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3a.“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这从“权柄”、“支派”、“舌头”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是指统治;“支派”是指总体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9, 330, 430—431, 454, 657节);“舌头”是指教会的教义,以及承认和宗教(参看AE 330, 455, 625, 657节),在此是指信之真理;“民族”是指爱之良善,也指爱的教义,因而教会的教义(参看AE 175, 331, 625, 657节)。由此可见,“也赐给兽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由于这“兽”表示被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证实并确立的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所以可推知,统治权给了这信,以统治教会的一切和教义。这统治权给了这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是在各教会中掌权的普遍原则;因为它被视为得救的基本手段。这从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之人的口头承认,一般从他们的生活,也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仁和爱,因而不知道什么是作为。由于这是分离之信的统治,所以它也统治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并通过歪曲、败坏和玷污它们而消灭它们;因为这信在哪里掌权,哪里就不再有任何良善,随之不再有任何真理。
我们知道,来自爱的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因此它是教会教义的原则。但由于知道一个人如何能处于光照,以至于学习必须构成其信的真理,又如何能处于情感,以至于实行必须构成其爱的良善,因而知道自己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自己的爱是不是对良善的爱十分重要,所以这一切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让他每天读圣言,读一章或两章,从教师那里,从讲道中学习其宗教信条,尤其让他学习,神是一位,主是天地的神(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圣言是神圣的,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
(2)让他从圣言、老师和讲道中学习,什么样的作为是罪,它们尤其是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提到的其它各种行为;同样学习,淫荡和淫秽的想法也是通奸,欺诈和非法所得也是偷盗,仇恨和报复也是谋杀,谎言和亵渎也是假见证;等等。让他从幼年时期到青春期学习这一切。
(3)当人开始独立思考时(他长大后,即青春期之后就是这种情况),对他来说,第一和首要的事必须是停止作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他若作恶,就不会得永生,而是得地狱;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必须如同受到诅咒一样避开它们,必须在思维和意图上远离它们。但为了停止作恶,避开并厌恶它们,他必须向主祈求帮助。他必须停止、避开并厌恶的罪主要是通奸、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亵渎和骄傲自大。
(4)人在何等程度上停止这些邪恶,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与主的交流便在何等程度上赐给他,与天堂的结合也在何等程度上实现。随着罪恶被移除,主就进入,天堂则随主一同进入;因为这些罪恶及其虚假是唯一的障碍。原因在于,人处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于是,地狱从这一边行动,天堂从那一边行动;因此,来自地狱的邪恶被移除到何等程度,来自天堂的良善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启示录3:20)
但如果人停止作这些邪恶是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那么天堂与他的结合是不会实现的,因为他的停止来自自我,而不是来自主。主在圣言中,甚至于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4),因为圣言来自祂;因此,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5)人停止这些罪到何等程度,良善的情感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此,他停止通奸到何等程度,贞洁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欺诈和非法获利到何等程度,诚实和公义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仇恨和报复到何等程度,仁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谎言和亵渎到何等程度,真理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骄傲自大到何等程度,在神面前谦卑,并爱邻如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等等。由此可推知,避开邪恶就是行善。
(6)人处于这些良善的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他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这些情感行事,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因为他是出于主,而不是出于自我做这些事。在这种情况下,他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在神面前谦卑;没有人能凭自己出于这些来行事。
(7)主赐予处于它们,并出于它们行事之人的属灵情感是认识和理解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再加上意愿和实行它们的情感,以及积极与虚假和邪恶争战,无论是自己身上的,还是其他人身上的,并驱散它们的情感。人由此获得信和爱,也由此获得聪明和智慧。
(8)只有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其它方式,人才得到改造;他知道和相信真理,并意愿和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重生,并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他的信和爱。
803b.如果邪恶没有因它们是罪而被移除,那么人所思、所说、所愿和所行的一切在神面前既不是良善,也不是真理,无论它们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多么像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它们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人,因为它们源于对人和世界的爱,这爱在它们里面。如今大多数人以为,他们若有信,生活虔诚并行善,就会上天堂;然而,他们没有因邪恶是罪而厌恶邪恶,从而要么犯下它们,要么相信它们是允许的;那些相信它们是允许的之人在得到机会时,就会犯下它们。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信不是信,他们的虔诚不是虔诚,他们的良善也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是从内在隐藏在人里面的污秽流出来的,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一切,或说获得其一切品质。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能履行律法的一切,多多给予穷人,向无父的和寡妇行善,事实上也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又给口渴的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露体的人衣服穿,看望病人和坐监的,竭力传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祷告,以及做其它事,而内在没有从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肮脏快乐、对自我的爱和随之对统治的爱,并自我聪明的骄傲、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其它邪恶及其虚假中洁净,那么这一切作为都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而另一方面,当内在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人因处于对做这些作为的信和爱,故会理所当然地做它们。此处所说的,已经通过灵界的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恩准回想起他们在世上的生活行为,列举他们曾经行过的良善;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于是就向他们揭示:他们所列举的良善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它们充满从他们的内层流出的邪恶;因此,它们看上去要么像被火烧焦了,要么像被烟熏黑了。
