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176.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祂将要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这从“辖管”和“铁棒”的含义清楚可知:“辖管”是指惩戒,因为经上补充说,他要把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由此所表示的邪恶通过真理来惩戒;“铁棒”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表示实现惩戒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铁”表示进行惩戒的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是指能力或权柄(参看《属天的奥秘》,4013, 4015, 4876, 4936, 6947, 7011, 7026, 7568, 7572节);正因如此,君王拥有权杖,也就是一根短棍(AC 4581, 4876节)。“铁”之所以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是因为金属,以及地上的其它一切东西,都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而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金”表示内在人的良善,“银”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铜”或“黄铜”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铁”表示这良善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古人用金属的名称来称呼各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黄金时代来自生活在爱之良善中的上古之人;白银时代来自继他们之后生活在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中的古人;青铜时代来自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黑铁时代来自后者的后代,他们只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属世真理是记忆中的真理,不是生活中的真理;生活的真理是良善。关于这种对应关系,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04, 115节。
教会的先后状态,甚至直到主的降临,由构成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的“金”、“银”、“铜”和“铁”来表示,但以理书如此描述这个雕像:
他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有一块从岩石中凿出来的石头打在这像半铁半泥的脚上,把脚砸碎。你既见脚一半是窑匠的泥,一半是铁,表示那国将来也必分开;那国也必半坚固半破碎。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32–34, 41–43)
“精金的头”表示当人们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时,教会的第一个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表示当他们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表示当他们不再处于属灵良善,而是处于属世良善时,接下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铁的小腿”表示当属世良善不复存在,只有真理时,教会的第四个状态;而“半铁半泥的脚”表示当既有真理,也有虚假,即有圣言中的真理和教义中的虚假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义取自被歪曲的真理时,教会的状态就是“半铁半泥”,因此那国“半坚固半破碎”。此处“那国”是指教会;因此,它也被称为“神的国”。这些话,即“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表示真理虽如此与虚假混合,但它们仍不相合。“人的种”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种”表示这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人”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也表示教会(AC 768, 4287, 7424, 7523, 8547, 9276节)。“窑匠的泥”表示属世人中的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AE 177节)。“从岩石中凿出来、打在这像脚上的石头”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主,以及对不与来自圣言的真理相合的虚假的毁灭。“石头”表示真理,“以色列的石头”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岩石或磐石”同样表示主(AC 8581, 10580节;《最后的审判》,57节)。“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故“雕像的脚”被看见是“铁的”,因为“脚”表示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
在以赛亚书的这些话中,“金”、“银”、“铜”和“铁”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以赛亚书60:17)
“拿金子代替铜”表示属天良善代替属世良善;“拿银子代替铁”表示属天真理代替属世真理;“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表示大量像木头和石头那样的属世良善和真理。此处论述的是属天教会的状态。“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25—426节)。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铁棒”表示什么,即表示主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驱散它里面的虚假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因为杖或棍表示能力或权柄,如前所述,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主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驱散虚假,是因为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无一住在属灵人或内在人中。内在人不接受邪恶和虚假,而是向它们关闭。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所以它们必须通过也住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属世人中的真理被惩戒和驱散。属世人中的真理就是知识和认知,人能基于这些知识和认知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以及反对它们的邪恶和虚假进行属世地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从而在阅读圣言时处于某种程度的属世光照。因为没有光照,字面上的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光照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世的。属灵的光照只赋予那些属灵的人;属灵的人是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而纯属世的光照被赋予那些属世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5, 455节;AE 140节)。此外,那些属灵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属世人中的光照,但这光照源于属灵人中的光照;因为对他们来说,主通过属灵人或内在人流入属世人或外在人,从而光照后者。人能凭这种光照看到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什么是虚假和邪恶;当他看见这些事物时,主就通过也住在属世人中,并与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的真理和良善来驱散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关于知识和认知,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效果,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1节,关于流注,可参看该书277–278节)。
由此可见,主将要辖管列族,也就是要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所用的“铁棒”表示什么。之所以向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这位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以及它们的结合;当内在人与外在人,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时,主就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并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此行。但对那些内在人和外在人没有结合的人来说,邪恶和虚假无法被惩戒和驱散,因为他们没有通过属灵人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来自世界;而他们的理性支持这一切,并提供证明。在以下经文中,“杖或铁棒”也表示类似此处“铁棒”所表示的那类事物;诗篇:
你必用铁权杖击伤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以赛亚书:
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以赛亚书11:4)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弥迦书:
锡安的女儿哪,起来;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使你打碎许多人民。(弥迦书4:13)
“锡安的女儿”是指属天教会;“角”是指属世人中的能力;“蹄”是指那里被称为感官知识的终端;由此明显可知,“使角成为铁,使蹄成为铜”表示什么。“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是指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362, 9055节);“角”是指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2832, 9081, 9719—9721, 10182, 10186节);“蹄”是指感官人的知识,也就是秩序终端的真理(AC 77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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