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5a.启13:8.“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被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承认的必要性。这从“拜”和“凡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相信一件事是真的,并在教义和敬拜中接受它。这就是“拜”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E 789—790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表示什么。他们出于必要性而承认,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凡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因为“地”表示教会,“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中,并在那里生活的人。之所以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是因为每个人都首先信奉自己国家的宗教。事实上,他通过教育被引入这宗教,后来从讲道确认它;主要因为很少有人研究教会的教义和圣言的内义,以为这些东西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能力,而且它们不应该被明白和理解,只可以被相信。这就是为何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有承认的必要,这由“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那兽”来表示。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首先从被称为唯一的得救之信的普遍接受的信明显看出来,即:“父神把祂的儿子差到世上,好可以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实现挽回、救赎和拯救。”若按照那些捍卫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的观念,由此按照来自他们教义的讲道来理解,这信不是信;这从包含在这信中,并从它得出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这些细节是:
(1)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
(2)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
(3)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
(4)有一个归算的原则,因而有主功德的归算,我们通过这归算得救。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
(10)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但由于几乎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口头上都承认,主为我们的罪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祂把它们都转到自己身上,并担当它们,由此不仅使父和解,还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因主的这个功德,只要我们出于信靠和信心相信它,就会得救,所以首先有必要调查一下这些事是否应当根据普遍观点来理解。
805b.(1)关于第一个命题,即:“有挽回祭,即父神通过祂儿子的受难或血所作的挽回祭。”这涉及因被称为伸冤公义的某种愤怒或报复而对人类的弃绝或疏远,这种愤怒或报复是父神强加给圣子的,旨在通过圣子的十字架受难,祂可以与人类和解,从而被安抚。但谁看不出,父神抛弃人类,或出于公义报复他们的疏远违背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事实上,这种报复对任何天使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对任何心地善良的人来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神了。谁还看不出,思想父神把这种报复强加给圣子,或圣子把这种报复担在自己身上是很难的;父神施怜悯是出于考虑到或回想起这一点,而不是出于神性之爱本身,而神性之爱本质上是无限的、永恒的,直接面向全人类的?因此,我不知道有人怎么能从神并在神那里认为,他被神弃绝了,因此,按照父的意愿,圣子受到诅咒,由此变成挽回祭和恩典的宝座。此外,公义是一种神性属性,而不是伸冤公义,更不用说它能为了另一个人而在这一个人里面。如果它不是公义,那么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的缘故得救,或被另一个人拯救也不符合神性秩序。除了人自己的悔改外,神也不能通过其它任何方式和解。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通过主,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得救,因而被主拯救,就是挽回祭和赎罪。
(2)“没有父神为了圣子的怜悯或同情。”当处于虔诚的敬拜时,各个教会,以及教会之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通常的祷告是:“愿父神为了圣子和祂十字架的受难而怜悯我们。”这种祷告源于对圣子为父所作的挽回祭或和解的公认信仰,如刚才所提到的;同样源于教会关于唯信称义,无需善行的教义。由于该教义的捍卫者和维护者将属于善行的生活与信仰分离,所以他们只能承认的得救之信是,父神差遣祂的儿子,祂被圣子的十字架受难感动而施怜悯。因此,这种祷告如今被全体成员接受为唯一能进入天堂,并感动神的声音,即便人只是在临死的那一刻怀着信靠的承认发出这个声音。然而,这种祷告没有来自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可从刚才所说关于挽回祭与和解,以及由此产生的父的怜悯的话明显看出来,也从稍后关于主担当我们的罪孽,主功德的归算,代求,脱离生活方法的拯救和救赎所说的看出来。在此我们只说明,教会的任何人从来都没有被恩准直接靠近父神,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向祂祈求;事实上,必须被靠近和祈求的,正是主,因为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主与父一样是神,是无限的,永恒的,非受造的,全能的,他们无分先后,也无分大小,而完全是一样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若不在主里面,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为父与祂为一,如祂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0, 11)
同一福音书:
