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02

802a.启13:7

802a.启13: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组合的人争战。这从“战(争)”、“圣徒”和“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战(争)”是指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因此,“作战”是指从真理与虚假交战,并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在此是指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胜过他们”是指使它们属于他们的教义,由此属于他们的宗教;这一点是通过推理实现的,他们通过这些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用来确认其推理的一些经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因此,这些话也表示那些没有跟进,或不理解他们的推理之人,就是他们通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而推理信仰如何能与善行结合。由此可见,“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这些组合的人争战。

前面几个地方已经论述了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捍卫者用来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表象的推理,通过这些推理,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但他们并没有清除这些不一致,而是仿佛编织了一张看不见的蛛蛛网,以便催生对虚假的信,这一点可从前面的引证(AE 780a—781a,b, 786, 790a节),以及下面这些事明显看出来:他们通过教义、讲道和著述主张并坚持认为,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还认为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通过这种运作,一个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就不是罪了,而是本性的软弱;故意或自愿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进行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最后可以推知,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

这就是他们编织的网,他们通过这张网诱使简单人相信:从只交托给教师和学者的智慧或内在感知的宝库中,他们已经提取出强有力的论据,以建立信与人那一方行善的任何明显努力,也就是意愿分离的教义。他们就这样对自己和教会的所有人松开缰绳,放任自由地照着自己的喜好和特定倾向而在各种欲望的放纵中行事和生活,或说照着一切欲望的倾斜和趋向行事和生活。由于这个信条取悦肉体和眼目,所以普通人很乐意接受它。因此,这就是此处“又赐予这兽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所表示的。不过,为了避免从这些狡猾的推理中提取出的毒素传染给那些在开始担任神职人员时,开始接受这个信条的教会领袖,并从他们传染给教会的人,我想再次讨论刚才提到的关于信与人所行的良善分离的论据,以及关于人为的错误结合的论据,他们通过这些结合从某种事物走向无有,从真理走向虚假,我还想将包含在这个信条中,比包含在异端邪说中的还要多,并不断从它那里涌出的可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呈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解力面前。

802b.第一,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这是真的。由于人不能凭自己拥有任何信,所以可推知,他因不能从自己做任何事,故不能凭自己相信任何事。在教会里,有谁不承认信来自神,而不是来自人?论及信的话和论及作为的话完全是一样的。论到作为,有人说,如果它们来自人,并且只要它们来自人,就不会使人称义。如果信来自人,并且只要它来自人,信也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从自己那里相信,因为他明显在自己里面貌似凭自己思考,并愿意思考属于其信的东西。因此,如果这同样适用于信,就像适用于作为一样,那么可推知,只有选民才能有信并得救。这涉及预定论,结果,恶人会变得不加注意,或说各种生活安全由此流出,而善人则被剥夺一切希望,由此导致绝望;然而,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那些学习并实行真理的人被称为选民。由于信与善行的情况是一样的,所以根据这个教义可以推知,人只能,也应当像一个机器人,或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行动,只等着被来自神的流注驱动,从而继续不思考,也不意愿圣言所吩咐的任何事;然而,这样一个人却不断从自己意愿和思考某种东西。由于来自人自己的东西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地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就是反对神,这两个对立面无法同时共存,所以这样一个人要么变得愚蠢,要么成为无神论者。如果在此之后,有人说,由于信被赐下作为得救的手段,所以它能被人貌似凭自己接受,那么他会说这是真的。但有信,也就是说,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并由此貌似凭自己说话,却因一件事就是如此而不能貌似凭自己意愿它,就是在毁灭信;因为一个没有另一个就是虚无。但如果有人说,使人称义的信就是简单地相信父神差遣了圣子,好叫祂通过十字架受难成为我们的挽回祭,救赎和拯救,这并不涉及任何要做的事,因为使人得救的是归算,那么可推知(因这种相信里面没有天堂的任何真理,如将在它自己的地方所说明的),这等于说,对虚假的信,也就是死的信使人称义。

