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95

795.由于前文论述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揭秘启示录 #422

422.启9:2.“

422.启9: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示源于他们的邪恶之爱的属世人的欲望之虚假。“无底坑”表示前面所描述的地狱(AR 421节);从那里冒上来的“烟”表示由欲望产生的虚假;由于经上说那“烟好像大火炉的烟”,所以所指的是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之虚假,“火”表示爱(AR 468节);“地狱的火”表示邪恶之爱(AR 494节)。“大火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它因火而冒烟。地狱灵不是处于任何物质的火,而是处于属灵之火,也就是他们的爱;因此,他们感觉不到其它任何火;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在灵界,每种爱当被激发时,从远处看,都像火一样,在地狱里面像熊熊燃烧的火,在地狱外面像火灾的烟或火炉的烟。在圣言的其它部分,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也被描述为从火和火炉中冒出的“烟”,如以下经文;创世记:
亚伯拉罕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观看,他观看,看哪,那地烟气上腾,好像火炉的烟气。(创世记19:28)
又:
日落幽暗出现的时候,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间经过。(创世记15:17)
何西阿书:
他们继续犯罪,因此,他们必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 3)
诗篇:
恶人却要灭亡,在烟中消灭。(诗篇37:20)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马太福音:
他们要把恶人丢在火炉里,在那里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13:41, 42, 49, 50,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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