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4.启13: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这从“口”、“说夸大的话”、“说亵渎(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教义,教导、讲道和推理都来自教义(对此,参看AE 782节)。那兽的“口”之所以表示教义,是因为在刚才那一节经文中,经上说“他们都拜那龙及其兽”,这话表示对该信条的承认,并在教义上对它的接受;还因为前面说“那兽的口是狮子的口”,这话表示教导、讲道和推理,它们都来自被接受的教义。“说夸大的话”表示教导摧毁圣言良善的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a—337, 424节)。由于那“兽”表示那些通过推理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便摧毁了圣言的良善,还由于他的“口”表示他们的教义,所以“说夸大的话”表示摧毁圣言的良善。“说亵渎(的话)”是指歪曲圣言的真理(参看AE 778节)。由此清楚可知,“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义。之所以说彻底歪曲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众天堂里和圣言灵义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因此,这就是彻底歪曲真理的意思。
前面说,“那兽的口说夸大的话”表示摧毁圣言良善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推理;因此,要解释一下它们是以哪种方式被摧毁的。它们主要是通过教导没有善行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而被摧毁的,并且他们通过以下推理确认这一点: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人凭自己所行的善必是邀功的善,或说寻求功德的善;他们还从圣言,尤其从关于在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确立这一点:后者只因说神怜悯我这个罪人就称义了;而那个法利赛人没有称义,因他说他不像别人勒索、不义、通奸,每周禁食两次,凡他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0–14);他们又从主的这些话来确立这一点:
仆人做了所吩咐他的事,主人还谢谢他吗?我想不会。你们也是如此,你们做完了所吩咐你们的一切事,要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因为我们只做了我们应当做的。(路加福音17:9, 10)
然而,那些从这些话得出结论,认为善行里面没有称义和得救的东西,而唯信里面有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行。既有人所做的作为,这些作为不是良善;也有主通过人所做的作为,这些作为是良善。这两种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相似;但在内在形式上却完全不同。法利赛人所列举的作为是他自己所做的作为,因而是寻求功德的。仆人照吩咐所做的作为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却被称为无用的。
因此,现在要解释一下作为是如何由人自己来做的,又是如何由人里面的主来做的,以及后者如何不同于前者。前面(AE 790b节)说明,人有两种心智,一种属灵心智,一种属世心智。属灵心智就是那被称为内在和属灵人的,属世心智则是那被称为外在和属世人的。由于人有一个内在属灵心智和一个外在属世心智,而内在与天堂结合,外在与世界结合,所以可推知,凡一个人从这内在通过外在所做的,他都是从天堂做的,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做的。而另一方面,凡一个人通过没有内在的外在所做的,他都是从自我做的,或说凭他自己做的。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如今你们法利赛人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你们这愚蠢的人啊,造外面的,不也造里面吗?只要把里面的施舍出去,那么看哪,一切对你们就都洁净了。(路加福音11:39–41)
经上说“杯盘的外面”和它们的里面,是因为“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也表示真理,“食物”表示良善。经上还说“施舍”,这表示爱和仁。由此明显可知,凡一个人仅从外在所做的,都是不洁净的,凡他从一个洁净的内在通过外在所做的,都是洁净的,因为后者来自主,而前者来自人。不过,还要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内在就是为了良善而行良善,为了真理而讲真理,为了诚实而行事诚实,为了公义而行公义。为了良善而行良善的人从良善,因而从主行良善,主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为了真理而讲真理的人从真理,因而从主讲真理,主是真理本身,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同样适用于为了诚实而行事诚实,为了公义而行公义的人;因为诚实是道德的良善和真理,公义是文明的良善和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因为它们通过外在从内在发出。而另一方面,当一个人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做和讲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时,他是从自我做和讲这些事,因为他从没有内在人的外在人如此行。这些行为或作为都是邪恶;即便天堂在它们里面被关注,它们也是寻求功德的,因而是极不公正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区分作为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人,因为这两种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相似,唯有主能区分它们,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它们的起源就会被揭开(马太福音10:26, 27; 马可福音4:22; 路加福音8:17; 12:2, 3, 8, 9)。至于内在,以及来自内在的一个外在如何被赋予人,可参看前文(AE 790b节)。
由此可见,如果人真的从自我履行了律法的一切,例如大量给予穷人,向寡妇孤儿行善,帮助穷乏的人,事实上,给饥饿的人食物,给口渴的人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的人穿衣,看望病人和在监牢里的,传讲并教导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向神祷告,以及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他的内在人没有从对统治的爱、自我聪明的骄傲、对他人的蔑视、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淫乱,以及其它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出来,那么这一切作为仍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而另一方面,当内在被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灵界有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这一点。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允许回想起他们在世生活期间的行为,并列举了他们曾做过的好行为;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各种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然后便向他们揭示,他们列举的好行为,他们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然而,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然后因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而避开并厌恶它们的人则不同。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尽管在外在形式上,它们看起来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作为很相似,也同样感觉它们好像是从自我做的。这些作为就是在圣言中,那使人成为属灵的,并使他永远幸福的“作为”所指的。正是这些作为无法以任何方式与信仰分离,因为信仰若真的与这些作为分离,就是死的;死的信仰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仰。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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