第二,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神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这是真的,而且大部分是在人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但神仍赐予人感知得救所必需的那些东西的能力。因为神作工是为了叫人可以思考并说那些属于信的事,也可以意愿并实行那些属于爱的事;当人以这种方式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必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因为神在人里面那些来自祂自己而在他里面的事物上运作,也就是说,祂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行运作。因此,当神使前者存在于理解力中,使后者存在于意愿中时,在人看来,它们似乎是他自己的,他也当作自己的把它们带出来。任何人都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从神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对人来说,知道并承认这些来自神,就足够了。这神性运作本身经常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发生,但人能意识到结果。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除非是从天上赐给他的,否则人什么都得不到。(约翰福音3: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如果人在思考真理和实行良善时,没有意识,免得它们被当成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那么他要么像一个动物,要么像一根树干,从而不能思考并意愿神的任何东西,或来自神的任何东西;因此,他将不能通过信和爱与神结合,并活到永远。动物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不能思考和讲说真理,也不能从神意愿和实行良善,但人却能;因此,他们能相信他们所思考的事,热爱他们所意愿的事,并且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如果真的不貌似凭自己,那么神性的流注和运作就会流过去,不会被接受,因为人就像一个没有底的器皿,不能盛水。人的思维是真理的容器,人的意愿是良善的容器;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意识到它。如果没有接受,那么就不可能有相互作用;因为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使得属神的东西就好像属于人。每一个想要与别人结合的行动主体都必须拥有似乎属于对方自己的某种事物,以实现与它的结合,否则就不可能有反应。在既没有作用,也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结合是不可能的。人里面与神,唯一的行动主体结合的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这些官能是人的;它们虽来自神,但不能不貌似凭自己行动。由此可推知,不如此行动的真理和良善什么都不是。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圣言吩咐,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众所周知,人能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他也能因它们是罪而停止它们。但他却不能凭自己停止它们,只能从神停止它们;然而,当他从神停止它们时,他仍认为他愿意停止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因此他貌似凭自己停止它们。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因称通奸为罪而活在贞洁中,并热爱贞洁,这貌似是凭他自己;他因称偷盗为罪而诚实生活,并热爱诚实,这也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谋杀为罪时,就活在仁爱中,并热爱仁爱,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假见证为罪时,他活在真理和公义中,并热爱真理和公义,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尽管他貌似凭自己活出这些,并热爱它们,但他仍是从神那里活出并热爱它们的;因为凡一个人貌似凭自己从贞洁本身、诚实本身、仁爱本身、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所做的,他都是从神做的;因此,它们都是良善。总之,当邪恶被移除时,人出于这些原则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来自神,并且就是良善。但在邪恶移除之前,人所做的一切虽然是贞洁的作为,诚实的作为,仁爱的作为,或真理和公义的作为,却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由于一切作为,包括从神所做的作为和不是从神所做的作为,必须由人,或貌似由人来完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作为”、“行为”、“作工或工作”和“实行或遵行”,如果根据那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之人的教义的内在意义,它们都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神来做的,那么经上根本不会提到并吩咐它们。

第三,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不是罪,而是他本性的软弱;自愿或故意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这就是那些深入调查研究信仰与善行分离的奥秘之人的宣告,只是照着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能力而各有不同;它们都是推论。因为那些将拯救的一切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或说将拯救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他们处于恩典,有些人说,他们在神里面。若处于恩典,他们就得出结论说,邪恶不会被看到,即便被看到,它们也立刻被赦免了;因此,邪恶不是罪,因为罪会定人的罪,这些邪恶是本性的软弱。由于来自意愿或自愿的邪恶(它们在圣言中被称为“昂然无惧地犯罪”)不是本性的软弱,所以他们说,它们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因为通过信的称义处于良善的人无需生活的悔改;一些人还补充说,因为这些邪恶是经许可而做的。这些事也是从以下事实得出的:他们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得到救赎了,在神面前洁净了,也重生了;由于他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主的功德被归于和归算给他,他凭这归算,连同救赎和重生而被接纳为神的儿子,并被父神引领,被圣灵光照;因此,他的作为也被接纳,因为他的邪恶不像其他人的邪恶那样是邪恶;它们不定人的罪,故不能被称为罪,而是被称为软弱,就是诸如从亚当那里继承而来、粘附于每个人的那种,这些软弱一出现,就被赦免并逐出。那些持有唯信教条的人照着他们对信的本质、信与生活良善的分离,或信与这些良善的结合的观念而怀有这些和其它各种观点。但没有必要调查这一切细节,因为它们都是从一个虚假原则中流出的溪流,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只能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当独自思考时,谁不知道并承认,人应当检查自己,在神面前忏悔自己的罪,憎恨它们,然后过一种新生活,好承受永生?教会中指定的祷告,尤其预备参加圣餐礼的祷告都教导了这些事;圣言,以及取自圣言的讲道也教导了它们;但凡被光照的理性也会宣称这些事。然而,一旦有人研究唯信教义的奥秘,渴望由此获得博学的名声,这真理之光就会熄灭。他因被自我之爱引领,由此被自我聪明的骄傲引领,就背离了普通人的信仰,转而信奉摧毁圣言的一切真理和天堂的一切真理的虚假。这种人因被视为有学问的,所以会吸引并迷惑许多人;因此,他通过以下教导分散了他应当聚集的绵羊:那能怀着信心思考并宣称基督为他受苦,由此救赎了他的人,邪恶不定他的罪。但这种信里面没有任何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这些人与那些从幻想中获得视觉,或视觉失常的人没什么不同,他们看到人,就以为是幽灵,看到幻影,就以为是人;因此,他们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尤其当虚假之光产生的幻想形成与这光一致的形像时。他们在他们的奥秘所造成的谵妄中看到智慧;殊不知,那些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在结束这个世界的生活之后,或说在未来的世界,都会有(译注:比他们)更好的命运。

