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675a.“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表示教义的真理不再存在于那些剩下的人身上。这从“十”、“第十部分”、“城”和“倒塌”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以及很多人和很多事物;“第十部分”是指所有和很多或大量(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城”是指教义,也指教义之真理,因为教义若要成为教会的教义,就必须由来自圣言的真理构成,“城”表示教义(可参看AE 223节);“倒塌”是指分离,因而是指不存在;因为分离和不存在论及教义之真理,而倒塌论及一座城。
因为每个具体事物都照着属世意义上的主题与属灵意义上的主题的对应关系而有自己的类似和恰当的表达;此处在属世意义上的主题是一座城,而在属灵意义上的主题则是教义之真理。真理并不存在于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当善人从善人和恶人混居的社群中被带走,并被提入天堂时,教义之真理就不再留在恶人身上,因为那时,他们被剥夺了他们与能使他们可以说于外在处于真理,因而从教义谈论真理的善人的交流。
因为灵界有一种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交流;通过这种交流,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持守住,因而在同一社群里的所有人都互相被持守在一种相似的情感中,也相应地被持守在一种相似的良善中;恶人也是这样被善人持守的。这些恶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披上圣洁、虔诚、聪明和对教会及其教义的热情的外表,还能在生活上披上发自内心的公义和诚实的外表,尽管在自己里面,他们从内在没有这些东西。这些人就是恶人,按照吩咐上了天的“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善人被带走后,教义之真理就无法存在于他们身上。
要知道,灵界有许多社群是由这些人形成的,这些社群合在一起由过去的“先前的天或第一层天”(启示录21:1)来表示。关于这些社群或这层天,《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记载了许多事。诸如前面所描述的那些恶人,以及与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善人就在这些社群中;只要这些人在同一个社群中结合在一起,恶人在外在上看起来就和善人一样;但当他们分离时,他们里面那只是假装和虚伪的外在良善就被分离,他们的内层则敞开,这些内层都是属地狱的,充满纯粹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最后审判之前不久,这样一种分离和随之而来的这样一种状态就存在于灵界;因此,这就是此处所描述的状态;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期,就是总体的审判即将来临之时。
“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以及很多人和很多事物,这一点可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已将祂与你所立的约吩咐你去遵行,就是祂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句话。(申命记4:13)
申命记:
耶和华将祂在山上从火中间对你们所说的那十句话,照先前所写的,写在这版上。(申命记10:4)
有“十句话”或“十条诫命”构成十诫,因为“十”表示所有事物,故“十句话”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律法。
由于“十”表示所有人,所以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 2等)。天国被比作的“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因为“十”表示所有,“童女”表示教会;但“五”表示一些,或一部分,因为一些童女是谨慎的或聪明的,一些是愚拙的。这就是圣言中的数字“五”的含义。“灯”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此处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教义和信仰的真理;“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新郎”是指主,“婚礼”是指天堂和教会,它们因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被称为“婚礼”;由于哪里没有这种婚姻,哪里就没有天堂和教会,所以那些知道信之真理,却没有爱之良善的人被称为“愚拙”,而那些拥有爱之良善的人被称为“谨慎或聪明”;因为如前所述,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童女”表示教会,因为在圣言中,“童女”和“女儿”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正是由于这种情感,教会才是一个教会。这就是为何如此多的经文提到“锡安的童女和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童女和女儿或女子”,这些词语处处都表示教会。
由于“十”表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所以主论到去远方的贵胄说:
他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交给他们十锭(即弥拿)去作生意;他们作完生意后,一个说,他的一锭赚了十锭;他对这个仆人说,你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说,你的一锭已经赚了五锭;他对这个仆人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而论到把他的一锭包在手巾里,没有作生意的第三个仆人,他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路加福音19:12–14, 16–20, 24)
