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02

802a.启13:7

802a.启13: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组合的人争战。这从“战(争)”、“圣徒”和“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战(争)”是指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因此,“作战”是指从真理与虚假交战,并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在此是指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胜过他们”是指使它们属于他们的教义,由此属于他们的宗教;这一点是通过推理实现的,他们通过这些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用来确认其推理的一些经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因此,这些话也表示那些没有跟进,或不理解他们的推理之人,就是他们通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而推理信仰如何能与善行结合。由此可见,“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这些组合的人争战。

前面几个地方已经论述了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捍卫者用来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表象的推理,通过这些推理,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但他们并没有清除这些不一致,而是仿佛编织了一张看不见的蛛蛛网,以便催生对虚假的信,这一点可从前面的引证(AE 780a—781a,b, 786, 790a节),以及下面这些事明显看出来:他们通过教义、讲道和著述主张并坚持认为,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还认为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通过这种运作,一个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就不是罪了,而是本性的软弱;故意或自愿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进行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最后可以推知,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

这就是他们编织的网,他们通过这张网诱使简单人相信:从只交托给教师和学者的智慧或内在感知的宝库中,他们已经提取出强有力的论据,以建立信与人那一方行善的任何明显努力,也就是意愿分离的教义。他们就这样对自己和教会的所有人松开缰绳,放任自由地照着自己的喜好和特定倾向而在各种欲望的放纵中行事和生活,或说照着一切欲望的倾斜和趋向行事和生活。由于这个信条取悦肉体和眼目,所以普通人很乐意接受它。因此,这就是此处“又赐予这兽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所表示的。不过,为了避免从这些狡猾的推理中提取出的毒素传染给那些在开始担任神职人员时,开始接受这个信条的教会领袖,并从他们传染给教会的人,我想再次讨论刚才提到的关于信与人所行的良善分离的论据,以及关于人为的错误结合的论据,他们通过这些结合从某种事物走向无有,从真理走向虚假,我还想将包含在这个信条中,比包含在异端邪说中的还要多,并不断从它那里涌出的可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呈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解力面前。

802b.第一,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这是真的。由于人不能凭自己拥有任何信,所以可推知,他因不能从自己做任何事,故不能凭自己相信任何事。在教会里,有谁不承认信来自神,而不是来自人?论及信的话和论及作为的话完全是一样的。论到作为,有人说,如果它们来自人,并且只要它们来自人,就不会使人称义。如果信来自人,并且只要它来自人,信也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从自己那里相信,因为他明显在自己里面貌似凭自己思考,并愿意思考属于其信的东西。因此,如果这同样适用于信,就像适用于作为一样,那么可推知,只有选民才能有信并得救。这涉及预定论,结果,恶人会变得不加注意,或说各种生活安全由此流出,而善人则被剥夺一切希望,由此导致绝望;然而,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那些学习并实行真理的人被称为选民。由于信与善行的情况是一样的,所以根据这个教义可以推知,人只能,也应当像一个机器人,或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行动,只等着被来自神的流注驱动,从而继续不思考,也不意愿圣言所吩咐的任何事;然而,这样一个人却不断从自己意愿和思考某种东西。由于来自人自己的东西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地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就是反对神,这两个对立面无法同时共存,所以这样一个人要么变得愚蠢,要么成为无神论者。如果在此之后,有人说,由于信被赐下作为得救的手段,所以它能被人貌似凭自己接受,那么他会说这是真的。但有信,也就是说,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并由此貌似凭自己说话,却因一件事就是如此而不能貌似凭自己意愿它,就是在毁灭信;因为一个没有另一个就是虚无。但如果有人说,使人称义的信就是简单地相信父神差遣了圣子,好叫祂通过十字架受难成为我们的挽回祭,救赎和拯救,这并不涉及任何要做的事,因为使人得救的是归算,那么可推知(因这种相信里面没有天堂的任何真理,如将在它自己的地方所说明的),这等于说,对虚假的信,也就是死的信使人称义。

第二,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神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这是真的,而且大部分是在人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但神仍赐予人感知得救所必需的那些东西的能力。因为神作工是为了叫人可以思考并说那些属于信的事,也可以意愿并实行那些属于爱的事;当人以这种方式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必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因为神在人里面那些来自祂自己而在他里面的事物上运作,也就是说,祂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行运作。因此,当神使前者存在于理解力中,使后者存在于意愿中时,在人看来,它们似乎是他自己的,他也当作自己的把它们带出来。任何人都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从神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对人来说,知道并承认这些来自神,就足够了。这神性运作本身经常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发生,但人能意识到结果。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除非是从天上赐给他的,否则人什么都得不到。(约翰福音3: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如果人在思考真理和实行良善时,没有意识,免得它们被当成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那么他要么像一个动物,要么像一根树干,从而不能思考并意愿神的任何东西,或来自神的任何东西;因此,他将不能通过信和爱与神结合,并活到永远。动物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不能思考和讲说真理,也不能从神意愿和实行良善,但人却能;因此,他们能相信他们所思考的事,热爱他们所意愿的事,并且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如果真的不貌似凭自己,那么神性的流注和运作就会流过去,不会被接受,因为人就像一个没有底的器皿,不能盛水。人的思维是真理的容器,人的意愿是良善的容器;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意识到它。如果没有接受,那么就不可能有相互作用;因为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使得属神的东西就好像属于人。每一个想要与别人结合的行动主体都必须拥有似乎属于对方自己的某种事物,以实现与它的结合,否则就不可能有反应。在既没有作用,也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结合是不可能的。人里面与神,唯一的行动主体结合的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这些官能是人的;它们虽来自神,但不能不貌似凭自己行动。由此可推知,不如此行动的真理和良善什么都不是。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圣言吩咐,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众所周知,人能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他也能因它们是罪而停止它们。但他却不能凭自己停止它们,只能从神停止它们;然而,当他从神停止它们时,他仍认为他愿意停止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因此他貌似凭自己停止它们。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因称通奸为罪而活在贞洁中,并热爱贞洁,这貌似是凭他自己;他因称偷盗为罪而诚实生活,并热爱诚实,这也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谋杀为罪时,就活在仁爱中,并热爱仁爱,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假见证为罪时,他活在真理和公义中,并热爱真理和公义,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尽管他貌似凭自己活出这些,并热爱它们,但他仍是从神那里活出并热爱它们的;因为凡一个人貌似凭自己从贞洁本身、诚实本身、仁爱本身、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所做的,他都是从神做的;因此,它们都是良善。总之,当邪恶被移除时,人出于这些原则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来自神,并且就是良善。但在邪恶移除之前,人所做的一切虽然是贞洁的作为,诚实的作为,仁爱的作为,或真理和公义的作为,却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由于一切作为,包括从神所做的作为和不是从神所做的作为,必须由人,或貌似由人来完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作为”、“行为”、“作工或工作”和“实行或遵行”,如果根据那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之人的教义的内在意义,它们都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神来做的,那么经上根本不会提到并吩咐它们。