第四,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他们想通过这些手段说服其他人相信,他们正在验证圣言的一切;而事实上,他们正在歪曲圣言的一切,因为得出的这个结论既是自相矛盾,也是一个谎言。说行善意味着有信,然而,所接受的信不仅将善行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还把它从得救的手段中排除,这是自相矛盾的;与某种事物分离,并从这种事物中被排除(因而与据说不仅是某种事物,还是一切事物的信分离,并从信中被排除)的东西,决不能存在于该事物里面,因而不能被它理解。说拯救人并属灵、据说还属于信的东西同时是指不拯救人,也不属灵的东西,这也是自相矛盾;因为他们称信为拯救人并属灵的,但又称作为不拯救人,因而不属灵。说圣言中的“作为”和“行为”是指神性运作,没有人的任何合作,而人却被吩咐做它们,这是一个谎言。说“善行”是指被接受、被称为拯救的信,而信只属于思维,根本不属于意愿,这也是一个谎言。此外,他们还说,圣言提到“作为”和“行为”是为了简单人,因为他们不明白信的奥秘。然而,值得注意的事,相信一个人或说相信一个人的存在是一回事,信他或信奉他是另一回事;如相信有一位神和信祂(译注:是两回事)。信神,或信祂的名表示既实行又有信,如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不是从血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不是从肉欲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之爱而处于欲望的人;“不是从人意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处于虚假的人;“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名,因而被称为“神的儿子”的人。这种信不是当今教会的教师的信。


诠释启示录 #548

548.“只可折磨他

548.“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这从“折磨”和“五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在理解力上昏暗,不再看见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五个月”是指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折磨”在此表示在理解力上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因为这话论及蝗虫及其像蝎子那样伤害的能力,“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像蝎子那样伤害的能力表示一种说服力,这种说服力具有这种性质:它能从理解力那里夺走真理之光,并带来地狱的虚假;因此,经上接着说“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因为“蝎子”表示这种说服力(可参看AE 544节)。经上说这蝗虫“折磨”,是因为前面说,蝗虫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以杀死他们,伤害但不杀死就是折磨。属于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的说服力也通过使理解力昏暗,并把它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而伤害它,尽管剥夺不了它理解和感知的官能;由于它被比作蝎子螫人时造成的疼痛,所以经上说它“折磨”。

“五个月”之所以表示只要人们处于这种状态,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种状态,“五”表示少许,因而也表示只要。“月”表示状态,因为圣言中的一切时间,如“时代”、“年”、“周”、“日”和“小时”,都表示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月”同样如此。“五”表示少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这个数字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因为数字10,100,1000表示大量和所有,因此“五”表示少许。表示大量的数字是由表示少许的数字五产生的,复合和衍生的数字从通过相乘构成它们,并且它们所源自的简单数字那里取得自己的含义(参看AE 429—430a,b节)。“五”也表示只要,因为经上说“五个月”,“月”在此表示一种持续的状态。“五个月”的这种含义似乎很遥远,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思维,属世思维从空间和时间,也从数字和测量值获得自己的概念;这些事物适合自然界,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取决于它们。但属灵思维没有任何确定的空间、时间、数字和测量值的概念。因此,“五个月”表示只要这种状态持续,也就是说,虚假说服的状态持续,理解力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就是这么长时间,这一点在世人看来,似乎很遥远,或说有些牵强,又显得很奇怪;但当虚假的说服被移除时,人若愿意,就会进入看见真理的官能,因为这种官能被赐给了每个人。

