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122.“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将试图剥夺他们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这从“下在监里”和“魔鬼”的含义清楚可知:“下在监里”当论及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时,是指努力并着手,或试图剥夺他们来自圣言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魔鬼”是指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地狱(参看AE 120节)。“下在监里”当论及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时,是指努力并着手,或试图剥夺他们来自圣言的真理,是因为当虚假闯进来时,真理可以说在监狱里,或被关押;只要虚假在心智的视野之下,真理就无法被看见,更无法获得自由。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的人,每当不理解圣言,然而又想理解时,就被关在这样的监狱;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在属世人中掌权时,关押他们的虚假就从地狱上来进入属世人,因为这些快乐是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源头(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这就是“被魔鬼下在监里”在灵义上所表示的;因为魔鬼就是地狱,一切邪恶都从地狱发出;地狱的流注进入属世人,不进入属灵人;因此,魔鬼影响所有处于这些爱之快乐的人,并使他们服从于他自己,把他们变成他的同伙;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处于邪恶,因而处于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这些爱的快乐变成相对应的事物,其性质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圣言描述了被魔鬼下在监里,那里说,犹太人和恶人会迫害主的门徒,辱骂并杀害他们。因为“主的门徒”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主的门徒因表示这些人,所以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圣言的灵义本身上,也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本身。主的十二个门徒表示总体上信和爱的一切,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天堂里的圣言是根据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来理解的(参看AE 99—100节)。
当一个人知道“主的门徒”表示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本身;如前所述,他们被魔鬼下在监里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努力剥夺他们的真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虚假对真理的关押或监禁时,他就能明白以下经文在每种意义上表示什么,路加福音:
人要下手拿住你们,迫害你们,为我的名把你们交给会堂和监牢。(路加福音21:12)
“为主的名”表示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参看AE 102节)。马太福音:
那时,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恨恶。(马太福音24:9, 11)
又:
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和会堂,为我鞭打你们。(马太福音10:17, 18; 马可福音13:9)
又:
看哪,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其中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马太福音23:34)
又:
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租给园户。收果子的季节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 园工却拿住他的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园户还是照样对待他们。最后他打发自己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继承人;来,我们杀了他,占他的产业。于是他们拿住他,把他扔出葡萄园外,杀了。(马太福音21:33–44)
路加福音:
神的智慧说,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们那里去,其中有的他们要杀害和迫害。(路加福音11:49)
在圣言中,“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使徒”具有类似含义(参看AE 100节)。马太福音: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迫害你们,说各样坏话错误地攻击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迫害他们。(马太福音5:10–12)
路加福音:
人为人子恨恶你们,隔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因为他们的祖宗也是这样对待先知的。(路加福音6:22, 23)
主对门徒说的这些话的含义与此类似,即祂劝他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祂;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否认自己”就是弃绝来自自我或自我生命的虚假。路加福音:
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7)
马可福音:
耶稣对富有的年轻人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21)
这句话在灵义上表示他要弃绝犹太教义的虚假,接受来自主的真理教义,并承受来自虚假的攻击和试探。因此,那些以为想跟从主的人就要卖掉自己的财物,受十字架的苦之人受骗了。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在约翰福音(1:1–3, 14)被称为“圣言”,所以主让自己被鞭打并钉十字架表示犹太人就是如此对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福音书关于主的受难所讲述的一切都涉及并表示犹太人如此对待神性真理(参看AE 83节);因此,主说:
你们要记得我的话,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约翰福音15:20)
犹太人特别由将要把主的门徒下在监里的“魔鬼”来表示,根据前面(AE 119—120节)所引用的内容,所指的是总体上所有“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不明白我的讲论,是因为你们不能听我的话。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就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上,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者的父。(约翰福音8:43, 44)
“他们的父从起初就是杀人的”、“他里面没有真理,但有谎言”表示他们从起初就反对真理,并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因为“杀人的”是指摧毁教会真理的人,“父”表示那些以前的人。关于犹太民族的性质或品质以前是什么样,如今是什么样,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关在监里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参看《属天的奥秘》,4958, 5096节);被关在监里表示被拘留,并与真理分离(AC 5037—5038, 5083, 5086, 5096节);也表示被试探(AC 5037—5038节)。
犹太人之所以具有此处所描述的性质,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更受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影响;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在阅读圣言时,会将圣言的一切都应用于自己的爱;犹太人尤其如此,因为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他们。处于这些爱的其他人也一样,因为掌权或占主导地位的爱将阅读之人的心智转向那些只支持它的事物。事实上,爱就像一团火,这火点亮支持它的事物;而其余的事物要么被忽略,仿佛没有被看到,要么通过曲解被拉到一边,从而被歪曲。前者和后者都会侵扰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并由将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下在监里”的魔鬼来表示;事实上,来自灵界的一切虚假都从他们流入那些渴望真理的人,并把他们仿佛关在监狱里。主所论到的人所表相同:
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马太福音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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