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0.“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这从“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是指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那些住在天上的”是指天使;由于天使凭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并且灵义是从人那里抽象出来的,所以“天使”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他们凭良善和真理而为天使;圣言别处的“天使或使者”也表示这些(可参看AE 130, 302节)。“天使”之所以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并属灵地思考和说话。但世人则不然,他们因是属世的,故属世地思考和说话;因此,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是属世的。由于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它们因此必须结合在一起,所以也说天上的婚姻来自它们。这婚姻也由“那些住在天上的”来表示,因为天上的所有人都处于该婚姻,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圣言的每个最小细节都有一个类似的婚姻在里面(可参看AE 238末尾, 288b, 484, 724a节);天使不能成为天堂的天使,除非他处于这个婚姻,或这个婚姻在他里面;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人(参看AE 660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一个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不是一个教会之人。由此可见,“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
我们在前面两段文字中论述了那些将信仰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将生活的良善与信仰联结起来,从而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现在按顺序要说一说那些虽在承认唯信的教会中,却没有歪曲圣言的人。
(1)他们就是那些没有将信仰与生活分离,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因为他们认为信仰与生活构成一体,就像情感与思维、意愿与理解力、春夏时节的热与光(它们的结合使万物萌芽生长)构成一体一样,也像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一样,只要把信仰换成真理,生活换成良善。关于所有这些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些人在自己里面确定:生活邪恶的人不可能有信,只有好好生活的人才有信;一个生活邪恶的人不能接受信,除非他通过找出自己的邪恶,并停止它们而表现出生活的悔改;同样,一个生活邪恶的人在灵里或在自己里面只能拥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宣称相信真理。因此,那些在宣称和作为上将生活和信仰如此结合起来的人就拥有仁爱的生活,他们的信是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这些人的信是属灵的,只要他们从圣言认识真理,并照之生活,因为信从生活变得属灵;人由此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天堂就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
(2)那些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信除了是指相信圣言里的话,并实行它们外,还指别的什么的人也没有歪曲圣言,因为他们看到,信就是相信并实行,相信却不实行是口头的信,不是内心的信,因而是在人之外,不是在人之内。这些人在行动时,认为信在于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爱神、爱邻就在于实行圣言中的诫命;而且,他们停止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而不是从他们自己实行诫命。他们还认为主降世是为了拯救那些相信祂,并践行祂教导的人。
(3)这些人因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除此之外,信还能是别的什么,所以不承认人们所以为的称义和得救,仅仅通过相信父神差遣祂的儿子,并因祂的血而成为我们的安抚、救赎和拯救就实现了;因为他们发觉,只是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与其说使人称义,倒不如说定人的罪。这倒不如说定人的罪,因为这不是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事实上,这是相信直接或即刻怜悯,也就是不用方法的改造和重生;这是相信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归算、安抚和代求。此外,自永恒而生的儿子被父差到世上不是真的,父因儿子的血得安抚也不是真的,主担当人类的罪,从而实现救赎同样不是真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只要这些是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表象,那么它们的确可能会被断言,也可能被思想,但决不可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在天上,并且教会教义能从圣言所教导的纯正真理。因此,那些将信的一切都置于这种承认的人,不仅弃绝并抛开了天使和世人从中获得生命和智慧的所有无数真理,还认为整个神学在于怀着信心所宣告的某些表述,其中没有任何真理;但为了确认这些表述,他们必定歪曲圣言,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过,别的地方会详述这个主题。关于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和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就说这么多。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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