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92

792.“谁能与他交

792.“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这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因为当“龙”及其“兽”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时,“不能与这兽交战”表示它无法受到攻击或质疑。他们的说服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相信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这一点从基督教会对该信条的接受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他们说,谁能凭自己行善呢?他们就这样忽略了它。但有什么人不能一眼,或如前面所说的,或说眼睛一瞥就看出一个人就是他生活的样子,或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生活?谁能怀疑或否认这一点,尤其当每个人都可以从圣言确认它时?因为在圣言中,经上说“凡听见就去行的,就是智慧人”、“所有人都要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我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没有将自己的理解力向后扭曲,由此变得疯狂的人会认为好好生活无关紧要;然而,人死后仍继续他在世上的那种生活。我被恩准与一些生活在以前时代的人交谈,发现他们的生活仍如历史上对他们所描述的那样。我还被恩准与一些认为自己有信,却没有过信之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交谈,发现他们被天堂拒之门外。此外,我经常从天上被告知,人的生活在等待着他,与生活分离之信什么也不是。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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