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7.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这从“开口”、“亵渎”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口”表示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时(参看AE 794节),“开口”是指教导、讲道和推理;“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由于神性真理来自主,就是在天上的主,所以“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而圣言来自主,就是主。之所以说圣言因来自主而就是主,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之物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实际上就是祂自己;因此,神性真理作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就是在天上的主。此外,圣言就如它与我们同在世界上的样子,因为这圣言是处于秩序终端的神性真理,并包含灵义,也就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由此清楚可知,“那兽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
由于这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亵渎,而“亵渎”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所以在解释这节经文时,我想说明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的那类人是谁,他们是何品质;然后说明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那类人是谁,他们是何品质;最后说明没有歪曲圣言,因此天堂能在他们里面打开,或正在打开的那类人又是谁,他们是何品质。在本文,我们将描述那些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的人;在下文,我们将按顺序描述其余的人。所有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都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原因在于,这些人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使它违反在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神性真理存在。圣言可能会被歪曲到这种程度,也可能不会。他们歪曲圣言到这种程度的原因如下:
(1)他们认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与教义无关,从而轻视生活;然而,整个天堂都处于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爱,爱属于生活。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一切幸福都通过真理来自良善;那里的每个人所拥有的智慧和幸福的量和质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的量和质成正比。因此,良善是天使生命的真正本质,因而是天堂本身的本质。所以那些将整个拯救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的人必向自己关闭天堂;事实上,他们视天堂所处的良善什么都不是,认为它毫不重要;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地狱。
(2)那些将拯救的一切,因而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置于唯信,丝毫不置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的人轻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认为它们毫不重要;然而,主却教导:
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4, 38)
“律法和先知”是指圣言的一切。关于这两条诫命,主还对律法师说:
你们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8)
爱神、爱邻不是别的,正是行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爱是意愿,就其存在而言,爱是实行。事实上,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凡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他就会实行。因此,主也教导: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4)
由此可推知,那些在思维上毫不在乎善行,也就是在天上被称为功用的爱之良善,仁之良善和生活的良善,不把它们当回事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因为他们既不爱神,也不爱邻;然而,天堂却凭这两种爱而为天堂。歪曲圣言,甚至摧毁神性真理的,主要是这一点;而在天上,神性真理来自主,并且就是那里的主。
(3)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就通过为恶行找借口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他们为这些恶行辩解,声称并相信神不看邪恶;或对那些有信的人来说(根据一些人的说法,对那些有信仰的信心之人来说,根据另一些人的说法,对那些因信称义的人来说),邪恶被赦免了。因此,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疯狂地思想:“既然良善不拯救我,那么行善对我来说有什么重要的呢?既然邪恶不定我的罪,那么即便我作恶,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恩典中,因为我有信。”因此,他们为自己和世界而活,放弃邪恶不是因为它是邪恶,行善也不是因为它是良善;即便他们放弃邪恶,那也是出于对世俗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而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和丧失永生的任何惧怕;即便他们行善,那也是出于对赏赐或回报的爱,而不是出于对神的爱。然而,生活怎样,这个人就怎样:
人岂能从荆棘上摘葡萄,从蒺藜上摘无花果呢?(马太福音7:16)
此外,这样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的生活,或邪恶的生活。如果他作为世界公民生活,那么他会以为他过着良善的生活;然而,如果他没有作为天堂公民过这种生活,那么这种生活就是一种邪恶的生活。他没有把两者区分开来,因为它们在外在上看起来很相似。他之所以无法区分它们,是因为他轻视构成生活的善行。由此可推知,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向自己完全关闭了天堂。
