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960.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示已经揭示《启示录》,现在已经打开它的主证明这一福音:祂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作为新郎和丈夫降临;而教会作为新妇和妻子渴望祂。在此之前,主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启示录22:16);从前面(AR 953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写和现在所打开的事,这是真的。由此明显可知,“证明这些事的”是指主,主揭示了《启示录》,现在将它打开来证明,或作见证。它之所以是指证明这个福音或好消息,是因为祂在此宣布了祂的降临,祂的国度,以及祂与教会的属灵婚姻;祂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福音”表示主降临或来到祂的国度(AR 478, 553, 626, 664节)。主的这次降临是为了与教会的属灵婚姻,因为这个新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而主是她的新郎和丈夫,如前所述(启19:7-9; 20:2, 9, 10; 21:17);此处在启示录的末尾,作为新郎和新妇,主说话了,教会也说话了。主说了这些话,“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教会则说了这些话,“主耶稣啊,愿你来”,它们都是属灵婚姻的订婚的话。主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降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祂自称“耶稣”,并说祂是“大卫的根和后裔”(启22:16),教会在此说,“主耶稣啊,愿你来”(可参看AR 953, 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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