父与我为一。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对此,又补充说:主是天地的神,如祂自己在福音书(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中所教导的;因此,必须靠近祂。还要知道,除非靠近主,否则人不能与天使一起思考,因为天使关于神的一切思维都是关于神-人(God-Man)的。关于神,因而关于神性事物,天使不能思考别的,因为他们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发出,或说发出进入天堂的每个部分;天堂是一个人形式的天堂。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
(3)“没有主对我们罪孽的担当和随之从它们当中的释放”,如共信所教导的,即:主将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把它们扔进地狱,从而除去它们。他们从约翰论到耶稣的这句话得出这个结论: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约翰福音1:29)
也从以赛亚书中论述主的地方得出这个结论: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和痛苦,背负我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11)
但各教会还不理解“背负罪孽”表示什么;因此,要予以解释。根据神序,先知们要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好叫人们由此可以知道它的品质或真正性质,这可从以下例子明显看出来。以赛亚被吩咐:
露身赤脚行走,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 3)
他以这种方式代表教会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露身赤脚行走”就表示这一点。何西阿被吩咐:
为自己娶淫妇,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何西阿书1:2等)
“淫妇”表示一个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会。以及以西结被吩咐:
给自己拿一块砖来,将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他还被吩咐吃用牛粪烤制的大麦烤饼;经上说,他们必这样在耶路撒冷缺粮、缺水,因自己的罪孽消瘦而亡。(以西结书4:1–28)
这段经文表示教会没有良善和真理,处于来自邪恶的纯粹虚假;并且经上说:
他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5)
然而,他并没有由此除去他们的罪孽,只是代表它们;这是因为“先知”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表示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方面的教会。“担当罪孽”在论及主的地方所表相同,主是最大的先知,因为祂以自己代表犹太教会如何傲慢无礼或可耻地对待神性真理或圣言,祂就是圣言本身。因此,他们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用芦苇打祂,给祂戴上荆棘的冠冕,给祂醋喝,分祂的衣服,最后把祂钉在十字架上,都是犹太教会的状态的代表(可参看AE 83, 195c, 627c, 655b节)。因此,这就是“担当罪孽”所表示的,同样也是祂承受比其他所有人的都更严厉的试探所表示的。然而,把其他人的罪转到自己身上,并因被允许进入自己的悲伤和惩罚而除去它们,违反罪的消除性质。因为罪只有通过犯罪之人的生活悔改才能消除。通过把它们从别人那里拿来担在自己身上而移除它们,是没有真理的天主教的教条。
(4)“不可能有归算,因而不可能有主功德的归算。”显然,像归算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因为通过归算得救违反圣言所描述的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些律法是:人必须学习他必须避开的罪是什么,他必须实行的真理什么是;他若违背真理生活,就必须悔改,或说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一个人通过怀着信仰的信心宣称,神为了祂的儿子并通过儿子的十字架受难怜悯了他,从而将主的功德归算给他,就能得救,那么教会的教义从圣言所教导的这些律法和一切细节都是多余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人可能会生活在邪恶中,通奸、偷盗、欺诈行事,实施仇恨和报复,诽谤,以及其它许多事,因为他不能靠善行得救,只能靠与生活完全分离的信得救。然而,说一个人可以邪恶地生活,却又能从主生活,这是亵渎。人必须避开邪恶,实行良善,却又只能通过对归算的功德的信得救,这也是一个矛盾。主的功德是,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通过这种方式,祂为自己获得拯救所有信祂,并遵行祂的教导之人的能力。这功德不能归给,或归算给任何人,父更不能做这种事,因为这是主自己的功德;拯救也来自主,因而经由主,而不是为了主的缘故。总之,没有人能将另一个人的功德归于自己,除非这个人通过其生活与他是共享者,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而得赏赐或惩罚;但生活或生命来自主;这生活或生命源于祂的功德。此外,前面所提到的归算也违反神性之爱的本质,这爱延伸到所有人那里;因为归算意味着爱这一个人,而不爱那一个人,除非为了这一个人的缘故;它也违反公义,公义要求每个人都要按照他从主生活的程度而得赏赐。
(5)“有主在父那里的代求。”这一点的确属于那些完全简单之人的观念,他们认为神性的三个位格只是像三个人坐在一起讨论要做什么,一个感动另一个为了祂的缘故而施怜悯,也就是代求。但更有学问的人看到,代求意味着来自爱的永恒记忆,因为一个位格与另一个位格具有同样的本质或物质,同样的爱,因而同样的怜悯;这不是任何乞求能激发或回忆起来的。
(6)“有不用生活和信仰的方法的救赎和拯救,因而有直接或即刻的怜悯。”众所周知,真理属于信仰,良善属于生活,没有真理,就不可能有信仰。例如,没有以下真理(译注:就没有信仰):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圣的,必须相信和遵行圣言里的话,圣餐是敬拜的最神圣的事物,以及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事;这一切都必须构成信,或说是信所必需的;同样,没有良善,就没有信仰的生活;因为主说:
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沙土上;凡听见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建基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4, 26)
这些和类似的事只要被相信,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信;只要它们被实行,就是方法,可以说属于生活;没有它们,人不能得救。如果只有这一件事代替它们被称为信,即:人凭父为了圣子的纯粹怜悯,以及圣子功德的归算而得救,那么这一切就都毫无意义。没有直接怜悯这回事,只有间接怜悯;然而,人凭纯粹的怜悯被主引领,从幼年直到老年,然后直到永远(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因此,也没有任何直接的拯救。由此可推知,救赎只在于主将那些信祂、遵行祂吩咐的人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此外,若非主降世,这些人不可能得救,因为若非祂降临,他们不可能信祂,或遵行祂的吩咐,因而从祂那里生活。在别处我们会看到,他们就是圣言中被救赎的人所指的那些人,
