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

8.“祂差遣祂的天使

8.“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它们从天堂启示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这从“指明”和“差遣祂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明”是指那些在字义上包含,因而表示内义上的事物的事物,因为经上说“神赐给指示,并指明的启示”;祂所指明的事物是指字义上的事物,因为这一切都指明了,而所指明的事物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事实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指明内义上的属灵事物。“差遣祂的天使”是指从天堂启示的东西,因为“差遣”是指启示,“天使”是指从天堂。“差遣”是指启示,因为从天堂差来的一切都是启示;事实上,凡存在于那里的东西都是被启示的;这是关系到教会及其状态的某种属灵事物;但对世人来说,这种事物会转变为属世观念,就是诸如《启示录》和圣言的其它部分在字义上所表达的那种观念。从天堂出来的东西无法以其它方式呈现给世人,因为当属灵之物从灵界降至自然界时,它会落入与它相对应的属世之物。这就是为何预言圣言在字义上是这样,并且因是这样而从内在是属灵的,是神性。“天使”是指从天堂,因为一位天使所说的话是从天堂出来的;事实上,当一位天使与一个世人交谈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时,他不是像世人与世人交谈那样来说话,世人是出于他的记忆来说出别人告诉他的话;相反,一位天使所说的话通过流注不断进入他,但不进入他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的理解力,再由此进入话语。这就是为何天使对先知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神性,无一来自天使。无论说这些启示来自天堂,还是说来自主,都是一样的;因为与天使同在的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并且无一来自天使的自我。不过,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会理解得更好(HH 2–12, 254节)。
前面说明,从天堂启示的预言是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因为经上说“祂差遣祂的天使给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代表并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事实上,十二门徒代表并表示教会中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教会来自这些真理;具体的每个门徒表示某个特定方面,或某种特定事物。例如,“彼得”代表并表示信;“雅各”代表并表示仁;“约翰”代表并表示仁之良善或爱之良善。由于约翰代表这种良善,所以启示给了他;事实上,诸如此处所描述的从天堂而来的启示,只能给那些处于仁或爱之良善的人。其他人的确能听到来自天堂的东西,但不能感知到它们。只有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拥有属灵感知。这是因为他们不仅以倾听,还以爱来接受天上的事物;以爱来接受就是完全接受,因为被如此接受的事物也被爱;此外,那些如此接受的人在其理解力中看到这些事物,他们内视的感觉就在理解力中。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但现在不可以阐发这个主题。在此只需说明,圣言提到的一切名字都不表示人,只表示事物;例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本身。圣言中的一切名字都表示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768, 1888, 4310, 4442, 10329节)。在圣言中,人名和地名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它们会变成它们所表示的事物(AC 1876,5225, 6516, 10216, 10282, 10432节)。圣言的内义多么雅致,尽管那里只提到名字,举例说明(AC 1224, 1264, 1888节)。主的十二门徒代表,因而表示总体上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是如此(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雅各”、“约翰”代表,因而表示在其顺序中的信、仁和仁之良善(参看18和22章序言,AC 3934, 8581, 10087节)。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在他的头上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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