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94

794.启13:5.

794.启13: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这从“口”、“说夸大的话”、“说亵渎(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教义,教导、讲道和推理都来自教义(对此,参看AE 782节)。那兽的“口”之所以表示教义,是因为在刚才那一节经文中,经上说“他们都拜那龙及其兽”,这话表示对该信条的承认,并在教义上对它的接受;还因为前面说“那兽的口是狮子的口”,这话表示教导、讲道和推理,它们都来自被接受的教义。“说夸大的话”表示教导摧毁圣言良善的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a—337, 424节)。由于那“兽”表示那些通过推理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便摧毁了圣言的良善,还由于他的“口”表示他们的教义,所以“说夸大的话”表示摧毁圣言的良善。“说亵渎(的话)”是指歪曲圣言的真理(参看AE 778节)。由此清楚可知,“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真理的教义。之所以说彻底歪曲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众天堂里和圣言灵义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因此,这就是彻底歪曲真理的意思。

前面说,“那兽的口说夸大的话”表示摧毁圣言良善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推理;因此,要解释一下它们是以哪种方式被摧毁的。它们主要是通过教导没有善行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而被摧毁的,并且他们通过以下推理确认这一点: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人凭自己所行的善必是邀功的善,或说寻求功德的善;他们还从圣言,尤其从关于在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确立这一点:后者只因说神怜悯我这个罪人就称义了;而那个法利赛人没有称义,因他说他不像别人勒索、不义、通奸,每周禁食两次,凡他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0–14);他们又从主的这些话来确立这一点:

仆人做了所吩咐他的事,主人还谢谢他吗?我想不会。你们也是如此,你们做完了所吩咐你们的一切事,要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因为我们只做了我们应当做的。(路加福音17:9, 10)

然而,那些从这些话得出结论,认为善行里面没有称义和得救的东西,而唯信里面有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行。既有人所做的作为,这些作为不是良善;也有主通过人所做的作为,这些作为是良善。这两种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相似;但在内在形式上却完全不同。法利赛人所列举的作为是他自己所做的作为,因而是寻求功德的。仆人照吩咐所做的作为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却被称为无用的。

因此,现在要解释一下作为是如何由人自己来做的,又是如何由人里面的主来做的,以及后者如何不同于前者。前面(AE 790b节)说明,人有两种心智,一种属灵心智,一种属世心智。属灵心智就是那被称为内在和属灵人的,属世心智则是那被称为外在和属世人的。由于人有一个内在属灵心智和一个外在属世心智,而内在与天堂结合,外在与世界结合,所以可推知,凡一个人从这内在通过外在所做的,他都是从天堂做的,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做的。而另一方面,凡一个人通过没有内在的外在所做的,他都是从自我做的,或说凭他自己做的。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如今你们法利赛人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你们这愚蠢的人啊,造外面的,不也造里面吗?只要把里面的施舍出去,那么看哪,一切对你们就都洁净了。(路加福音11:39–41)

经上说“杯盘的外面”和它们的里面,是因为“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也表示真理,“食物”表示良善。经上还说“施舍”,这表示爱和仁。由此明显可知,凡一个人仅从外在所做的,都是不洁净的,凡他从一个洁净的内在通过外在所做的,都是洁净的,因为后者来自主,而前者来自人。不过,还要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内在就是为了良善而行良善,为了真理而讲真理,为了诚实而行事诚实,为了公义而行公义。为了良善而行良善的人从良善,因而从主行良善,主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为了真理而讲真理的人从真理,因而从主讲真理,主是真理本身,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同样适用于为了诚实而行事诚实,为了公义而行公义的人;因为诚实是道德的良善和真理,公义是文明的良善和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因为它们通过外在从内在发出。而另一方面,当一个人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做和讲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时,他是从自我做和讲这些事,因为他从没有内在人的外在人如此行。这些行为或作为都是邪恶;即便天堂在它们里面被关注,它们也是寻求功德的,因而是极不公正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区分作为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人,因为这两种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相似,唯有主能区分它们,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它们的起源就会被揭开(马太福音10:26, 27; 马可福音4:22; 路加福音8:17; 12:2, 3, 8, 9)。至于内在,以及来自内在的一个外在如何被赋予人,可参看前文(AE 790b节)。

由此可见,如果人真的从自我履行了律法的一切,例如大量给予穷人,向寡妇孤儿行善,帮助穷乏的人,事实上,给饥饿的人食物,给口渴的人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的人穿衣,看望病人和在监牢里的,传讲并教导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向神祷告,以及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他的内在人没有从对统治的爱、自我聪明的骄傲、对他人的蔑视、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淫乱,以及其它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出来,那么这一切作为仍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而另一方面,当内在被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灵界有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这一点。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允许回想起他们在世生活期间的行为,并列举了他们曾做过的好行为;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各种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然后便向他们揭示,他们列举的好行为,他们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然而,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然后因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而避开并厌恶它们的人则不同。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尽管在外在形式上,它们看起来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作为很相似,也同样感觉它们好像是从自我做的。这些作为就是在圣言中,那使人成为属灵的,并使他永远幸福的“作为”所指的。正是这些作为无法以任何方式与信仰分离,因为信仰若真的与这些作为分离,就是死的;死的信仰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仰。


揭秘启示录 #48

48.“眼目如同火焰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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