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9

789.启13:4.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诠释启示录 #1143

1143.“细麻布、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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