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3a.“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这从“权柄”、“支派”、“舌头”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是指统治;“支派”是指总体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9, 330, 430—431, 454, 657节);“舌头”是指教会的教义,以及承认和宗教(参看AE 330, 455, 625, 657节),在此是指信之真理;“民族”是指爱之良善,也指爱的教义,因而教会的教义(参看AE 175, 331, 625, 657节)。由此可见,“也赐给兽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由于这“兽”表示被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证实并确立的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所以可推知,统治权给了这信,以统治教会的一切和教义。这统治权给了这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是在各教会中掌权的普遍原则;因为它被视为得救的基本手段。这从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之人的口头承认,一般从他们的生活,也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仁和爱,因而不知道什么是作为。由于这是分离之信的统治,所以它也统治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并通过歪曲、败坏和玷污它们而消灭它们;因为这信在哪里掌权,哪里就不再有任何良善,随之不再有任何真理。
我们知道,来自爱的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因此它是教会教义的原则。但由于知道一个人如何能处于光照,以至于学习必须构成其信的真理,又如何能处于情感,以至于实行必须构成其爱的良善,因而知道自己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自己的爱是不是对良善的爱十分重要,所以这一切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让他每天读圣言,读一章或两章,从教师那里,从讲道中学习其宗教信条,尤其让他学习,神是一位,主是天地的神(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圣言是神圣的,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
(2)让他从圣言、老师和讲道中学习,什么样的作为是罪,它们尤其是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提到的其它各种行为;同样学习,淫荡和淫秽的想法也是通奸,欺诈和非法所得也是偷盗,仇恨和报复也是谋杀,谎言和亵渎也是假见证;等等。让他从幼年时期到青春期学习这一切。
(3)当人开始独立思考时(他长大后,即青春期之后就是这种情况),对他来说,第一和首要的事必须是停止作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他若作恶,就不会得永生,而是得地狱;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必须如同受到诅咒一样避开它们,必须在思维和意图上远离它们。但为了停止作恶,避开并厌恶它们,他必须向主祈求帮助。他必须停止、避开并厌恶的罪主要是通奸、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亵渎和骄傲自大。
(4)人在何等程度上停止这些邪恶,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与主的交流便在何等程度上赐给他,与天堂的结合也在何等程度上实现。随着罪恶被移除,主就进入,天堂则随主一同进入;因为这些罪恶及其虚假是唯一的障碍。原因在于,人处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于是,地狱从这一边行动,天堂从那一边行动;因此,来自地狱的邪恶被移除到何等程度,来自天堂的良善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启示录3:20)
但如果人停止作这些邪恶是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那么天堂与他的结合是不会实现的,因为他的停止来自自我,而不是来自主。主在圣言中,甚至于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4),因为圣言来自祂;因此,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5)人停止这些罪到何等程度,良善的情感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此,他停止通奸到何等程度,贞洁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欺诈和非法获利到何等程度,诚实和公义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仇恨和报复到何等程度,仁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谎言和亵渎到何等程度,真理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骄傲自大到何等程度,在神面前谦卑,并爱邻如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等等。由此可推知,避开邪恶就是行善。
(6)人处于这些良善的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他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这些情感行事,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因为他是出于主,而不是出于自我做这些事。在这种情况下,他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在神面前谦卑;没有人能凭自己出于这些来行事。
(7)主赐予处于它们,并出于它们行事之人的属灵情感是认识和理解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再加上意愿和实行它们的情感,以及积极与虚假和邪恶争战,无论是自己身上的,还是其他人身上的,并驱散它们的情感。人由此获得信和爱,也由此获得聪明和智慧。
(8)只有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其它方式,人才得到改造;他知道和相信真理,并意愿和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重生,并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他的信和爱。
803b.如果邪恶没有因它们是罪而被移除,那么人所思、所说、所愿和所行的一切在神面前既不是良善,也不是真理,无论它们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多么像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它们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人,因为它们源于对人和世界的爱,这爱在它们里面。如今大多数人以为,他们若有信,生活虔诚并行善,就会上天堂;然而,他们没有因邪恶是罪而厌恶邪恶,从而要么犯下它们,要么相信它们是允许的;那些相信它们是允许的之人在得到机会时,就会犯下它们。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信不是信,他们的虔诚不是虔诚,他们的良善也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是从内在隐藏在人里面的污秽流出来的,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一切,或说获得其一切品质。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能履行律法的一切,多多给予穷人,向无父的和寡妇行善,事实上也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又给口渴的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露体的人衣服穿,看望病人和坐监的,竭力传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祷告,以及做其它事,而内在没有从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肮脏快乐、对自我的爱和随之对统治的爱,并自我聪明的骄傲、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其它邪恶及其虚假中洁净,那么这一切作为都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而另一方面,当内在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人因处于对做这些作为的信和爱,故会理所当然地做它们。此处所说的,已经通过灵界的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恩准回想起他们在世上的生活行为,列举他们曾经行过的良善;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于是就向他们揭示:他们所列举的良善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它们充满从他们的内层流出的邪恶;因此,它们看上去要么像被火烧焦了,要么像被烟熏黑了。
