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17.“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表祂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没有人知道何为“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连古人也为此争辩不休。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要的,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多数人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首要的,只有少数人坚持实践和行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是首要的。后者才是教会首要的,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头生的”所表示的,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首先,有必要说说前者的观点。他们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要的,因而是“头生的”。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们先学的是真理,而教会正是凭真理而成为教会,不过,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还算不上教会。此前,真理只在认知的思维和记忆当中,不在意愿的行为当中;真理若不是实践或行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仅仅好比一棵枝繁叶茂却无果实的树,或如学了知识,却未加以运用,或如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为首先,在目的上却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才是首要的。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目的上首先的是果实,而时间上首先的是枝和叶。
认知也一样,它在人里面首先形成,但目的是人要行出他以其认知所明白的事;否则认知就如同一位挺会教导,却生活邪恶的牧师。再者,凡真理都是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故所种的真理若不通过付诸实践而扎根于外在人,就像将树种在土表上,而不是土里面,这树在烈日的酷热下,必要立时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将带走真理的根,仅仅通过信了解、承认它们的人却不能。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的首先视为目的上的首先,所以他们声称“头生的”表示教会中来自教义和信仰的真理,殊不知,这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
凡以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为首要的人都被诅咒了,因为那真理中丝毫没有行为或作为,或丝毫没有生命。这正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被诅咒的原因。该隐就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因此,雅各的长子流便被父亲诅咒(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夺去(列代志上5:1)。“流便”在灵义上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因被诅咒全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也无非表示脱离生活良善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所说的“山羊”无非表示那些其信仰脱离生活的人(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这等人在最后审判之时被弃绝、定罪了(参看《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证实,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并非教会的首生者,行动或作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才是。因为真理若不成为生活实际,教会就不在人里面;成为生活实际,便为良善。因为认知的思维和记忆不能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进入行动;而是意愿流入认知的思维,然后流入记忆和行动。凡通过认知从意愿发出之物,都是从从属爱的情感通过属认知的思维发出的,所有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所以主说:
凡行真理的,都是靠着神而作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5节),所以靠在主怀里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非彼得(约翰福音21:18-21)。主论及约翰时还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到来;因此,主向那些要归入祂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的是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通过良善首先产生的,因而认知出于意愿所产生的,才是“首生的”,因为真理属认知,良善属意愿:这个首先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好比其余部分从中所发出的种子。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首先复活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是死的,都通过祂存活。诗篇上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君王。(诗篇89:27)
这论及主的人身。“以色列”也因此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表行为上的真理,“雅各”则表教义上的真理。单有教义上的真理,教会算不上教会,所以雅各又被赐名“以色列”。但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主。
正因“长子”的这种代表,所以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也正因“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也因此被分别出来,代替以色列教会所有的长子。经上说他们归给了耶和华(民数记3:3:12, 13, 40-46; 18:15-18),因为“利未”表行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所以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这一点后文会再作解释。因同样的缘故,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初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表教会的首要元素,因为在圣言中,属灵的生产以属世的生产来表示,然后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被视为他的“头生的”。因为只有等到内在人中所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生出时,教会才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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