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204a.“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示那信来自祂。这从“那圣洁,真实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圣洁,真实的”当论及主时,是指仁与信来自祂,圣洁论及仁,真实论及信。主被称为“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祂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主被称为圣或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但主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真实论及信;原因在于,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相信的被称为真实的;其它东西都不属于信,因为它们不被相信。但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信,所以有必要先说一说信及其品质。
有属灵的信仰,有纯属世的信仰。属灵的信仰完全来自仁爱,本质上就是仁爱。仁爱或对邻之爱,就是热爱真理、诚实和公义,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因为灵义上的邻舍不是指任何具体的人,而是指人里面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是真理、诚实和公义,此人因这些而被爱,那么邻舍就被爱。这就是仁爱在灵义上的意思,若肯去反思,谁都能知道这一点。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为了他个人,而是为了他里面的东西;这是一切友谊、好感和尊敬的源头。由此可推知,为了人们里面的真理、诚实和公义而爱他们就是属灵之爱;真理、诚实和公义是属灵事物,因为它们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没有人会思考、意愿和实行本身为良善的任何善事,相反,一切都来自主;真理、诚实和公义当来自主时,就是本质为良善的良善。这时,这些事物就是灵义上的邻舍;由此清楚可知,爱邻或仁爱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是属灵信仰的源头;因为凡被爱的,当被思及时,都被称为真理。若反思一下,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如此,因为每个人都会通过许多事物在思维上证实他所爱的东西,他将自己证实所用的一切事物都称为真理;没有人从其它任何源头拥有真理。由此可推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如何,取决于他的爱之品质;因此,如果这爱是属灵的,那么真理也是属灵的,因为真理与他的爱行如一体。一切真理因被相信而总体上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的信仰本质上是仁爱。关于属灵的信仰到此为止。
但纯属世的信仰不是教会的信仰,虽被称为信仰,其实只是知道或知识。它不是教会的信仰,因为它不是从系信仰所来自的属灵之物本身的对邻之爱或仁爱发出的,而是从要么与对自我的爱有关,要么与对世界的爱有关的某种属世之爱发出的;凡从这些爱发出之物都是属世的。爱形成人的灵;因为人就其灵而言,可以说完全就是他的爱;他出于自己的爱思考、意愿和行动;因此,只有来自其爱的真理才构成他的信;属于对自我或世界的爱的真理是纯属世的,因为它来自人和世界,而不是来自主和天堂;因为这样一个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是出于对他所服侍的荣誉、利益和名声的爱而爱真理;由于他的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他的信也具有这种品质。因此,这种信不是对教会真理的信,或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的信,只是属世意义上的信,也就是知道或知识。又由于这种信丝毫不在人的灵里面,只与这个世界的其它事物一起在他的记忆里面,所以死后它会消散。死后,只有属于人之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身上,因为如前所述,正是爱形成人的灵,人就其灵而言完全就是他的爱的样子。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其它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6, 108–122节),那里论述了仁与信,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那里说明,没有仁,就没有信。
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仁及其信,这一点从用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并被天使接受,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被天使以各种方式接受;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那些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的天使构成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属天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而那些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的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圣”或“圣徒”。关于这两个国度及其天使,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义人”和“公义”表示神性良善和从神性良善发出之物,“神圣”和“圣洁”表示神性真理和从神性真理发出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称义或成义,成圣或分别为圣是什么意思。如启示录: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路加福音: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4, 75)
由于圣洁或神圣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圣者”;也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圣,先知和使徒也被称为圣;正因如此,耶路撒冷被称为圣。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这一点可见于以赛亚书29:23; 31:1; 40:25; 41:14, 16; 43:3; 49:7; 但以理书4:13; 9:24; 马太福音1:24; 路加福音4:34。在启示录,祂也被称为圣者或圣徒的王:
圣徒的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是因为唯独祂,而非其他任何人为圣,这也是启示录所声明的:
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天使,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是因为这城在灵义上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太福音25:31; 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先知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可福音6:20; 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使徒被称为圣(启示录18:20);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以赛亚书48:2; 66:20, 22; 但以理书9:24; 马太福音27:53; 启示录21:2, 10)。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先知”所表相同(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使徒”也所表相同(参看AE 100节);在圣言中,“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由此可见为何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参看AE 183b节),又为何天堂被称为“圣洁的居所”(以赛亚书63:15; 申命记26:15);教会被称为“圣所”(耶利米书17:12; 耶利米哀歌2:7; 诗篇68:35)。
204b.“圣洁或圣”论及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祷告说,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此处“成圣”明显是指着神性真理说的,“分别为圣”是指着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说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祂实在爱万民,众圣徒都在你手中。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申命记33:2, 3)
“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民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圣。“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是指对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的神圣接受和由此而来的教导。由此可知这个预言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在圣言中,“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参看《属天的奥秘》,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AC 2606, 3382, 6752, 7463节);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列族(AC 1259—1260,2928, 3295, 3581, 6451, 6465, 7207, 10288节);“脚”,“脚所踏之地”和“脚凳”当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文字上的圣言(AC 9406节)。由此清楚可知,“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圣者的,是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
摩西五经:
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对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利未记19:2)
这一章论述了他们要谨守的律法、典章和诫命;由于这些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那些谨守它们的人要“圣洁”。此外,“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也就是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故经上说:“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 利未记:
你们要使自己分别为圣,要成为圣。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遵行它们。(利未记20:7, 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要谨守的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
他们若谨守你的律例、典章,就必归耶和华为圣洁的民。(申命记26:16–19)
诗篇:
我们必因你家的美善,你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此处说他们“因耶和华家的美善,祂殿的圣洁知足了”,是因为“神的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720节)。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铃铛”表示来自理解力的知识或科学真理。“铃铛”表示这些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21, 9926节);“马”表示理解力(参看《白马》,1–4节)。
由此可见,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出埃及记:
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放着一面牌,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39:30, 31)
因为“冠冕”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参看《属天的奥秘》,9827, 9949节);由此也可知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亚伦,他的儿子,他们的衣服,祭坛,会幕和那里的一切都用油膏抹,从而成圣(出埃及记29:1–36; 30:22–30; 利未记8:1–36);因为“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成圣”表示发出的神性;正是神性良善进行神圣,神性真理则是那由此成圣的。
“圣洁或神圣”这个词论及仁爱,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天使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则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前者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他们因处于对主之爱而被称为义;而后者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是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天使,这些天使因处于对邻之仁而被称为圣。有两种爱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天堂由此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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