(4)他们因以下事实而向自己关闭天堂:尽管他们的生活是一种纯属世的生活,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属于它的一切,但他们却将主的功德归于自己,心里说:“我若能仅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主为我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救赎我,可能就会拥有永生,因为这公义和这功德通过信,丝毫不通过生活行为被归算给我。”然而,主功德的归算是不可能的;生活也不能由此被归算给人。但来自主的生活照着论述它的地方所描述的那样被赐下。因此,将主的功德归给自己,而不是归给遵行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的生活,因而归给来自祂的生活,是亵渎;因为这涉及在主里面只为自我和世界、因而邪恶地生活的可能性。
(5)再者,他们因以下事实向自己关闭天堂:他们将不是信的东西承认为信,或将历史的信承认为得救之信,因而将属世之物承认为属灵之物,或说将属世之信承认为属灵之信,将死的东西承认为活的东西,或说将死的信承认为活的信;这同样适用于他们信仰的信心。因为这些人认为,知道和思考打开天堂,而不是知道和思考,同时意愿和实行打开天堂;然而,后者是主要的,前者只是次要的。因为人思维的生命来自其意愿的情感。
(6)他们同样因以下事实向自己关闭天堂:由于人不能从自己行系良善的良善,除非这良善是寻求功德的,所以他们忽略了行善,热切地祈求信的礼物;然而,若不从仁那里,因而若不从良善那里,就没有系信的信。那时由于他们祈求信而被允许存在的信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是地狱的信,被称为死的信;这信关闭天堂。
(7)天堂尤其通过他们将圣言用于确认这一切事而向他们关闭;因为他们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了在天上的神性真理。事实上,我们的圣言在灵义上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如果字义被歪曲,以至于摧毁了灵义,那么天堂就会关闭;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并且的确是天堂;那里的天使凭对它的接受而为天使。
(8)前面已经说明,那些出于没有善行的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原则而在教义和生活上都轻视善行的人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现在要简要解释一下天堂是如何通过教义,又如何通过生活被关闭的。教义是通过对事情就是如此的同意、肯定、确认和说服关闭天堂的;因为那时人不仅认为事情就是如此,还愿意事情就是如此。即便他因圣言的吩咐而仍旧行善,也只是从属世人行道德的良善;这些良善来自他自己,是寻求功德的良善。人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他的意愿,并取决于他的意愿,因为一个行为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因此,当人思考,而且意愿作为里面没有任何救恩时,他只能行诸如像其起源那样的良善,或说必照良善的起源行良善。有学问的人当中就有许多人具有这种特征,他们通过讲道和写作在自己里面确认唯信。在灵界,这些人的心智看上去就像蒙上了一层面纱,或像笼罩在密云中,阻止天堂的光或真理进入;天堂就这样向他们关闭。而遵行这种教义的生活则完全关闭天堂,因为他们相信生活的良善不拯救人,生活的邪恶也不定人的罪。
(9)无论说天堂向人关闭,还是说被称为属灵心智的人的高层心智被关闭,都是一回事;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就是他的天堂,因此,人通过属灵心智而拥有与天堂的结合;而属世心智是他的世界;因此,他通过属世心智而拥有与世界的结合。前面已经解释了属灵心智如何被打开,由此与天堂的交流和结合如何变得可能(AE 790b节)。
678.“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他们承认并敬拜主。这从“将荣耀归给”或“荣耀”和“天上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将荣耀归给”或“荣耀”是指承认并敬拜(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上的神”是指主。主在世时和离世时,亲自明确表明,祂是天堂的神。当祂在世时,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给我。(马太福音11:27)
当祂离世时,对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天堂的神。
“将荣耀归给”表示承认并敬拜主;事实上,“将荣耀归给”表示荣耀只属于祂,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将荣耀归给”也表示承认,即教会的一切事物,因而一切拯救和永生都来自祂。由此可知,“将荣耀归给”和“荣耀”当论及神时,表示敬拜和崇拜祂。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严格来说,“荣耀”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的光,天使和世人从这光不仅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还获得一切幸福;此外,天堂里无法形容的一切宏伟壮丽都来自这个源头。因此,这些就是严格来说,“神的荣耀”所表示的;由于神性真理是荣耀,所以可知,“主的荣耀”表示光照天使和世人,赐予聪明和智慧,赐福以幸福和快乐,以及使天堂里的一切都变得壮丽;这意味着这荣耀不是来自对荣耀的爱,而是来自对人类的爱。因此,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8, 10)
这是主的荣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天堂里的一切智慧、美丽和壮丽所来自的天堂之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正是主的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由此清楚可知,本质上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的天堂之光就是发出的神性之爱;爱只渴望将自己的东西给予别人,从而以祝福充满他人,那么又有什么是神性之爱不会做的呢?然而,主无法将祂的荣耀赐给任何人,并以智慧和祝福充满他,除非他承认并敬拜主,因为人通过这种方式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事实上,为了成为承认和敬拜,承认和敬拜必须来自爱和信;没有藉着这些的结合,良善不可能从主流入,因为它不被人接受。这一切清楚表明,“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并敬拜主。
“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在人那里的荣耀就是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可参看AE 33, 345节)。主的荣耀来自主自己,对人和天使来说,它是接受和承认,即: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拯救和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也可参看AE 288a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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