在圣言中,“五”表示少许和一些,同样表示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和类似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就像十个童女,其中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 2)

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是因为“天国”表示教会,“童女”也是;“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经上说“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是因为“五”表示他们中的一些人,或在一部分上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童女或处女”表示教会,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以色列的童女或处女”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她们都表示教会。

在主关于一个贵胄给他仆人英镑或弥拿(希腊银币)去做生意的比喻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一个用一镑赚了十镑;另一个用一镑赚了五镑;因此,他们都有了权柄管理许多城。(路加福音19:13–20)

主提到了数字“十”和“五”,因为“十”表示大量,“五”表示少许;而他们的生意表示获得或购买天堂的聪明才干;管理城的“权柄”表示聪明和智慧,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有权柄管理城”表示有聪明和智慧;“管理十个城”表示大量,“管理五个”表示一些。

再者,在主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五”表示一些人和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

财主告诉亚伯拉罕,他有五个弟兄,并请求打发拉撒路到他们那里去。(路加福音16:27, 28)

财主说,他有“五个弟兄”,是因为“五”表示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同样在主关于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比喻中:其中一个人为自己找的理由是,他买了五对牛,必须去试试(路加福音14:19)。在圣言中,“牛”表示属世情感,“五对牛”表示所有那些引离天堂的情感或欲望;他们被邀请所赴的“大筵席”表示在属灵营养或教导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谁看不出,在这四个比喻中,数字“五”涉及某个奥秘或某个内层真理,因为比喻是主所用的?

同样在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用迦南的嘴唇说话,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祭坛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9:18, 19)

“当那日”表示主的降临;“用迦南的嘴唇说话的埃及地的五城”表示那时一些属世的人将变成属灵的,并承认纯正教义的真理,出于仁之良善敬拜主。前面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可参看AE 223c节)。故此处经上提到“五城”,以表示那时的一些人,以及教义的一些真理。

同一先知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以及路加福音:

耶稣说,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在这些经文中,“五”表示一些人和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可参看前文(AE 532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经文。有一条律法被赐给以色列人:

人若偷了一头牛,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出埃及记22:1)

此处“牛”在灵义上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以五牛赔一牛”表示人要为他所扭曲和消灭的东西作出足够的弥补;“偷”表示夺走,“宰或杀”表示消灭,“卖”表示扭曲。

在利未记5:16; 6:5; 22:14; 27:13, 15, 19, 27, 31; 民数记5:6–8中,“第五部分或五分之一”也表示多到足够。七个丰年期间,法老从埃及地征收的第五部分或五分之一所表相同(创世记41:34; 47:24)。押尼珥用枪的后端所刺的亚撒黑的第五根肋骨(撒母耳记下2:23)也所表相同;“第五根肋骨”表示多到足以死亡;因为表示少许和一部分的所有人的这个数字,当论及品质时,也表示多到足够,当论及时间时,则表示只要。

由于这个数字表示一些或少许,以及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所以当数字所标注的一个大的数量出现在后面或前面时,它也表示一点和少数;因为那时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相对来说是少数。因此,在以赛亚书:

一人叱喝,一千人必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以赛亚书30:17)

摩西五经:

在诅咒中,经上说,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利未记26:8)

福音书:

主用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吃饱了。(马太福音14:15–22; 马可福音6:38–43; 路加福音9:13–16; 约翰福音6:9–13)

那时他们收拾了“十二个篮子零碎”表示完全,因而表示教导的完全,也表示完全的赐福。

在路加福音,“五”表示少数:

五个麻雀不是卖两分钱吗?然而,在神面前,他们当中连一个也不忘记。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路加福音12:6, 7)

此处提到“五个麻雀”,因为五表示少数和相对于人来说价值很低的东西,因为经上后来说:“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谁都能看出,主不会如此频繁地提到这个数字,除非它具有意义。由于“五”表示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所以经上吩咐:

在帐幕以上他们要作十幅幔子,这五幅幔子要彼此相连,那五幅幔子也要彼此相连。(出埃及记26:1, 3)

“十”表示整体上的所有或全部,“五”表示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595, 9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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