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02

802a.启13:7

802a.启13: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组合的人争战。这从“战(争)”、“圣徒”和“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战(争)”是指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因此,“作战”是指从真理与虚假交战,并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在此是指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胜过他们”是指使它们属于他们的教义,由此属于他们的宗教;这一点是通过推理实现的,他们通过这些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用来确认其推理的一些经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因此,这些话也表示那些没有跟进,或不理解他们的推理之人,就是他们通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而推理信仰如何能与善行结合。由此可见,“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这些组合的人争战。

前面几个地方已经论述了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捍卫者用来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表象的推理,通过这些推理,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但他们并没有清除这些不一致,而是仿佛编织了一张看不见的蛛蛛网,以便催生对虚假的信,这一点可从前面的引证(AE 780a—781a,b, 786, 790a节),以及下面这些事明显看出来:他们通过教义、讲道和著述主张并坚持认为,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还认为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通过这种运作,一个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就不是罪了,而是本性的软弱;故意或自愿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进行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最后可以推知,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

这就是他们编织的网,他们通过这张网诱使简单人相信:从只交托给教师和学者的智慧或内在感知的宝库中,他们已经提取出强有力的论据,以建立信与人那一方行善的任何明显努力,也就是意愿分离的教义。他们就这样对自己和教会的所有人松开缰绳,放任自由地照着自己的喜好和特定倾向而在各种欲望的放纵中行事和生活,或说照着一切欲望的倾斜和趋向行事和生活。由于这个信条取悦肉体和眼目,所以普通人很乐意接受它。因此,这就是此处“又赐予这兽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所表示的。不过,为了避免从这些狡猾的推理中提取出的毒素传染给那些在开始担任神职人员时,开始接受这个信条的教会领袖,并从他们传染给教会的人,我想再次讨论刚才提到的关于信与人所行的良善分离的论据,以及关于人为的错误结合的论据,他们通过这些结合从某种事物走向无有,从真理走向虚假,我还想将包含在这个信条中,比包含在异端邪说中的还要多,并不断从它那里涌出的可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呈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解力面前。

802b.第一,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这是真的。由于人不能凭自己拥有任何信,所以可推知,他因不能从自己做任何事,故不能凭自己相信任何事。在教会里,有谁不承认信来自神,而不是来自人?论及信的话和论及作为的话完全是一样的。论到作为,有人说,如果它们来自人,并且只要它们来自人,就不会使人称义。如果信来自人,并且只要它来自人,信也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从自己那里相信,因为他明显在自己里面貌似凭自己思考,并愿意思考属于其信的东西。因此,如果这同样适用于信,就像适用于作为一样,那么可推知,只有选民才能有信并得救。这涉及预定论,结果,恶人会变得不加注意,或说各种生活安全由此流出,而善人则被剥夺一切希望,由此导致绝望;然而,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那些学习并实行真理的人被称为选民。由于信与善行的情况是一样的,所以根据这个教义可以推知,人只能,也应当像一个机器人,或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行动,只等着被来自神的流注驱动,从而继续不思考,也不意愿圣言所吩咐的任何事;然而,这样一个人却不断从自己意愿和思考某种东西。由于来自人自己的东西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地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就是反对神,这两个对立面无法同时共存,所以这样一个人要么变得愚蠢,要么成为无神论者。如果在此之后,有人说,由于信被赐下作为得救的手段,所以它能被人貌似凭自己接受,那么他会说这是真的。但有信,也就是说,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并由此貌似凭自己说话,却因一件事就是如此而不能貌似凭自己意愿它,就是在毁灭信;因为一个没有另一个就是虚无。但如果有人说,使人称义的信就是简单地相信父神差遣了圣子,好叫祂通过十字架受难成为我们的挽回祭,救赎和拯救,这并不涉及任何要做的事,因为使人得救的是归算,那么可推知(因这种相信里面没有天堂的任何真理,如将在它自己的地方所说明的),这等于说,对虚假的信,也就是死的信使人称义。

第二,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神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这是真的,而且大部分是在人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但神仍赐予人感知得救所必需的那些东西的能力。因为神作工是为了叫人可以思考并说那些属于信的事,也可以意愿并实行那些属于爱的事;当人以这种方式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必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因为神在人里面那些来自祂自己而在他里面的事物上运作,也就是说,祂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行运作。因此,当神使前者存在于理解力中,使后者存在于意愿中时,在人看来,它们似乎是他自己的,他也当作自己的把它们带出来。任何人都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从神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对人来说,知道并承认这些来自神,就足够了。这神性运作本身经常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发生,但人能意识到结果。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除非是从天上赐给他的,否则人什么都得不到。(约翰福音3: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如果人在思考真理和实行良善时,没有意识,免得它们被当成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那么他要么像一个动物,要么像一根树干,从而不能思考并意愿神的任何东西,或来自神的任何东西;因此,他将不能通过信和爱与神结合,并活到永远。动物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不能思考和讲说真理,也不能从神意愿和实行良善,但人却能;因此,他们能相信他们所思考的事,热爱他们所意愿的事,并且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如果真的不貌似凭自己,那么神性的流注和运作就会流过去,不会被接受,因为人就像一个没有底的器皿,不能盛水。人的思维是真理的容器,人的意愿是良善的容器;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意识到它。如果没有接受,那么就不可能有相互作用;因为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使得属神的东西就好像属于人。每一个想要与别人结合的行动主体都必须拥有似乎属于对方自己的某种事物,以实现与它的结合,否则就不可能有反应。在既没有作用,也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结合是不可能的。人里面与神,唯一的行动主体结合的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这些官能是人的;它们虽来自神,但不能不貌似凭自己行动。由此可推知,不如此行动的真理和良善什么都不是。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圣言吩咐,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众所周知,人能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他也能因它们是罪而停止它们。但他却不能凭自己停止它们,只能从神停止它们;然而,当他从神停止它们时,他仍认为他愿意停止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因此他貌似凭自己停止它们。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因称通奸为罪而活在贞洁中,并热爱贞洁,这貌似是凭他自己;他因称偷盗为罪而诚实生活,并热爱诚实,这也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谋杀为罪时,就活在仁爱中,并热爱仁爱,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假见证为罪时,他活在真理和公义中,并热爱真理和公义,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尽管他貌似凭自己活出这些,并热爱它们,但他仍是从神那里活出并热爱它们的;因为凡一个人貌似凭自己从贞洁本身、诚实本身、仁爱本身、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所做的,他都是从神做的;因此,它们都是良善。总之,当邪恶被移除时,人出于这些原则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来自神,并且就是良善。但在邪恶移除之前,人所做的一切虽然是贞洁的作为,诚实的作为,仁爱的作为,或真理和公义的作为,却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由于一切作为,包括从神所做的作为和不是从神所做的作为,必须由人,或貌似由人来完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作为”、“行为”、“作工或工作”和“实行或遵行”,如果根据那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之人的教义的内在意义,它们都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神来做的,那么经上根本不会提到并吩咐它们。

