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94

794.启13:5.

794.启13: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这从“口”、“说夸大的话”、“说亵渎(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教义,教导、讲道和推理都来自教义(对此,参看AE 782节)。那兽的“口”之所以表示教义,是因为在刚才那一节经文中,经上说“他们都拜那龙及其兽”,这话表示对该信条的承认,并在教义上对它的接受;还因为前面说“那兽的口是狮子的口”,这话表示教导、讲道和推理,它们都来自被接受的教义。“说夸大的话”表示教导摧毁圣言良善的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a—337, 424节)。由于那“兽”表示那些通过推理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便摧毁了圣言的良善,还由于他的“口”表示他们的教义,所以“说夸大的话”表示摧毁圣言的良善。“说亵渎(的话)”是指歪曲圣言的真理(参看AE 778节)。由此清楚可知,“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义。之所以说彻底歪曲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众天堂里和圣言灵义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因此,这就是彻底歪曲真理的意思。

前面说,“那兽的口说夸大的话”表示摧毁圣言良善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推理;因此,要解释一下它们是以哪种方式被摧毁的。它们主要是通过教导没有善行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而被摧毁的,并且他们通过以下推理确认这一点: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人凭自己所行的善必是邀功的善,或说寻求功德的善;他们还从圣言,尤其从关于在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确立这一点:后者只因说神怜悯我这个罪人就称义了;而那个法利赛人没有称义,因他说他不像别人勒索、不义、通奸,每周禁食两次,凡他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0–14);他们又从主的这些话来确立这一点:

仆人做了所吩咐他的事,主人还谢谢他吗?我想不会。你们也是如此,你们做完了所吩咐你们的一切事,要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因为我们只做了我们应当做的。(路加福音17:9, 10)

然而,那些从这些话得出结论,认为善行里面没有称义和得救的东西,而唯信里面有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行。既有人所做的作为,这些作为不是良善;也有主通过人所做的作为,这些作为是良善。这两种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相似;但在内在形式上却完全不同。法利赛人所列举的作为是他自己所做的作为,因而是寻求功德的。仆人照吩咐所做的作为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却被称为无用的。

因此,现在要解释一下作为是如何由人自己来做的,又是如何由人里面的主来做的,以及后者如何不同于前者。前面(AE 790b节)说明,人有两种心智,一种属灵心智,一种属世心智。属灵心智就是那被称为内在和属灵人的,属世心智则是那被称为外在和属世人的。由于人有一个内在属灵心智和一个外在属世心智,而内在与天堂结合,外在与世界结合,所以可推知,凡一个人从这内在通过外在所做的,他都是从天堂做的,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做的。而另一方面,凡一个人通过没有内在的外在所做的,他都是从自我做的,或说凭他自己做的。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如今你们法利赛人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你们这愚蠢的人啊,造外面的,不也造里面吗?只要把里面的施舍出去,那么看哪,一切对你们就都洁净了。(路加福音11:39–41)

经上说“杯盘的外面”和它们的里面,是因为“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也表示真理,“食物”表示良善。经上还说“施舍”,这表示爱和仁。由此明显可知,凡一个人仅从外在所做的,都是不洁净的,凡他从一个洁净的内在通过外在所做的,都是洁净的,因为后者来自主,而前者来自人。不过,还要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内在就是为了良善而行良善,为了真理而讲真理,为了诚实而行事诚实,为了公义而行公义。为了良善而行良善的人从良善,因而从主行良善,主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为了真理而讲真理的人从真理,因而从主讲真理,主是真理本身,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同样适用于为了诚实而行事诚实,为了公义而行公义的人;因为诚实是道德的良善和真理,公义是文明的良善和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因为它们通过外在从内在发出。而另一方面,当一个人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做和讲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时,他是从自我做和讲这些事,因为他从没有内在人的外在人如此行。这些行为或作为都是邪恶;即便天堂在它们里面被关注,它们也是寻求功德的,因而是极不公正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区分作为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人,因为这两种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相似,唯有主能区分它们,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它们的起源就会被揭开(马太福音10:26, 27; 马可福音4:22; 路加福音8:17; 12:2, 3, 8, 9)。至于内在,以及来自内在的一个外在如何被赋予人,可参看前文(AE 790b节)。

由此可见,如果人真的从自我履行了律法的一切,例如大量给予穷人,向寡妇孤儿行善,帮助穷乏的人,事实上,给饥饿的人食物,给口渴的人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的人穿衣,看望病人和在监牢里的,传讲并教导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向神祷告,以及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他的内在人没有从对统治的爱、自我聪明的骄傲、对他人的蔑视、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淫乱,以及其它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出来,那么这一切作为仍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而另一方面,当内在被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灵界有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这一点。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允许回想起他们在世生活期间的行为,并列举了他们曾做过的好行为;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各种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然后便向他们揭示,他们列举的好行为,他们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然而,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然后因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而避开并厌恶它们的人则不同。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尽管在外在形式上,它们看起来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作为很相似,也同样感觉它们好像是从自我做的。这些作为就是在圣言中,那使人成为属灵的,并使他永远幸福的“作为”所指的。正是这些作为无法以任何方式与信仰分离,因为信仰若真的与这些作为分离,就是死的;死的信仰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仰。