(7)“这种信里面没有宗教,它是空洞而无效的。”除了人生活良好,好可以上天堂,又知道自己当如何生活外,宗教还能是什么?知道这一点就被称为教义;相信它并照之生活被称为宗教。人从教义中不仅知道必须思想什么,还知道必须做什么;因为人应该为了行动而去思考,而不应该思考不涉及行动的事。此处所描述的信在于思考而不行动;因此,它可被称为一种纯思维或有思考力的信,这就是当一个人只乞求怜悯,因为神的儿子为他受苦,将世人的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把他从地狱中救赎并拯救出来,同时他相信神儿子的功德被归于他时的情形。让凡愿意并能思考的人考虑一下,这种信是否包含圣言的任何内容,就是经常提到相信和遵行的内容,因而这种信里面是否有教会或宗教的任何东西。因为在此处所引用的这些事中,必须构成信的真理和必须构成生活的良善在哪里呢?而唯独这些真理和良善可以构成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因而构成基督教界的神学。由于这些事物不存在于这种信中,所以可推知,这信不仅是一种空洞而无效的信,还是一种对不真实的东西的信。令灵界的许多人和天上的所有人感到诧异的事是,基督教界的神学竟沦落到如此空洞和空虚的地步,以至于最终整个神学只在于思维的表达,而对于这种思维的表达,恶人在死亡的那一刻出于对地狱的恐惧也能做到。因此,这种盛行在天主教中的神学空虚也盛行在基督教界改革宗的许多人当中。但任何人若愿意,就让他思考一下,这些人能否在天堂天使当中,天使的聪明都来自圣言中的真理,而天使的智慧都来自被称为良善的行为中的真理。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8)“它里面既没有对主的任何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因为向父祈求为了祂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靠近的是父,而不是主;然而,必须靠近的是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圣言教导说,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就不能靠近父,如前所示;还教导说,必须是对主的信;因为主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同样:
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凡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以及别的地方。信祂,却不靠近祂,而是祈求父为了祂的缘故,不是信祂;因为一切信都靠近人所相信的那一位;因此,腓力被拒绝靠近并看见父;经上说:看见主就是看见父(约翰福音14:7–11)。因此,所有向主祈求怜悯自己,并信祂的人,疾病都得了医治。仰望铜蛇的以色列人在旷野也得救了,铜蛇代表在其人身里面被称为感官层的终端方面的主。此外,在灵界,出于承认的一切看见和思维都能进行结合;但指向父的看见无法结合任何人;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对此,要补充的是,向父祈求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主是一个凡人;因为他视主在父之下,因而视主为母亲马利亚所生的一个人,这人在十字架上受了苦难,由此获得怜悯,或说由此就有了对人的怜悯。凡以这种方式思考的人都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了,尽管尼西亚会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并未把他们分离;因为该教义教导,主的神性与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他们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
那些仰望父的人虽承认主的神性,却不靠近它;因为他们认为这神性在父旁边,在祂的人身之上,因而看到的是没有其神性的人身,尽管祂的神性就是祂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如今许多人只是口头上承认主的神性,很少有人从心里承认它;而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向它祈求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由此可推知,在这种信,即对父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信里面没有对主的信,也没有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此外,这也是主向彼得所预言的,在教会的末了,祂将不再被承认。
(9)“因此,如今被接受为唯一得救之信的这信的信靠和信心是一个空洞的声音。”因为这信的信心是一种属世的信靠,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因为没有属于信仰和生活的任何真理和良善。因此,如果这信被学者确认,那么因着这种确认,天堂的真理可能会被摧毁,人被天堂拒之门外。这就是在各个教会被接受的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之信的空虚。这信虽是空虚的,却仍充满基督教界的整个神学。这就是为何教会的学者在死后进入灵界时,充满如此多的虚假,以至于几乎不知道一个真正的真理。而对那些没有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虚假,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些人能在信之真理上接受教导,并且当被教导时,他们能被接收到天上的天使当中。因为怀着被确认的信仰,因而从心里相信这些虚假,是一回事;而怀着没有被确认的信仰相信它们,完全是另一回事。
(10)接下来会论述:“得救之信完全不同。”
427a.“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这从“印”、“神的仆人”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区分和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节);“额”是指爱之良善。“额”表示爱之良善是由于对应,因为属于人的整个身体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对应于天堂,而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并被如此安排,以至于对应于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视觉、嗅觉、听觉和味觉的器官所在的整张脸,对应于总体上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眼睛对应于理解,鼻子对应于感知,耳朵对应于听从和服从,味道对应于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渴望;但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所有这些都从它发出,因为它形成脸的最高部分,直接包裹大脑的前面和主要部分,这是人的智力或能力的所在之处。