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7.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这从“开口”、“亵渎”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口”表示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时(参看AE 794节),“开口”是指教导、讲道和推理;“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由于神性真理来自主,就是在天上的主,所以“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而圣言来自主,就是主。之所以说圣言因来自主而就是主,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之物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实际上就是祂自己;因此,神性真理作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就是在天上的主。此外,圣言就如它与我们同在世界上的样子,因为这圣言是处于秩序终端的神性真理,并包含灵义,也就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由此清楚可知,“那兽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
由于这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亵渎,而“亵渎”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所以在解释这节经文时,我想说明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的那类人是谁,他们是何品质;然后说明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那类人是谁,他们是何品质;最后说明没有歪曲圣言,因此天堂能在他们里面打开,或正在打开的那类人又是谁,他们是何品质。在本文,我们将描述那些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的人;在下文,我们将按顺序描述其余的人。所有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都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原因在于,这些人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使它违反在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神性真理存在。圣言可能会被歪曲到这种程度,也可能不会。他们歪曲圣言到这种程度的原因如下:
(1)他们认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与教义无关,从而轻视生活;然而,整个天堂都处于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爱,爱属于生活。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一切幸福都通过真理来自良善;那里的每个人所拥有的智慧和幸福的量和质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的量和质成正比。因此,良善是天使生命的真正本质,因而是天堂本身的本质。所以那些将整个拯救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的人必向自己关闭天堂;事实上,他们视天堂所处的良善什么都不是,认为它毫不重要;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地狱。
(2)那些将拯救的一切,因而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置于唯信,丝毫不置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的人轻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认为它们毫不重要;然而,主却教导:
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4, 38)
“律法和先知”是指圣言的一切。关于这两条诫命,主还对律法师说:
你们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8)
爱神、爱邻不是别的,正是行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爱是意愿,就其存在而言,爱是实行。事实上,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凡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他就会实行。因此,主也教导: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4)
由此可推知,那些在思维上毫不在乎善行,也就是在天上被称为功用的爱之良善,仁之良善和生活的良善,不把它们当回事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因为他们既不爱神,也不爱邻;然而,天堂却凭这两种爱而为天堂。歪曲圣言,甚至摧毁神性真理的,主要是这一点;而在天上,神性真理来自主,并且就是那里的主。
(3)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就通过为恶行找借口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他们为这些恶行辩解,声称并相信神不看邪恶;或对那些有信的人来说(根据一些人的说法,对那些有信仰的信心之人来说,根据另一些人的说法,对那些因信称义的人来说),邪恶被赦免了。因此,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疯狂地思想:“既然良善不拯救我,那么行善对我来说有什么重要的呢?既然邪恶不定我的罪,那么即便我作恶,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恩典中,因为我有信。”因此,他们为自己和世界而活,放弃邪恶不是因为它是邪恶,行善也不是因为它是良善;即便他们放弃邪恶,那也是出于对世俗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而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和丧失永生的任何惧怕;即便他们行善,那也是出于对赏赐或回报的爱,而不是出于对神的爱。然而,生活怎样,这个人就怎样:
人岂能从荆棘上摘葡萄,从蒺藜上摘无花果呢?(马太福音7:16)
此外,这样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的生活,或邪恶的生活。如果他作为世界公民生活,那么他会以为他过着良善的生活;然而,如果他没有作为天堂公民过这种生活,那么这种生活就是一种邪恶的生活。他没有把两者区分开来,因为它们在外在上看起来很相似。他之所以无法区分它们,是因为他轻视构成生活的善行。由此可推知,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向自己完全关闭了天堂。
(4)他们因以下事实而向自己关闭天堂:尽管他们的生活是一种纯属世的生活,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属于它的一切,但他们却将主的功德归于自己,心里说:“我若能仅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主为我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救赎我,可能就会拥有永生,因为这公义和这功德通过信,丝毫不通过生活行为被归算给我。”然而,主功德的归算是不可能的;生活也不能由此被归算给人。但来自主的生活照着论述它的地方所描述的那样被赐下。因此,将主的功德归给自己,而不是归给遵行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的生活,因而归给来自祂的生活,是亵渎;因为这涉及在主里面只为自我和世界、因而邪恶地生活的可能性。
(5)再者,他们因以下事实向自己关闭天堂:他们将不是信的东西承认为信,或将历史的信承认为得救之信,因而将属世之物承认为属灵之物,或说将属世之信承认为属灵之信,将死的东西承认为活的东西,或说将死的信承认为活的信;这同样适用于他们信仰的信心。因为这些人认为,知道和思考打开天堂,而不是知道和思考,同时意愿和实行打开天堂;然而,后者是主要的,前者只是次要的。因为人思维的生命来自其意愿的情感。
(6)他们同样因以下事实向自己关闭天堂:由于人不能从自己行系良善的良善,除非这良善是寻求功德的,所以他们忽略了行善,热切地祈求信的礼物;然而,若不从仁那里,因而若不从良善那里,就没有系信的信。那时由于他们祈求信而被允许存在的信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是地狱的信,被称为死的信;这信关闭天堂。
(7)天堂尤其通过他们将圣言用于确认这一切事而向他们关闭;因为他们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了在天上的神性真理。事实上,我们的圣言在灵义上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如果字义被歪曲,以至于摧毁了灵义,那么天堂就会关闭;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并且的确是天堂;那里的天使凭对它的接受而为天使。
(8)前面已经说明,那些出于没有善行的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原则而在教义和生活上都轻视善行的人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现在要简要解释一下天堂是如何通过教义,又如何通过生活被关闭的。教义是通过对事情就是如此的同意、肯定、确认和说服关闭天堂的;因为那时人不仅认为事情就是如此,还愿意事情就是如此。即便他因圣言的吩咐而仍旧行善,也只是从属世人行道德的良善;这些良善来自他自己,是寻求功德的良善。人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他的意愿,并取决于他的意愿,因为一个行为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因此,当人思考,而且意愿作为里面没有任何救恩时,他只能行诸如像其起源那样的良善,或说必照良善的起源行良善。有学问的人当中就有许多人具有这种特征,他们通过讲道和写作在自己里面确认唯信。在灵界,这些人的心智看上去就像蒙上了一层面纱,或像笼罩在密云中,阻止天堂的光或真理进入;天堂就这样向他们关闭。而遵行这种教义的生活则完全关闭天堂,因为他们相信生活的良善不拯救人,生活的邪恶也不定人的罪。
(9)无论说天堂向人关闭,还是说被称为属灵心智的人的高层心智被关闭,都是一回事;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就是他的天堂,因此,人通过属灵心智而拥有与天堂的结合;而属世心智是他的世界;因此,他通过属世心智而拥有与世界的结合。前面已经解释了属灵心智如何被打开,由此与天堂的交流和结合如何变得可能(AE 790b节)。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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