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0.“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这从“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是指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那些住在天上的”是指天使;由于天使凭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并且灵义是从人那里抽象出来的,所以“天使”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他们凭良善和真理而为天使;圣言别处的“天使或使者”也表示这些(可参看AE 130, 302节)。“天使”之所以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并属灵地思考和说话。但世人则不然,他们因是属世的,故属世地思考和说话;因此,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是属世的。由于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它们因此必须结合在一起,所以也说天上的婚姻来自它们。这婚姻也由“那些住在天上的”来表示,因为天上的所有人都处于该婚姻,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圣言的每个最小细节都有一个类似的婚姻在里面(可参看AE 238末尾, 288b, 484, 724a节);天使不能成为天堂的天使,除非他处于这个婚姻,或这个婚姻在他里面;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人(参看AE 660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一个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不是一个教会之人。由此可见,“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
我们在前面两段文字中论述了那些将信仰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将生活的良善与信仰联结起来,从而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现在按顺序要说一说那些虽在承认唯信的教会中,却没有歪曲圣言的人。
(1)他们就是那些没有将信仰与生活分离,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因为他们认为信仰与生活构成一体,就像情感与思维、意愿与理解力、春夏时节的热与光(它们的结合使万物萌芽生长)构成一体一样,也像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一样,只要把信仰换成真理,生活换成良善。关于所有这些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些人在自己里面确定:生活邪恶的人不可能有信,只有好好生活的人才有信;一个生活邪恶的人不能接受信,除非他通过找出自己的邪恶,并停止它们而表现出生活的悔改;同样,一个生活邪恶的人在灵里或在自己里面只能拥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宣称相信真理。因此,那些在宣称和作为上将生活和信仰如此结合起来的人就拥有仁爱的生活,他们的信是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这些人的信是属灵的,只要他们从圣言认识真理,并照之生活,因为信从生活变得属灵;人由此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天堂就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
(2)那些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信除了是指相信圣言里的话,并实行它们外,还指别的什么的人也没有歪曲圣言,因为他们看到,信就是相信并实行,相信却不实行是口头的信,不是内心的信,因而是在人之外,不是在人之内。这些人在行动时,认为信在于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爱神、爱邻就在于实行圣言中的诫命;而且,他们停止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而不是从他们自己实行诫命。他们还认为主降世是为了拯救那些相信祂,并践行祂教导的人。
(3)这些人因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除此之外,信还能是别的什么,所以不承认人们所以为的称义和得救,仅仅通过相信父神差遣祂的儿子,并因祂的血而成为我们的安抚、救赎和拯救就实现了;因为他们发觉,只是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与其说使人称义,倒不如说定人的罪。这倒不如说定人的罪,因为这不是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事实上,这是相信直接或即刻怜悯,也就是不用方法的改造和重生;这是相信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归算、安抚和代求。此外,自永恒而生的儿子被父差到世上不是真的,父因儿子的血得安抚也不是真的,主担当人类的罪,从而实现救赎同样不是真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只要这些是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表象,那么它们的确可能会被断言,也可能被思想,但决不可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在天上,并且教会教义能从圣言所教导的纯正真理。因此,那些将信的一切都置于这种承认的人,不仅弃绝并抛开了天使和世人从中获得生命和智慧的所有无数真理,还认为整个神学在于怀着信心所宣告的某些表述,其中没有任何真理;但为了确认这些表述,他们必定歪曲圣言,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过,别的地方会详述这个主题。关于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和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就说这么多。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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