堂拒之门外。这就是在各个教会被接受的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之信的空虚。这信虽是空虚的,却仍充满基督教界的整个神学。这就是为何教会的学者在死后进入灵界时,充满如此多的虚假,以至于几乎不知道一个真正的真理。而对那些没有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虚假,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能在信之真理上接受教导,并且当被教导时,他们能被接收到天上的天使当中。因为怀着被确认的信仰,因而从心里相信这些虚假,是一回事;而怀着没有被确认的信仰相信它们,完全是另一回事。
(10)接下来会论述:“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大的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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