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9

789.启13:4.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真实的基督教 #378

IX.有真实的信仰,

IX.有真实的信仰,虚假的信仰和虚伪的信仰

378.基督教会从摇篮开始就受到教会分裂和异端邪说的侵扰和分裂;随着时间推移,它被撕裂和肢解,几乎就像经上所说的那个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他被强盗围攻,强盗剥去他的衣服,打得他半死不活(路加福音10:30)。因此,但以理书关于基督教会所记载的内容,已经成为现实:

最后,荒凉必在那可憎的鸟身上;直到完结和决定的事,倾倒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也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然后末期才来到,就是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荒凉的可憎的时候。(马太福音24:14, 15)

基督教会的命运可以比作一艘满载贵重商品的船只,一离开港口就被风暴掀翻,很快就成了一艘沉船,沉入海底,然后满船的珍贵货物部分被海水毁坏,部分被鱼撕成碎片。

基督教会从婴幼儿时期就受到如此的的骚扰和撕裂,这一点从教会历史明显看出来;例如,即使在使徒时代,它也被天生的撒玛利亚人、行邪术的西门干扰(参看使徒行传8:9等);干扰它的,还有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提到的许米乃和腓理徒(提摩太后书2:17-18);启示录中提到的起名为尼哥拉党的尼哥拉(启示录2:6; 使徒行传6:5),以及塞林图(译注:一个与使徒约翰同时代的犹太人)。使徒时代之后,又有其它许多教派兴起,如马西昂派、诺提安派、瓦伦廷派、禁戒派、蒙塔努斯派、十四日派、反逻各斯派或非道派、清洁派(译注:又称卡特里派纯洁派迦他利派)、奥利金派或亚当派、撒伯流派或撒伯里乌派、撒摩撒他派、摩尼教、麦勒先派,最后是阿里乌派。继这些教派之后,极端异端的整个军团入侵教会,如多纳图派、阜提奴派、半阿里乌派、欧诺米派、马其顿派、聂斯托利派、预定论者、教皇派、茨温利派、再洗礼派、施文克斐尔德派、协同论者、苏西尼派、反三位一体派、贵格会、摩拉维亚弟兄会,以及更多教派。最后,路德、墨兰顿和加尔文胜过了所有这些教派,如今他们的教义占主导地位。

教会中如此多的分裂和分离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神性三位一体没有被理解;第二,对主缺乏正确的认识;第三,十字架受难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三件事是信仰的基本要素,教会基于它们而存在,并凭它们而被称为教会;只要这三件事没有被理解,或被误解,那么教会的一切必偏离正轨,最终走上相反的道路并倒退。当教会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可能仍以为它拥有对神的真正信仰,一个完全由神的一切真理构成的信仰。在这种状态下,教会成员就像蒙上双眼的人,他们想象自己正走在一条直线上,其实却一步步偏离直线,最终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那里有一个坑,他们掉进了坑里。但由于教会之人无法从错误或迷失中被带回到真理的道路上,除非他明白,什么是真实的信仰,什么是虚假的信仰,什么是虚伪的信仰,或它们的各自性质,所以要证明以下几点:

(1)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那些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就持有这种信仰。

(2)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那些“从别处爬上来”,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持有的信仰。

(3)虚伪的信仰不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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