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31a.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我们从祂而在祂的属灵和属天国度。这从“王”和“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由于他们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所以“王”是指那些在祂的属灵国度的人;在圣言中,“王”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由于这些人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所以“祭司”是指那些在祂的属天国度的人。天堂总体上分为两个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君王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国度(HH 24节)。预言圣言的许多地方提到王,那些不知道内义的人以为那里的“王”是指君王;然而,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其原因在于,主是唯一的王,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被称为祂的“儿子”。这就是为何“首领”、“天国之子”、“王子”,以及“王”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人抽象出来说,如在天堂的情形,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仁的信;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所指的不是君王,这一点仅从此处说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以及下面的话可以看出来: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马太福音:
撒在田里的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撒在田里的种子是指人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10248—10249节)。此外,谁都能感知到,主不会叫此处所论述的所有人成为君王,而是叫他们凭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能力和荣耀成为君王。由此可见在预言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王”和“首领”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和圣言中的大多数词语一样,它们也有反面意义,“王”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
在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对彼拉多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 38)
从彼拉多的这个问题,即“真理是什么呢”清楚可知,他的理解是,主称真理为“王”;但他是一个外邦人,对圣言一无所知,所以无法被教导,神性真理来自主,主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紧接着他的问题之后: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状;后来又写了一个牌子,钉在十字架上,即:这是耶稣,犹太人的王。祭司长对他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祂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我写了就写了。(约翰福音19:4, 19–22)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王”表示什么: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启示录:
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与地上的诸王行淫。(启示录17:1–2)
又:
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个已经倒了,一个还在,另一个还未来到。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要和那兽同得权柄作王一个时辰。他们将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9, 10, 12, 14)
又: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诸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那骑在马上的和祂的军队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在这些经文中,“诸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所有要么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要么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前所述。在但以理书,彼此争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也是如此。那里的“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黑暗之人。在圣言中,“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1458, 3708, 3195, 5672, 9642节);“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黑暗的人(AC 3708节,总体上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
先知们在旧约也经常提到“王”;在那里,“王”同样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在以赛亚书:
他必分散许多民族,诸王要因他闭口。因为他们已经看见所未曾传与他们的,已经明白未曾听见的。(以赛亚书52:15)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圣者的锡安啊,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又: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以赛亚书49:23)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14:9; 24:21; 60:10; 耶利米书2:26;4:9; 49:38;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 诗篇2:10; 110:5; 创世记49:20)。
31b.由于“王”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以从古代传下来的习俗是,君王在加冕时,要用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标志或徽章来区分;例如,君王要用油来膏抹,头戴金王冠,右手持权杖,身穿紫袍,坐在银宝座上,戴着君王标志骑在白马上;因为“油”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86, 4638, 9780, 9954, 10011, 10261, 10268—10269节);戴在头上的“金王冠”具有相同的含义(AC 9930节);“权杖”,也就是杖,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4581, 4876, 4966节);长袍和外袍表示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AC 9825, 10005节);“紫”表示对良善的属灵之爱(AC 9467节);“宝座”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国度(AC 5313, 6397, 8625节);“银”表示这真理本身(AC 1551—1552, 2954, 5658节);“白马”表示从真理被光照的理解力(参看《白马》,1–5节),君王加冕时所遵守的礼仪涉及这些事物,但关于它们的知识如今都丢失了(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581, 4966节)。
由于从这些事物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王”表示什么,所以我在前面的内容上补充说明为什么主在进入耶路撒冷时,骑在驴驹上,又为何那时百姓宣告祂作王,还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1–8; 马可福音11:1–11; 路加福音19:28–40; 约翰福音12:14–16);撒迦利亚书预言了这一切:
锡安的女儿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儿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必来到你这里,是公义的,并且有救恩,骑着驴,骑着驴驹。(撒迦利亚书9:9; 马太福音21:5; 约翰福音12:15)
原因在于,骑着驴和驴驹是至高士师和一个君王的显著标志;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士师记:
我心倾向以色列的立法者,骑白母驴的。(士师记5:9–10)
创世记: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崽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创世记49:10, 11)
由于骑驴和驴驹是这样一种显著标志,所以士师骑白母驴(士师记5:9–10);他的儿子则骑驴驹(士师记10:4; 12:14);王自己在加冕时骑母骡子(列王纪上1:33);他的儿子骑骡子(撒母耳记下13:29)。人若不知道“马”、“骡子”和“驴驹”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主骑在驴驹上表示苦难和羞辱;但它表示王家的华丽;因此,那时百姓宣告主作王,并把衣服铺在路上。当主进入耶路撒冷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并服事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5—9216, 9952, 10536节;《天堂与地狱》,177–182节)。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王”和“列王、诸王或众王”表示什么,以及“受膏者”、“弥赛亚”和“基督”表示什么;因为“受膏者”、“弥赛亚”、“基督”,跟“王”一样,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王被称为“受膏者”,“受膏者”在希伯来语就是弥赛亚,在希腊语是基督。但唯独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自成孕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唯独在祂里面;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但所有受膏者都只代表祂(参看《属天的奥秘》,9954, 10011, 10268–10269节)。“祭司”则表示存在于属天国度中的良善,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说明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拯救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809节);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在连续顺序中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the priesthood)和“祭司职分”(priesthoods)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和王权,也就是说,“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AC 3004—3005, 3009节);不承认主的祭司和君王表示反面,即表示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AC 367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