这就是为何主注视天使的前额,天使以眼睛仰望主;其原因在于,前额对应于爱,主出于爱注视他们,眼睛对应于理解,他们出于理解而仰望主;因为主允许祂自己通过进入他们理解的爱之流注而被看见。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151节);整个天堂总起来说类似一个人(HH 68–86节);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盖了印”是什么意思,即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并由此与那些未处于这爱的人区分和分离开。因为主注视这些人的前额,并以爱之良善充满他们,他们出于这良善通过来自情感的思维仰望主。主不能注视其他人的前额,因为他们转身离开主,并转向对立的爱,这爱充满并吸引他们。灵界的每个人,以及就其灵而言的世人,都面向主导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4, 153, 552节)。
受印不是指被盖上印,而是指被带入这样一种状态,他们的品质可以得知,所以他们可以与那些处于相似状态的人结合,并与那些处于不相似状态的人分离。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中的“受印”和“记号”来表示。以西结书:
耶和华对那身穿细麻衣的人说,你穿过那城中间,穿过耶路撒冷中间,在那些因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额上画记号。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以西结书9: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在额上画记号”与启示录的这段经文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与恶人区分并分离,与善人结合;后来论述的是恶人被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那些因耶路撒冷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那些因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表示那些未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为它们而叹息唉哼”表示由于它们而厌恶和悲伤,“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义。后来,他们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眼不要顾惜”描述了将恶人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击、杀”表示诅咒,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死亡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
以赛亚书:
他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我要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以赛亚书66:18–19)
这些话论及主和祂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而论及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这从以赛亚书66:22明显看出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与马太福音(24:31)中从四风招聚选民具有相同的含义。“聚集或招聚”表示把那些属于祂自己的人召到祂自己这里来;“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舌头”表示那些处于遵行教义的生活之人;“来看见主的荣耀”表示被神性真理光照,因而享受天堂的喜乐;因为“主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以及它所提供的光照和喜乐。“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表示将他们与恶人区分和分离,并将他们与善人结合起来。
论到该隐,经上记着: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创世记4:15)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这个奥秘,即圣言的历史部分提到的人在灵义上表示事物,或那里所提到的每个人都代表、因而表示教会和天堂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知道超越字面上的历史的任何东西,这历史似乎并不比其它历史更具有神性。然而,并未显现在字面上,只显现给那些处于灵义,并知晓灵义之人的神性却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无论预言部分还是历史部分。该隐和亚伯的历史所包含的属灵奥秘是这样:“亚伯”代表仁之良善,“该隐”代表信之真理;在圣言中,这良善和这真理也被称为“弟兄”;信之真理被称为“长子或头生的”,因为后来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首先被获得,并储存在记忆中,好叫良善可以从记忆中,如从一个库房里汲取可以与它结合的东西,从而将这些真理变成信之真理。因为只有等到人意愿并实行真理,真理才会属于信;并且只要人如此行,主就将他与自己和天堂结合起来,并从爱以良善流入,通过良善流入此人从童年时期起所获得的真理,并将这些真理与良善结合,使它们成为信之真理。在此之前,它们无非是认知和知识,人对它们只有诸如对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东西的那种信,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从这种信中退出,或说他就像相信他从其他人那里听来的东西那样相信这些认知和知识,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放弃它们;因此,这种信是别人在他自己里面的信,而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人的信必须是他自己的,才能在死后归于他。只有当他看见、意愿并实行他所相信的时,它才会变成他自己的,因为那时,它进入这个人,并塑造他的灵,变成他的情感和思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的灵本质上只是他的情感和思维。