诠释启示录 #31

31a.启1:6.“

31a.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我们从祂而在祂的属灵和属天国度。这从“王”和“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由于他们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所以“王”是指那些在祂的属灵国度的人;在圣言中,“王”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由于这些人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所以“祭司”是指那些在祂的属天国度的人。天堂总体上分为两个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君王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国度(HH 24节)。预言圣言的许多地方提到王,那些不知道内义的人以为那里的“王”是指君王;然而,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其原因在于,主是唯一的王,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被称为祂的“儿子”。这就是为何“首领”、“天国之子”、“王子”,以及“王”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人抽象出来说,如在天堂的情形,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仁的信;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所指的不是君王,这一点仅从此处说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以及下面的话可以看出来: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马太福音:

撒在田里的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撒在田里的种子是指人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10248—10249节)。此外,谁都能感知到,主不会叫此处所论述的所有人成为君王,而是叫他们凭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能力和荣耀成为君王。由此可见在预言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王”和“首领”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和圣言中的大多数词语一样,它们也有反面意义,“王”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

在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对彼拉多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 38)

从彼拉多的这个问题,即“真理是什么呢”清楚可知,他的理解是,主称真理为“王”;但他是一个外邦人,对圣言一无所知,所以无法被教导,神性真理来自主,主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紧接着他的问题之后: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状;后来又写了一个牌子,钉在十字架上,即:这是耶稣,犹太人的王。祭司长对他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祂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我写了就写了。(约翰福音19:4, 19–22)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王”表示什么: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启示录:

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与地上的诸王行淫。(启示录17:1–2)

又:

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个已经倒了,一个还在,另一个还未来到。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要和那兽同得权柄作王一个时辰。他们将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9, 10, 12, 14)

又: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诸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那骑在马上的和祂的军队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在这些经文中,“诸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所有要么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要么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前所述。在但以理书,彼此争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也是如此。那里的“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黑暗之人。在圣言中,“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1458, 3708, 3195, 5672, 9642节);“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黑暗的人(AC 3708节,总体上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

先知们在旧约也经常提到“王”;在那里,“王”同样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在以赛亚书:

他必分散许多民族,诸王要因他闭口。因为他们已经看见所未曾传与他们的,已经明白未曾听见的。(以赛亚书52:15)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圣者的锡安啊,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又: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以赛亚书49:23)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14:9; 24:21; 60:10; 耶利米书2:26;4:9; 49:38;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 诗篇2:10; 110:5; 创世记49:20)。

31b.由于“王”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以从古代传下来的习俗是,君王在加冕时,要用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标志或徽章来区分;例如,君王要用油来膏抹,头戴金王冠,右手持权杖,身穿紫袍,坐在银宝座上,戴着君王标志骑在白马上;因为“油”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86, 4638, 9780, 9954, 10011, 10261, 10268—10269节);戴在头上的“金王冠”具有相同的含义(AC 9930节);“权杖”,也就是杖,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4581, 4876, 4966节);长袍和外袍表示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AC 9825, 10005节);“紫”表示对良善的属灵之爱(AC 9467节);“宝座”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国度(AC 5313, 6397, 8625节);“银”表示这真理本身(AC 1551—1552, 2954, 5658节);“白马”表示从真理被光照的理解力(参看《白马》,1–5节),君王加冕时所遵守的礼仪涉及这些事物,但关于它们的知识如今都丢失了(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581, 4966节)。

由于从这些事物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王”表示什么,所以我在前面的内容上补充说明为什么主在进入耶路撒冷时,骑在驴驹上,又为何那时百姓宣告祂作王,还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1–8; 马可福音11:1–11; 路加福音19:28–40; 约翰福音12:14–16);撒迦利亚书预言了这一切:

锡安的女儿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儿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必来到你这里,是公义的,并且有救恩,骑着驴,骑着驴驹。(撒迦利亚书9:9; 马太福音21:5; 约翰福音12:15)

原因在于,骑着驴和驴驹是至高士师和一个君王的显著标志;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士师记:

我心倾向以色列的立法者,骑白母驴的。(士师记5:9–10)

创世记: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崽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创世记49:10, 11)

由于骑驴和驴驹是这样一种显著标志,所以士师骑白母驴(士师记5:9–10);他的儿子则骑驴驹(士师记10:4; 12:14);王自己在加冕时骑母骡子(列王纪上1:33);他的儿子骑骡子(撒母耳记下13:29)。人若不知道“马”、“骡子”和“驴驹”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主骑在驴驹上表示苦难和羞辱;但它表示王家的华丽;因此,那时百姓宣告主作王,并把衣服铺在路上。当主进入耶路撒冷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并服事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5—9216, 9952, 10536节;《天堂与地狱》,177–182节)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王”和“列王、诸王或众王”表示什么,以及“受膏者”、“弥赛亚”和“基督”表示什么;因为“受膏者”、“弥赛亚”、“基督”,跟“王”一样,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王被称为“受膏者”,“受膏者”在希伯来语就是弥赛亚,在希腊语是基督。但唯独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自成孕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唯独在祂里面;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但所有受膏者都只代表祂(参看《属天的奥秘》,9954, 10011, 10268–10269节)。“祭司”则表示存在于属天国度中的良善,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说明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拯救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809节);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在连续顺序中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the priesthood)和“祭司职分”(priesthoods)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和王权,也就是说,“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AC 3004—3005, 3009节);不承认主的祭司和君王表示反面,即表示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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