第三,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不是罪,而是他本性的软弱;自愿或故意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这就是那些深入调查研究信仰与善行分离的奥秘之人的宣告,只是照着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能力而各有不同;它们都是推论。因为那些将拯救的一切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或说将拯救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他们处于恩典,有些人说,他们在神里面。若处于恩典,他们就得出结论说,邪恶不会被看到,即便被看到,它们也立刻被赦免了;因此,邪恶不是罪,因为罪会定人的罪,这些邪恶是本性的软弱。由于来自意愿或自愿的邪恶(它们在圣言中被称为“昂然无惧地犯罪”)不是本性的软弱,所以他们说,它们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因为通过信的称义处于良善的人无需生活的悔改;一些人还补充说,因为这些邪恶是经许可而做的。这些事也是从以下事实得出的:他们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得到救赎了,在神面前洁净了,也重生了;由于他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主的功德被归于和归算给他,他凭这归算,连同救赎和重生而被接纳为神的儿子,并被父神引领,被圣灵光照;因此,他的作为也被接纳,因为他的邪恶不像其他人的邪恶那样是邪恶;它们不定人的罪,故不能被称为罪,而是被称为软弱,就是诸如从亚当那里继承而来、粘附于每个人的那种,这些软弱一出现,就被赦免并逐出。那些持有唯信教条的人照着他们对信的本质、信与生活良善的分离,或信与这些良善的结合的观念而怀有这些和其它各种观点。但没有必要调查这一切细节,因为它们都是从一个虚假原则中流出的溪流,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只能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当独自思考时,谁不知道并承认,人应当检查自己,在神面前忏悔自己的罪,憎恨它们,然后过一种新生活,好承受永生?教会中指定的祷告,尤其预备参加圣餐礼的祷告都教导了这些事;圣言,以及取自圣言的讲道也教导了它们;但凡被光照的理性也会宣称这些事。然而,一旦有人研究唯信教义的奥秘,渴望由此获得博学的名声,这真理之光就会熄灭。他因被自我之爱引领,由此被自我聪明的骄傲引领,就背离了普通人的信仰,转而信奉摧毁圣言的一切真理和天堂的一切真理的虚假。这种人因被视为有学问的,所以会吸引并迷惑许多人;因此,他通过以下教导分散了他应当聚集的绵羊:那能怀着信心思考并宣称基督为他受苦,由此救赎了他的人,邪恶不定他的罪。但这种信里面没有任何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这些人与那些从幻想中获得视觉,或视觉失常的人没什么不同,他们看到人,就以为是幽灵,看到幻影,就以为是人;因此,他们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尤其当虚假之光产生的幻想形成与这光一致的形像时。他们在他们的奥秘所造成的谵妄中看到智慧;殊不知,那些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在结束这个世界的生活之后,或说在未来的世界,都会有(译注:比他们)更好的命运。

第四,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他们想通过这些手段说服其他人相信,他们正在验证圣言的一切;而事实上,他们正在歪曲圣言的一切,因为得出的这个结论既是自相矛盾,也是一个谎言。说行善意味着有信,然而,所接受的信不仅将善行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还把它从得救的手段中排除,这是自相矛盾的;与某种事物分离,并从这种事物中被排除(因而与据说不仅是某种事物,还是一切事物的信分离,并从信中被排除)的东西,决不能存在于该事物里面,因而不能被它理解。说拯救人并属灵、据说还属于信的东西同时是指不拯救人,也不属灵的东西,这也是自相矛盾;因为他们称信为拯救人并属灵的,但又称作为不拯救人,因而不属灵。说圣言中的“作为”和“行为”是指神性运作,没有人的任何合作,而人却被吩咐做它们,这是一个谎言。说“善行”是指被接受、被称为拯救的信,而信只属于思维,根本不属于意愿,这也是一个谎言。此外,他们还说,圣言提到“作为”和“行为”是为了简单人,因为他们不明白信的奥秘。然而,值得注意的事,相信一个人或说相信一个人的存在是一回事,信他或信奉他是另一回事;如相信有一位神和信祂(译注:是两回事)。信神,或信祂的名表示既实行又有信,如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不是从血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不是从肉欲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之爱而处于欲望的人;“不是从人意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处于虚假的人;“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名,因而被称为“神的儿子”的人。这种信不是当今教会的教师的信。


诠释启示录 #141

141a.“叫他们吃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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