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95

795.由于前文论述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诠释启示录 #574

574.“他们的数目

574.“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这从“听见”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参看AE 14, 529节);“数目”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参看AE 429节),在此是指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感官人的推理所基于和代表的邪恶之虚假的品质,这些虚假由“马兵军队的数目”来表示,如刚才所述。下一节以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这些虚假的品质,即:“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这些话描述了在此由“数目”所表示的品质。此处“数目”似乎是指某种数字的东西,但灵界没有数字,因为那里的空间和时间不像在自然界那样可测量和确定;因此,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数字本身表示事物的品质(参看AE 203, 336, 429—430; 《天堂与地狱》,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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