第三,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不是罪,而是他本性的软弱;自愿或故意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这就是那些深入调查研究信仰与善行分离的奥秘之人的宣告,只是照着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能力而各有不同;它们都是推论。因为那些将拯救的一切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或说将拯救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他们处于恩典,有些人说,他们在神里面。若处于恩典,他们就得出结论说,邪恶不会被看到,即便被看到,它们也立刻被赦免了;因此,邪恶不是罪,因为罪会定人的罪,这些邪恶是本性的软弱。由于来自意愿或自愿的邪恶(它们在圣言中被称为“昂然无惧地犯罪”)不是本性的软弱,所以他们说,它们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因为通过信的称义处于良善的人无需生活的悔改;一些人还补充说,因为这些邪恶是经许可而做的。这些事也是从以下事实得出的:他们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得到救赎了,在神面前洁净了,也重生了;由于他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主的功德被归于和归算给他,他凭这归算,连同救赎和重生而被接纳为神的儿子,并被父神引领,被圣灵光照;因此,他的作为也被接纳,因为他的邪恶不像其他人的邪恶那样是邪恶;它们不定人的罪,故不能被称为罪,而是被称为软弱,就是诸如从亚当那里继承而来、粘附于每个人的那种,这些软弱一出现,就被赦免并逐出。那些持有唯信教条的人照着他们对信的本质、信与生活良善的分离,或信与这些良善的结合的观念而怀有这些和其它各种观点。但没有必要调查这一切细节,因为它们都是从一个虚假原则中流出的溪流,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只能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当独自思考时,谁不知道并承认,人应当检查自己,在神面前忏悔自己的罪,憎恨它们,然后过一种新生活,好承受永生?教会中指定的祷告,尤其预备参加圣餐礼的祷告都教导了这些事;圣言,以及取自圣言的讲道也教导了它们;但凡被光照的理性也会宣称这些事。然而,一旦有人研究唯信教义的奥秘,渴望由此获得博学的名声,这真理之光就会熄灭。他因被自我之爱引领,由此被自我聪明的骄傲引领,就背离了普通人的信仰,转而信奉摧毁圣言的一切真理和天堂的一切真理的虚假。这种人因被视为有学问的,所以会吸引并迷惑许多人;因此,他通过以下教导分散了他应当聚集的绵羊:那能怀着信心思考并宣称基督为他受苦,由此救赎了他的人,邪恶不定他的罪。但这种信里面没有任何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这些人与那些从幻想中获得视觉,或视觉失常的人没什么不同,他们看到人,就以为是幽灵,看到幻影,就以为是人;因此,他们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尤其当虚假之光产生的幻想形成与这光一致的形像时。他们在他们的奥秘所造成的谵妄中看到智慧;殊不知,那些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在结束这个世界的生活之后,或说在未来的世界,都会有(译注:比他们)更好的命运。

第四,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他们想通过这些手段说服其他人相信,他们正在验证圣言的一切;而事实上,他们正在歪曲圣言的一切,因为得出的这个结论既是自相矛盾,也是一个谎言。说行善意味着有信,然而,所接受的信不仅将善行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还把它从得救的手段中排除,这是自相矛盾的;与某种事物分离,并从这种事物中被排除(因而与据说不仅是某种事物,还是一切事物的信分离,并从信中被排除)的东西,决不能存在于该事物里面,因而不能被它理解。说拯救人并属灵、据说还属于信的东西同时是指不拯救人,也不属灵的东西,这也是自相矛盾;因为他们称信为拯救人并属灵的,但又称作为不拯救人,因而不属灵。说圣言中的“作为”和“行为”是指神性运作,没有人的任何合作,而人却被吩咐做它们,这是一个谎言。说“善行”是指被接受、被称为拯救的信,而信只属于思维,根本不属于意愿,这也是一个谎言。此外,他们还说,圣言提到“作为”和“行为”是为了简单人,因为他们不明白信的奥秘。然而,值得注意的事,相信一个人或说相信一个人的存在是一回事,信他或信奉他是另一回事;如相信有一位神和信祂(译注:是两回事)。信神,或信祂的名表示既实行又有信,如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不是从血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不是从肉欲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之爱而处于欲望的人;“不是从人意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处于虚假的人;“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名,因而被称为“神的儿子”的人。这种信不是当今教会的教师的信。


诠释启示录 #785

785a.启13:3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大的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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