此处也用到数字“十”和“五”,因为“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五”表示一些人和一些事物。去远方的贵胄叫到自己跟前的“十个仆人”表示所有在世上的人,具体地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因为“贵胄”是指主,“去远方”表示主离开世界,那时祂似乎不在;他交给十个仆人去作生意的“十锭”表示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锭”,也就是银钱,表示真理的知识和感知它们的能力;“作生意”表示通过这些去获取聪明和智慧;用一锭赚了十锭的仆人表示那些为自己获得大量聪明和智慧的人;用一锭赚了五锭的仆人表示那些为自己获得一些聪明和智慧的人;经上说要给他们的“城”表示教义的真理,“管它们”表示聪明和智慧,并由此而来的生活和幸福。由此清楚可知,“十座城”和“五座城”表示什么。由于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得任何聪明的人就像刚才所说的“愚拙童女”,他们只在记忆中,而不是在生活上拥有真理,所以他们离世后,就被剥夺真理;而那些既在记忆中,也在生活上拥有真理的人则在聪明上变得富有,直到永远,故经上说,他们要从那什么也没赚到的人那里夺过那一锭来,给那赚了十锭的。
这些人也一样:
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他连得,一个给了五个,一个给了两个,第三个给了一个;其中第一个用五个他连得另赚了五个;第二个用两个他连得另赚了两个;第三个把他的一个他连得埋藏在地里,主指着他说,夺过那不作生意,也不赚钱之人的那一他连得,给那有十个他连得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14–30)
此处“五”和“十”也表示一些和大量;因此,第一个从一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中为自己获得了大量智慧。从那没有为自己获得任何聪明的人那里夺过来,给那有大量的,是因为当人死后成为灵时,他会将其从圣言和教会的教义所汲取的一切事物和每一个事物都带在身上。但那些没有通过这些知识为自己获得任何聪明的人从内在是邪恶的,因而滥用了他们仅在记忆中所拥有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以统治在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的简单善人,并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为何这些真理和良善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给那些拥有很多的人,因为后者不滥用它们,而是用它们履行功用。
那些在世上没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为自己获得属灵聪明的人是邪恶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所有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也就是通过将真理应用于功用,因而在生活上领受它们才能被移走。因此,对那些赚了钱的人,经上说:
你这又良善又忠信的仆人,你既在少许的事上忠信,我要派你管理许多的事,进来你主人的喜乐吧!(马太福音25:21, 23)
对那什么也没赚到的人,经上说:
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30)
675b.由于“十”表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所以主也在其它经文中用到这个数字,在那里,必须把它理解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如路加福音:
论到那有十块银钱(希腊货币:德拉克马)的妇人,她若失落一块,岂不点上蜡烛,打扫屋子,细细地找,直到找着吗?(路加福音15:8)
此处“十”表示大量或很多。这话论及一个妇人,说她要“点上蜡烛,打扫屋子”,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在灵义上,“妇人”表示在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属于教会的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一块银钱或德拉克马”表示真理;“失落一块银钱或德拉克马”表示失去一个真理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点上蜡烛”表示出于情感自我检查;“打扫屋子”表示走遍整个心智,在真理隐藏的地方检查每个细节。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一百”与“十”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大量或很多;因此,一个类似的寓言说到:有一百只羊,如果失了一只(马太福音18:12, 13; 路加福音15:3–7)。
在以下经文中,“十”也表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废,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要出一罢特。(以赛亚书5:9, 10)
这话论及真理在那些属教会的人身上的荒凉;“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废”表示教会之人,尤其在来自良善的真理方面的这些人;“又大又美”,也就是房屋,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因为“大”论及良善和对它的情感,“美”论及真理和对它的聪明;“十亩葡萄园要出一罢特”表示在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中,几乎没有任何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罢特”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十亩葡萄园”表示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
摩西五经: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我就要折断你们粮食的杖,使十个女人用一个烤炉给你们烤饼,按分量将饼交回你们。(利未记26:23, 26)
“折断粮食的杖”表示剥夺属灵的食物,因而剥夺属灵的滋养,因为“粮食”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尤表爱之良善;因此,“十个女人用一个烤炉给你们烤饼”表示在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中,良善和真理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没有;“十个女人”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饼”表示滋养灵魂的良善和真理;“烤炉”表示预备属灵食物的地方,因而表示有它在里面的那个人;“按分量将饼交回”表示诸如属灵地进行滋养的那类事物的断绝或不足和缺乏。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恳求耶和华的面。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2, 23)
