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146.“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将从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天堂之爱的快乐。这从“得胜的”、“赐给吃”和“隐藏的吗哪”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的”是指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就论述了这些人(参看AE 130节);“赐给吃”是指通过爱和仁被归给并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节),由于这话论及“隐藏的吗哪”,而“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所以吃吗哪在此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这快乐被主的神性人身归给那些以爱和信接受祂的人;“隐藏的吗哪”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吗哪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祂从天上赐下它们来给他们吃。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约翰福音6:31–58)
主明确教导,“吗哪”和“粮(或译为饼、食物、饭)”是指祂自己,因为祂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它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当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时,祂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主设立圣餐时,祂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吃这饼”是指通过爱与主结合,因为“吃”表示变成自己的并结合,如前所述;爱是属灵的结合。在路加福音,“在神国里吃饭”所表相同:
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路加福音14:15)
又: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神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5, 6185, 6276, 6804, 6847节)。约翰福音: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它被称为“隐藏的吗哪”,是因为那些没有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完全不知道那些通过爱与主结合的人所接受的天堂之爱的快乐;没有人能接受这快乐,除非他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快乐从神性人身发出。在旷野的以色列人因不知道这种快乐,所以称它为吗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将食物从天上如雨般降给你们。早晨, 营周围有一层露水。那层露水上升之后,看哪,旷野的面上有一样小圆物;他们看见,就说,这是吗哪吗(这是什么呢)?摩西对他们说,这就是耶和华给你们吃的食物。以色列家给它起名叫吗哪。(出埃及记16:3–36)
申命记:
耶和华将你所不认识、你的父也不认识的吗哪喂养你,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以色列人之所以不知道“吗哪”所表示的这快乐,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处于肉体的快乐,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完全不能知道天堂快乐的任何事。以色列人具有这种特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它被称为快乐,所指的是爱之快乐,因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爱。
由于“吃隐藏的吗哪”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所以在诗篇,它被称为“天上的粮食”:
耶和华从上面吩咐天空,打开天上的门;使吗哪如雨般降在他们身上作食物,赐给他们天上的谷物。(诗篇78:23, 24)
又:
耶和华用天上的粮食使他们饱足。(诗篇105:40)
它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与露水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但在灵义上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经由天使天堂从主流下来。在这层意义上,所指的不是其它天堂,也不是其它粮,而是滋养人灵魂的粮。要在这层意义上来理解此处的“粮”(或译为食物、饼、饭),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就是天上降下来的吗哪或粮。(约翰福音6:31–58)
摩西五经:
祂用吗哪喂养他们,使祂可以教导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耶和华口里所出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特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 284–290节)。
摩西五经也通过对应描述了这种快乐:
吗哪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味道如同蜜饼。(出埃及记16:31)
民数记:
他们用吗哪作成烙饼;滋味好像油汁。(民数记11:7, 8)
吗哪的样子和味道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芫荽的种子,白色”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蜜”表示它的外在快乐;“油”表示这爱本身;它的“汁”,也就是滋味的来源,表示它的内在快乐;含有吗哪的“雨露”表示含有这快乐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种”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白”论及这真理(AC 3301, 3993, 4007, 5319节);“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AC 7978, 9992—9993节);“油”表示这爱本身(AC 886, 3728, 9780, 9954, 10261, 10269节);因此,它的“汁”表示这爱的快乐,因为滋味由此而来,滋味是快乐和愉悦(AC 3502, 4791–4805节)。关于这些问题,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对出埃及记第16章的解释。
“吃隐藏的吗哪”之所以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而事实上,“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无论你说主的神性人身,还是说神性之爱,都是一样的;事实上,主是神性之爱本身,从祂发出之物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两者都属于爱,也是在天堂的主。因此,吃祂是指与祂结合,这种结合通过来自祂的爱实现。从《天堂与地狱》(13–19, 116–125, 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 307节)的阐述和说明中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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