凡属于情感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除了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属于其灵的内层情感的东西外,人不相信任何东西是真理;因此,一个人从内层情感所思想的,都是他的信,凡他留在记忆里的东西,无论这些东西是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获得的,还是从阅读或讲道中,抑或从他自己的理解中获得的,都不是信,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是,也无论如今人们多么声称并相信它们是。这头生和首要的事物或原则就是这个历史中的该隐所代表和表示的,因为该隐是头生的。当人们以为拯救人的,是这种信,而不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也就是照之生活时,一种非常有害的异端就会产生,即:唯信得救,无论生活是什么样,脱离生活的信也是可能的;然而,这不是信,只是从外层或在人之外居于记忆中,而不是从内层或在人之内居于生活中的知识。即便被称为信,它也是历史的信,也就是一个人从别人那里所拥有的信,这种信没有获得生命,直到拥有它的人亲自看到他如此吸收或接受的东西是真的,当他意愿并实行它时,首先看到这一点。当这种异端盛行时,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就被毁灭了,最终被弃绝,因为它对得救来说不是必要的。这一点由该隐杀害他兄弟亚伯来代表;因为在圣言中,信与仁,或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被称为“弟兄”,如前所述。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他被杀”表示祂把他与其他人区分开,并保护他,因为得救之信无法存在或被赐下,除非历史的信先出现,历史的信是源于其他人的教会和天堂事物的知识,简言之,是诸如后来属于信的那类事物。事实上,除非人从小就吸收来自圣言,或教会教义,或讲道的真理,否则他将是空虚的,主无法作用于这样一个人身上,他也无法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为主通过良善运作,并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将这些结合起来,从而使仁与信合而为一。由此可见,“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表示什么。此外,那些处于纯历史的信,也就是处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知识(这些人和信由该隐来表示)之人也得到保护,因为他们能教导其他人来自圣言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出于记忆来教导。
427b.由于“额”对应于爱之良善,因此主出于神性之爱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如前所述,所以经上吩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要在前额亚伦的冠冕上,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纯金作一面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的面前,这牌必在亚伦的额上,要常在亚伦的额上,使他们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出埃及记28:36–38)
亚伦作为大祭司,代表神性之爱的良善方面的主,所以他的衣服代表诸如从这爱发出的那类事物;冠冕代表聪明和智慧;冠冕的前面部分代表爱,聪明和智慧来自这爱;因此,上面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被系在一条蓝细带子上;用来做牌子的“纯金”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用来作系牌子的带子的“蓝”线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印章的刻法”表示延续到永远;“归耶和华为圣”表示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这些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因为“冠冕”与头所表相同,即表示神性智慧,“额”表示神性爱之良善。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蓝”表示对真理的爱(AC 9466, 9687, 9833节);“冠冕”表示聪明和智慧(AC 9827节)。
由于“额”表示爱之良善,所以经上吩咐以色列人要把关于爱耶和华的诫命戴在额上,如摩西五经所教导的: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出埃及记13:9, 16)
经上说“它们要在眼前作额饰”,是为了代表这一事实:主因出于神性之爱而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并赋予天使和世人出于聪明和智慧仰望祂的能力,因为“眼睛”表示理解,人的一切理解都来自他的爱之良善,他照着这良善从主接受理解。他们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也代表终端,因为手是人灵魂能力的终端;因此,“戴在额上,系在手上”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或说在首先和末后的事物中,“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初始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可参看AE 417节)。这条诫命以这种方式被系上,是因为“一切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也就是依赖于整部圣言,因而依赖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主在马太福音(22:35–38, 40)中教导: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条诫命。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君王,无论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在加冕礼上都把油膏抹在前额和手上,这表示什么。因为以前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于这真理在从主流入的爱之良善中被接受,所以油被膏抹在前额和手上,他们膏抹所用的“油”也表示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由此可见,“额上的印”表示什么,如此处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启示录9:4; 14:1; 22:3–4)所提到的。
而另一方面,“额”表示与爱之良善对立的东西,即爱之邪恶,因而表示刚硬或坚硬、顽固、无耻和地狱之物。在以赛亚书,它表示坚硬或刚硬:
你是刚硬的,你的颈项是铁筋,你的额是铜的。(以赛亚书48:4)
在以西结书,它表示顽固:
以色列家不肯听从我;原来以色列全家额头顽固、心里刚硬。(以西结书3:7–8)
在耶利米书,它表示无耻:
你还是妓女的前额,不顾羞耻。(耶利米书3:3)
在启示录(13:16; 14:9–11; 16:2; 17:5; 19:20; 20:4),它表示地狱之物。因为正如爱之良善是天堂的,因而是温柔、耐心和谦逊,与这良善对立的邪恶则是地狱的,刚硬,顽固和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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