这些话论及主将外邦人或列族召集起来,允许他们进入教会。“十个人从一切舌头中出来”表示所有人,无论属于哪个宗教,也就是那些到耶路撒冷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的人,换句话说,那些想加入教会并承认主的人;因此,“十个人”表示所有这样的人,“诸族的舌头”表示他们的宗教或宗教原则。不过,前面(可参看AE 433d节)解释了这段经文和其余的经文,那里说明,“耶路撒冷”不是指耶路撒冷,“犹太人”也不是指任何犹太人。
阿摩司书:
耶和华说,我恨恶雅各的骄傲和他的宫殿;因此,我必关闭这城和其中所充满的;那时,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他们必死亡。(阿摩司书6:8, 9)
耶和华所恨恶的“雅各的骄傲和他的宫殿”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对虚假的爱与信,“骄傲”表示对虚假的爱,“宫殿”表示虚假本身,它们被称为宫殿,是因为它们属于骄傲的人,还因为这些人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被美化,以显得宏伟壮丽,尽管它们是最卑鄙肮脏的,就像满了垃圾和污物的小屋;“关闭这城和其中所充满的”表示谴责这教义,因为它充满邪恶之虚假,被它们占据,“城”表示教义,“所充满的”表示邪恶之虚假;因此,“那时,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他们必死亡”表示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必灭亡,“十个人”表示一切真理,“房”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人,“死亡”表示灭亡。
撒迦利亚书:
先知看见一飞行的书卷,长二十肘,宽十肘;这是发出行在整个地面上的诅咒。(撒迦利亚书5:2, 3)
“飞行的书卷”是指“发出行在整个地面上的诅咒”,它长二十肘,宽十肘,因为“二十”和“十”表示所有,在此表示变成邪恶的一切良善和变成虚假的一切真理;“二十”论及良善和它的一切,“十”论及真理和它的一切;此外,“长”也表示良善,“宽”表示真理(参看AE 355e, 627a, 629a节;《天堂与地狱》,197节)。
由于“十”表示所有事物和很多事物,所以在以下经文中,“十倍或十次”表示如此多次,或如此多倍,以及总是。但以理书:
发现他们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比得上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的;在王考问他们智慧和聪明的每句话中,他发现他们比全国所有的占星家和占卜的胜过十倍。(但以理书1:19, 20)
摩西五经:
所有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我这十次的人,他们绝不能看见这地。(民数记14:22, 23)
约伯记:
你们这十次羞辱我,也不觉得羞耻,你们使自己变得刚硬。(约伯记19:3)
在这些经文中,“十倍或十次”表示在任何时候,或总是,如此多次。
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角被归于兽,有的有十个,有的有七个,有的有三个,这些兽的“角”表示虚假攻击真理和邪恶攻击良善的能力,“十角”表示最高能力。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兽有十角;至于那十只角,就是从这国中兴起的十个王。(但以理书7:7, 20, 24)
此处兽的“十角”表示虚假攻击真理的最高能力;“十个王”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虚假,“国”表示被败坏的教会。启示录:
那龙有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从海中上来的兽有七头十角,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
又:
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之名,有七头十角;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启示录17:3, 7, 12)
这些经文的细节的含义将在下面的解释中看到。
675c.由于“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所以可推知,“第十部分”表示一切。“十分之一”和“什一奉献”即源于此,当禾场和酒榨,或五谷和酒的第十部分交给利未人时,这些表示一切都是神圣和蒙福的;当第十部分又取十分之一给了亚伦时,对利未人来说,同样如此。对此,圣言如此记着说:
你要把你的种一切的出产,就是田地年年所出的,献上十分之一。(申命记14:22)
民数记:
对利未人说,十分之一必须给他们为业,他们必须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这举祭要算为禾场上的五谷和酒醡中满满的酒;他们必须将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交给祭司亚伦。(民数记18:24–28)
“十分之一”表示在所有事物中的赐福,因而表示一切都是神圣和蒙福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玛拉基书:
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库房,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拉基书3:10)
“敞开窗户,倾福”表示流入的神性或神性流注,这是聪明和永生的源头;前面(AE 644节)的“雨”所表相同;若带来十分之一,所给予的“福”也准确地表示这一点;因此,“十分之一”在此表示一切都如此蒙福。为使亚伯拉罕从他的仇敌那里所夺的一切都能蒙福,经上说:
他把所有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麦基洗德是撒冷王,同时也是至高神的祭司。(创世记14:18, 19)
雅各同样许诺并发誓:
他若平安地回到他父亲的家,凡耶和华所赐给他的一切,必献上十分之一。(创世记28:21, 22)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清楚看出,在圣言中,“十”和“十分之一或第十部分”表示什么。
“十”表示所有事物的原因源于天堂本身;因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因此被称为最大的人。这最大的人或天堂的生命的一切力量都终止于两只手和两只脚,手终止于十个手指,脚终止于十个脚趾;因此,就能力和支撑而言,人的一切事物最终都聚集于十个手指和脚趾,所以这些表示人的一切事物;此外,在圣言中,终端表示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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