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这从“致死的击伤”和“医好”的含义清楚可知:“致死的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此处“致死的击伤”和刚才“受了死伤的头”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中,“击伤或受伤”表示诸如摧毁教会和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可参看AE 584节);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构成教会,所以当教义与圣言不一致时,它就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一种冒充教会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医好”,也就是医好击伤,是指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当“致死的击伤”表示与圣言不一致时,这就是“医好”的含义,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进一步推论。尽管如此,这击伤并没有医好,只是表面上被清除了,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敏锐、更明智,同时又自以为被赋予天赋异禀,能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使任何虚假都能看上去像真理的人。然而,为叫这些主题可以被调查、理解并随后展开,我要在此阐明善行与信仰的这些结合。其中一些结合是被简单人相信的,一些则是由有学问的人设计发明的;通过这些结合,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1)最简单的人只知道唯信在于相信那些在圣言里,并且教会的教义由此所教导的事。
(2)不那么简单的人不知道唯信是什么,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必须做的事;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在相信和实行之间作出任何区分。
(3)事实上,有些人以为信产生善行,却不考虑它是如何产生善行的。
(4)有些人认为信必须始终走在前面,善行或良善来自它,或源于它,如同果实来自树。
(5)有些人相信这是通过人的合作完成的;相反,有些人则相信这不用人的合作就能完成。
(6)但由于教义教导,唯信得救,无需善行,所以有些人就轻视善行,从心里说,他们所做的一切在神眼里都是良善,神不看邪恶。
(7)但由于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行为和作为,实行和工作或作工(working),所以出于调和圣言与这个信条的必要性,他们设计了各种并不一致的结合方式;然而,这些结合的方式是这样:信独自保存,作为也独自保存,以便拯救可以在信中,丝毫不在作为中。
(8)一些人将信与那些到达称义的最后阶段的人行善的努力结合起来;但他们把它与没有从人的自愿部分获得任何东西,相反,只来自流注或灵感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因为来自人的自愿部分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
(9)一些人则将信与主的功德结合起来,声称这功德在属于人生命的一切中作工,而与此同时,人对此一无所知。
(10)一些人将信与道德的良善和文明的良善结合起来,而这些良善是为了世上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永生所要行的良善。他们还断言,这些就是圣言所提到的“行为”和“作为”,并“实行”和“作工”所指的良善;为了其中的功用,善行必须在平信徒面前被教导和宣讲,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与作为结合的奥秘;有些人不能理解它们。
(11)在有学问的人当中,许多人以为一切事物的结合都在唯信里面,也就是说,对神之爱,对邻之仁,生活的良善,作为,主的功德和神都包含在唯信里面,除了人从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这些事之外。
(12)要知道,除了上述结合方式外,还有其它许多结合的方式被设计出来;这些人在灵界设计得更多;因为属灵的思维能扩散到属世思维无法抵达的无数事物中。在灵界,我曾看见一个人想出一百多种结合方式,每一种都有一个从开始通过方法到达目的的思路发展过程在里面;但当他到达目的,以为现在就能看见结合时,他被光照,发现他越从内在思想这个主题,就越将信与善行分离,而不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由此可见,尤其被有学问的人设计出来、似乎由此清除了这个信条与圣言的不一致,或说使这种不一致看似一致的结合方式是什么,“那兽致死的击伤医好了”又是什么意思。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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