但对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后来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这些人的作为也感觉像是从自我做的,但它们都是良善,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白雪和白羊毛(以赛亚书1:12–18)。这些就是圣言中的作为所指的作为,这些作为决不能与信分离;因为与它们分离的信是死的,死的信是出于一种邪恶的爱而对虚假的信;或者它是对一件事是真的或就是如此的概念或思维,而生活仍是邪恶的。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从圣言放弃邪恶不会洁净内在人,这一点从恶行的起源和善行的起源明显看出来。例如,如果一个人放弃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尊敬,害怕贫穷、贪婪或贪欲所造成的伤害,害怕因这些染上疾病,害怕在家里和妻子吵架,随之导致生活不安宁,害怕遭到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殴打;因为要么由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虚弱,事实上,甚至因为属世的良善和随之道德的良善,也就是说,因不得体和不体面,等等,并且只为这些原因而贞洁地生活,那么他从内层仍是不贞洁的,并且如果他不是出于属灵之信,也就是相信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对神的敬畏和对邻之爱而放弃它们,那么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其它所有情况也是如此。
从现在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什么是内在和外在,以及什么是信和爱;也就是说,当人的内在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从邪恶中洁净时,信和爱才是他的;如果内在不洁净,它们就不是他的,或说不在他里面;哪里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天堂,哪里没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地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下文(AE 825节)。
1159.“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表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能通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所获得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吉祥和壮丽的事物,都变成了反面。这从“肥甘”和“华美的物件”的含义清楚可知:“肥甘”是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华美的物件”是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壮丽之物。这就是“华美的物件”的含义,因为华美是光的结果,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这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闪耀着世上不存在的一种辉煌的原因。它可与面向太阳的钻石的辉煌相比,但在天堂所看到的辉煌远远胜过钻石的辉煌,就像天堂之光胜过世界之光一样,其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虽然可以通过对比来说明,但却无法描述。天堂里的一切壮丽事物都凭这光而存在,这些事物主要由对应于智慧的形式构成,这些形式是这样,在世上,它们既无法描绘,也无法描述。因为在它们里面,艺术本身就在其艺术之中,知识或科学在其智慧之中;因此,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为何辉煌的事物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壮丽的事物。
“肥甘”之所以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是因为脂肪是肉中最好的部分,它就像油,而油表示爱之良善。“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良善和属于良善的事物,因而表示幸福和喜乐,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吃那美物”表示将良善归给自己;因此,“以肥甘为乐”表示处于一种幸福和祝福的状态。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饱足。(耶利米书31:14)
此处“肥甘”也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幸福和祝福。诗篇:
我的灵魂就像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灵魂饱足了脂油肥甘”表示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喜乐;“以欢乐的嘴唇赞美”表示通过使心智愉悦的真理来敬拜。诗篇: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溪河。(诗篇36:8)
家里必充满的“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幸福,“家”是指心智的事物;他必叫他们所喝的“喜乐的溪河”表示聪明和由此而来的幸福。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些话论及那些将承认并敬拜主之人的状态。“山”表示来自这些人的一个新教会,“肥甘和满髓的肥甘的筵席”表示属世和属灵良善,以及内心的喜悦,“陈酒和澄清的陈酒”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以及来自这些真理的幸福。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必降雨给你撒在地里的种子,地所出的粮必肥美丰盛。(以赛亚书30:23)
“给种子的雨”表示真理的增多,“所出的粮”表示良善的结实或繁殖;“肥美丰盛”表示良善和真理及其一切满足和幸福。大卫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增长,他们必肥美青翠,好宣告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15)
“肥美青翠”表示处于教义的良善和真理。大卫诗篇:
耶和华必记念你的一切供物,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供物和燔祭”表示敬拜,“使它肥美”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以西结书(34:3)、创世记(27:39)和其它地方的脂油或肥土等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脂肪(或脂油和肥甘)”表示爱之良善,作为真正敬拜的一切敬拜都必须出于爱之良善,所以经上指定祭牲中的一切脂肪或脂油和肥甘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因为“祭牲和燔祭”表示敬拜。
由于犹太和以色列民族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同时处于内在敬拜,因而没有处于任何爱之良善,也没有处于任何仁与信之良善,所以他们被禁止吃脂肪或脂油和血,经上明确说明,他们若吃它们,就必被剪除(利未记3:17; 7:23, 25)。但对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并由此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经上说,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9)。“脂油”在此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那些肥胖的人表示那些厌恶良善,或完全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5;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4; 68:31; 119:70; 以及别处)。
(续)
但这不是那些持续邪恶之人的命运。所有持续邪恶的人都照着他们的生命之爱而在地狱中;他们在那里思考,并出于思维说话,尽管他们说的是虚假;他们也意愿,并出于其意愿而行动,尽管他们的行为是邪恶。此外,在彼此看来,他们就像人,尽管在天堂之光中,他们具有怪物的形式。由此可见,为何根据关于改造的秩序律法(秩序的律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只有人能远离邪恶,并被保持在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他始终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正因如此,既提供一切,也预见一切的主隐藏了其圣治的运作,直到这种程度,人几乎不知道是否有任何圣治。祂允许人宁可将他所做的事,或日常事件归因于谨慎,将偶然事件归因于运气,甚至将许多东西归于自然,也不要通过圣治和神性同在的任何显著和清晰的迹象而不合时宜地陷入他不会持续留在其中的圣物中间。主也照其圣治的其它律法允许类似的事,即:人应享有自由,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他都应照理性,因而完全貌似凭自己行事,因为一个人将圣治的运作归因于谨慎和运气,要好过虽承认它们,却仍像魔鬼一样生活。从这些事实明显看出,众多许可律法都是从圣治律法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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