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91

791.“说,谁能比

791.“说,谁能比这兽”表示坦白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这从前文与这句话的联系,因而从所论述的各个系列清楚可知。因为在前文,经上说“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他们又拜那兽”;这话表示对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信条的承认,因为它通过设计的与善行的结合,以及推理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通过这些推理,表面上看,它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对此,参看AE 789—790a节)。由于虚假由此变得就像真理,所以经上说:“谁能比这兽?”这就是为何这句话表示坦白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但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没有什么比这更虚假的了。因为被追随者信以为真理的异端在智慧人看来就是虚假。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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