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它们从天堂启示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这从“指明”和“差遣祂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明”是指那些在字义上包含,因而表示内义上的事物的事物,因为经上说“神赐给指示,并指明的启示”;祂所指明的事物是指字义上的事物,因为这一切都指明了,而所指明的事物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事实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指明内义上的属灵事物。“差遣祂的天使”是指从天堂启示的东西,因为“差遣”是指启示,“天使”是指从天堂。“差遣”是指启示,因为从天堂差来的一切都是启示;事实上,凡存在于那里的东西都是被启示的;这是关系到教会及其状态的某种属灵事物;但对世人来说,这种事物会转变为属世观念,就是诸如《启示录》和圣言的其它部分在字义上所表达的那种观念。从天堂出来的东西无法以其它方式呈现给世人,因为当属灵之物从灵界降至自然界时,它会落入与它相对应的属世之物。这就是为何预言圣言在字义上是这样,并且因是这样而从内在是属灵的,是神性。“天使”是指从天堂,因为一位天使所说的话是从天堂出来的;事实上,当一位天使与一个世人交谈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时,他不是像世人与世人交谈那样来说话,世人是出于他的记忆来说出别人告诉他的话;相反,一位天使所说的话通过流注不断进入他,但不进入他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的理解力,再由此进入话语。这就是为何天使对先知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神性,无一来自天使。无论说这些启示来自天堂,还是说来自主,都是一样的;因为与天使同在的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并且无一来自天使的自我。不过,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会理解得更好(HH 2–12, 254节)。
前面说明,从天堂启示的预言是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因为经上说“祂差遣祂的天使给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代表并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事实上,十二门徒代表并表示教会中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教会来自这些真理;具体的每个门徒表示某个特定方面,或某种特定事物。例如,“彼得”代表并表示信;“雅各”代表并表示仁;“约翰”代表并表示仁之良善或爱之良善。由于约翰代表这种良善,所以启示给了他;事实上,诸如此处所描述的从天堂而来的启示,只能给那些处于仁或爱之良善的人。其他人的确能听到来自天堂的东西,但不能感知到它们。只有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拥有属灵感知。这是因为他们不仅以倾听,还以爱来接受天上的事物;以爱来接受就是完全接受,因为被如此接受的事物也被爱;此外,那些如此接受的人在其理解力中看到这些事物,他们内视的感觉就在理解力中。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但现在不可以阐发这个主题。在此只需说明,圣言提到的一切名字都不表示人,只表示事物;例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本身。圣言中的一切名字都表示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768, 1888, 4310, 4442, 10329节)。在圣言中,人名和地名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它们会变成它们所表示的事物(AC 1876,5225, 6516, 10216, 10282, 10432节)。圣言的内义多么雅致,尽管那里只提到名字,举例说明(AC 1224, 1264, 1888节)。主的十二门徒代表,因而表示总体上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是如此(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雅各”、“约翰”代表,因而表示在其顺序中的信、仁和仁之良善(参看AC18和22章序言,3934, 8581, 10087节)。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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