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7

787.“全地都希奇

787.“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教会中更有学问的人对这些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这从“希奇跟从那兽”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希奇跟从那兽”当论及表面上通过设计出来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与圣言的不一致时,是指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的接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742, 752节)。“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接受和接收,因为希奇吸引人,被吸引的人就跟从。

在圣言中,经上频繁提到“随从神”、“跟从神或跟神走”、“随从别神”、“随从领袖”、“随众”;这些短语表示从心里跟随并承认,也表示与他们同在,与他们一起生活,并与他们相交,如以下经文。列王纪上: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上: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摩西五经: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同一先知书: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你的神都从你中间毁灭了。(申命记4:3)

由此明显可知,“随从”某人表示跟随他,服从他,从他行事,从他活着。“走”也表示生活。由此可见,“希奇跟从那兽”表示出于以下说服的接受和接收,即: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之所以表示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是因为有学问的人设计了信仰与其产生善行的生活结合的方式;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因不能从内在调查这些不一致,所以就接收它们,各人照各人的理解来接收;因此,这个信条,即唯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在全地(或全世界),或基督教会被接受。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表面上看,这个宗教的主要观点,即:得救在于唯信,不在于善行是如何被清除的,因而是如何被有学问的人接受的。因为这些人设计了从信仰发展到善行的各个阶段,他们将这些阶段称为称义的步骤。他们迈出的第一步是从老师和牧师那里去听,第二步是从圣言获得信息证明情况就是这样;第三步是承认;由于教会的东西无法从心里被承认,除非先有试探,所以他们将试探加入到这一步;如果那时所遇到的怀疑被圣言或牧师驱散,这个人因此得胜了,那么他们就说,此人有了信心,这是对事情真相的一种确定,也是对他凭主的功德得救的信心。但由于在试探中所遇到的怀疑主要源于不理解圣言,而圣言经常提到“行为”、“作为”、“实行”和“作工或工作”,所以他们说,理解力必须加以控制,以服从信仰。因此,接下来是第四步,就是行善的努力;他们在这一步结束,声称当人到达这个阶段时,他就称义了,然后他生活的一切行为都被神接受,神也不看他生活的邪恶,因为它们都被赦免了。有学问的人设计出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还接受它;但这种结合很少延伸到普通人那里,既因为它超出了其中一些人的理解力,还因为这些人大部分忙着做生意和工作,他们转移了心智,没有去理解这个教义的内在奥秘。

但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却以不同的方式接收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以及由此与圣言的表面一致。这些人对称义的步骤一无所知,而是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当他们从圣言那里看到,并从牧师那里听到,行善是必须的,人要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时,就认为信仰产生善行,因为他们以为,知道牧师所教导的那些事,并由此认为事情就是这样,便构成信仰。由于这一步先到来,所以他们相信信仰产生善行,他们称这善行为信的果子,不知道这种信只是记忆的信,而记忆的信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历史的信,因为它源于别人,因而是与他们在一起的别人的,这种信永远不可能结出任何好果子。基督教界的大多数人已经陷入这个错误,因为唯信作为得救的主要方法,事实上作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已经被接受了。接下来要解释信与仁,或相信与实行如何构成一体。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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