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这从“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右手”是指来自祂的生命(参看AE 72节);它之所以表示来自祂的生命,是因为它接着这些话而来,即:“我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此外,“用手摸或按”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也表示从他人那里接受。当论及主时,如此处,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指将生命传递并转移给那些处于一种光照状态,看见并听见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之人。这种情况也发生在约翰身上,因为当他看见并听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时,就处于这种光照状态。
“用手摸或按”是指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因为人的整个能力从身体传到手上;因此,心智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手臂和手也相应地执行。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或膀臂”和“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8, 3091, 4931–4937, 6947, 7673, 10019节)。但这种能力是属世能力,由此的传递是身体力量的行使;而属灵能力是愿意别人好,愿意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尽可能地传给他人。“手”在灵义上就表示这种能力,“用手摸或按”表示它的传递和转移。由此可见当约翰躺下像死了一样时,在此被称为“人子”的主用右手按着约翰表示什么,即表示祂将来自祂自己的生命传递并转移给他(对此,参看前文)。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摸或按”和“用手摸或按”具有同样的含义;如以下经文,但以理书:
在那里向他显现为一个身穿细麻衣的主,其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按他;重新让他站起来;使他用膝支撑起自己;摸他的嘴唇,开他的口;又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4–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摸我的嘴唇,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到麻风病人身上,摸他说,我愿意;你洁净了吧。他的麻风病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正发烧,一摸她的手,烧就退了。(马太福音8:14–15)
又:
耶稣就摸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30)
又: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门徒;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路加福音:
耶稣上前按住死人的棺材,说,年轻人,我告诉你,起来。然后那死人就坐起来,开始说话。(路加福音7:14–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就摸聋子的耳朵,治好了他。(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这里,请祂摸他们;耶稣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同一福音书:
他们把病人带到耶稣这里,叫他们可以摸祂的衣裳繸子,凡摸着的人就都痊愈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5, 36)
路加福音:
有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祂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为我知道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3–46)
由于“摸”和“按手”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所以自古代教会就有这样的习俗,即按手在那些就职和受祝福之人的头上,如摩西就被吩咐向约书亚如此行(民数记27:18–23; 申命记34:9)。由于以色列人中间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属灵事物,所以摸或按也是如此;因此,那些摸或触着神圣之物的人被圣化,那些摸或触着不洁之物的人被污染;因为“摸或触”表示传递并转移给他人,并从他人那里接受,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凡触着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的,都要成为圣的。(出埃及记30:26–29)
出埃及记:
凡触着祭坛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29:37)
利未记:
凡剩余的素祭和剩余的祭肉的,都要成圣。(利未记6:18, 27)
民数记:
凡摸了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凡在开阔的田野里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就要七天不洁净。摸了除污秽水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的人所摸的一切物都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22)
利未记:
摸了不洁净的走兽和不洁净的爬物的人,必不洁净。它们掉在其上的一切东西都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瓦器,还是食物、喝的、炉子(但泉源、池子,或盛水的容器除外)都不洁净。(利未记11:31–36;以及其它地方,如利未记5:2, 3; 7:21; 11:37, 38; 15:1–33; 22:4; 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4:14, 15; 何西阿书4:2, 3; 哈该书2:12, 13, 14)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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