但对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后来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这些人的作为也感觉像是从自我做的,但它们都是良善,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白雪和白羊毛(以赛亚书1:12–18)。这些就是圣言中的作为所指的作为,这些作为决不能与信分离;因为与它们分离的信是死的,死的信是出于一种邪恶的爱而对虚假的信;或者它是对一件事是真的或就是如此的概念或思维,而生活仍是邪恶的。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从圣言放弃邪恶不会洁净内在人,这一点从恶行的起源和善行的起源明显看出来。例如,如果一个人放弃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尊敬,害怕贫穷、贪婪或贪欲所造成的伤害,害怕因这些染上疾病,害怕在家里和妻子吵架,随之导致生活不安宁,害怕遭到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殴打;因为要么由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虚弱,事实上,甚至因为属世的良善和随之道德的良善,也就是说,因不得体和不体面,等等,并且只为这些原因而贞洁地生活,那么他从内层仍是不贞洁的,并且如果他不是出于属灵之信,也就是相信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对神的敬畏和对邻之爱而放弃它们,那么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其它所有情况也是如此。
从现在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什么是内在和外在,以及什么是信和爱;也就是说,当人的内在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从邪恶中洁净时,信和爱才是他的;如果内在不洁净,它们就不是他的,或说不在他里面;哪里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天堂,哪里没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地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下文(AE 825节)。
204a.“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示那信来自祂。这从“那圣洁,真实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圣洁,真实的”当论及主时,是指仁与信来自祂,圣洁论及仁,真实论及信。主被称为“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祂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主被称为圣或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但主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真实论及信;原因在于,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相信的被称为真实的;其它东西都不属于信,因为它们不被相信。但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信,所以有必要先说一说信及其品质。
有属灵的信仰,有纯属世的信仰。属灵的信仰完全来自仁爱,本质上就是仁爱。仁爱或对邻之爱,就是热爱真理、诚实和公义,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因为灵义上的邻舍不是指任何具体的人,而是指人里面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是真理、诚实和公义,此人因这些而被爱,那么邻舍就被爱。这就是仁爱在灵义上的意思,若肯去反思,谁都能知道这一点。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为了他个人,而是为了他里面的东西;这是一切友谊、好感和尊敬的源头。由此可推知,为了人们里面的真理、诚实和公义而爱他们就是属灵之爱;真理、诚实和公义是属灵事物,因为它们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没有人会思考、意愿和实行本身为良善的任何善事,相反,一切都来自主;真理、诚实和公义当来自主时,就是本质为良善的良善。这时,这些事物就是灵义上的邻舍;由此清楚可知,爱邻或仁爱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是属灵信仰的源头;因为凡被爱的,当被思及时,都被称为真理。若反思一下,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如此,因为每个人都会通过许多事物在思维上证实他所爱的东西,他将自己证实所用的一切事物都称为真理;没有人从其它任何源头拥有真理。由此可推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如何,取决于他的爱之品质;因此,如果这爱是属灵的,那么真理也是属灵的,因为真理与他的爱行如一体。一切真理因被相信而总体上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的信仰本质上是仁爱。关于属灵的信仰到此为止。
但纯属世的信仰不是教会的信仰,虽被称为信仰,其实只是知道或知识。它不是教会的信仰,因为它不是从系信仰所来自的属灵之物本身的对邻之爱或仁爱发出的,而是从要么与对自我的爱有关,要么与对世界的爱有关的某种属世之爱发出的;凡从这些爱发出之物都是属世的。爱形成人的灵;因为人就其灵而言,可以说完全就是他的爱;他出于自己的爱思考、意愿和行动;因此,只有来自其爱的真理才构成他的信;属于对自我或世界的爱的真理是纯属世的,因为它来自人和世界,而不是来自主和天堂;因为这样一个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是出于对他所服侍的荣誉、利益和名声的爱而爱真理;由于他的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他的信也具有这种品质。因此,这种信不是对教会真理的信,或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的信,只是属世意义上的信,也就是知道或知识。又由于这种信丝毫不在人的灵里面,只与这个世界的其它事物一起在他的记忆里面,所以死后它会消散。死后,只有属于人之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身上,因为如前所述,正是爱形成人的灵,人就其灵而言完全就是他的爱的样子。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其它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6, 108–122节),那里论述了仁与信,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那里说明,没有仁,就没有信。
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仁及其信,这一点从用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并被天使接受,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被天使以各种方式接受;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那些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的天使构成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属天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而那些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的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圣”或“圣徒”。关于这两个国度及其天使,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义人”和“公义”表示神性良善和从神性良善发出之物,“神圣”和“圣洁”表示神性真理和从神性真理发出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称义或成义,成圣或分别为圣是什么意思。如启示录: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路加福音: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4, 75)
由于圣洁或神圣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圣者”;也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圣,先知和使徒也被称为圣;正因如此,耶路撒冷被称为圣。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这一点可见于以赛亚书29:23; 31:1; 40:25; 41:14, 16; 43:3; 49:7; 但以理书4:13; 9:24; 马太福音1:24; 路加福音4:34。在启示录,祂也被称为圣者或圣徒的王:
圣徒的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是因为唯独祂,而非其他任何人为圣,这也是启示录所声明的:
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天使,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是因为这城在灵义上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太福音25:31; 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先知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可福音6:20; 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使徒被称为圣(启示录18:20);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以赛亚书48:2; 66:20, 22; 但以理书9:24; 马太福音27:53; 启示录21:2, 10)。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先知”所表相同(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使徒”也所表相同(参看AE 100节);在圣言中,“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由此可见为何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参看AE 183b节),又为何天堂被称为“圣洁的居所”(以赛亚书63:15; 申命记26:15);教会被称为“圣所”(耶利米书17:12; 耶利米哀歌2:7; 诗篇68:35)。
204b.“圣洁或圣”论及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祷告说,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此处“成圣”明显是指着神性真理说的,“分别为圣”是指着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说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祂实在爱万民,众圣徒都在你手中。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申命记33:2, 3)
“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民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圣。“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是指对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的神圣接受和由此而来的教导。由此可知这个预言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在圣言中,“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参看《属天的奥秘》,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AC 2606, 3382, 6752, 7463节);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列族(AC 1259—1260,2928, 3295, 3581, 6451, 6465, 7207, 10288节);“脚”,“脚所踏之地”和“脚凳”当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文字上的圣言(AC 9406节)。由此清楚可知,“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圣者的,是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
摩西五经:
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对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利未记19:2)
这一章论述了他们要谨守的律法、典章和诫命;由于这些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那些谨守它们的人要“圣洁”。此外,“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也就是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故经上说:“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 利未记:
你们要使自己分别为圣,要成为圣。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遵行它们。(利未记20:7, 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要谨守的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
他们若谨守你的律例、典章,就必归耶和华为圣洁的民。(申命记26:16–19)
诗篇:
我们必因你家的美善,你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此处说他们“因耶和华家的美善,祂殿的圣洁知足了”,是因为“神的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720节)。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铃铛”表示来自理解力的知识或科学真理。“铃铛”表示这些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21, 9926节);“马”表示理解力(参看《白马》,1–4节)。
由此可见,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出埃及记:
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放着一面牌,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39:30, 31)
因为“冠冕”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参看《属天的奥秘》,9827, 9949节);由此也可知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亚伦,他的儿子,他们的衣服,祭坛,会幕和那里的一切都用油膏抹,从而成圣(出埃及记29:1–36; 30:22–30; 利未记8:1–36);因为“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成圣”表示发出的神性;正是神性良善进行神圣,神性真理则是那由此成圣的。
“圣洁或神圣”这个词论及仁爱,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天使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则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前者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他们因处于对主之爱而被称为义;而后者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是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天使,这些天使因处于对邻之仁而被称为圣。有两种爱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天堂由此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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