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6

786.“他致死的击

786.“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这从“致死的击伤”和“医好”的含义清楚可知:“致死的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此处“致死的击伤”和刚才“受了死伤的头”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中,“击伤或受伤”表示诸如摧毁教会和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可参看AE 584节);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构成教会,所以当教义与圣言不一致时,它就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一种冒充教会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医好”,也就是医好击伤,是指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当“致死的击伤”表示与圣言不一致时,这就是“医好”的含义,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进一步推论。尽管如此,这击伤并没有医好,只是表面上被清除了,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敏锐、更明智,同时又自以为被赋予天赋异禀,能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使任何虚假都能看上去像真理的人。然而,为叫这些主题可以被调查、理解并随后展开,我要在此阐明善行与信仰的这些结合。其中一些结合是被简单人相信的,一些则是由有学问的人设计发明的;通过这些结合,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1)最简单的人只知道唯信在于相信那些在圣言里,并且教会的教义由此所教导的事。

(2)不那么简单的人不知道唯信是什么,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必须做的事;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在相信和实行之间作出任何区分。

(3)事实上,有些人以为信产生善行,却不考虑它是如何产生善行的。

(4)有些人认为信必须始终走在前面,善行或良善来自它,或源于它,如同果实来自树。

(5)有些人相信这是通过人的合作完成的;相反,有些人则相信这不用人的合作就能完成。

(6)但由于教义教导,唯信得救,无需善行,所以有些人就轻视善行,从心里说,他们所做的一切在神眼里都是良善,神不看邪恶。

(7)但由于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行为和作为,实行和工作或作工(working),所以出于调和圣言与这个信条的必要性,他们设计了各种并不一致的结合方式;然而,这些结合的方式是这样:信独自保存,作为也独自保存,以便拯救可以在信中,丝毫不在作为中。

(8)一些人将信与那些到达称义的最后阶段的人行善的努力结合起来;但他们把它与没有从人的自愿部分获得任何东西,相反,只来自流注或灵感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因为来自人的自愿部分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

(9)一些人则将信与主的功德结合起来,声称这功德在属于人生命的一切中作工,而与此同时,人对此一无所知。

(10)一些人将信与道德的良善和文明的良善结合起来,而这些良善是为了世上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永生所要行的良善。他们还断言,这些就是圣言所提到的“行为”和“作为”,并“实行”和“作工”所指的良善;为了其中的功用,善行必须在平信徒面前被教导和宣讲,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与作为结合的奥秘;有些人不能理解它们。

(11)在有学问的人当中,许多人以为一切事物的结合都在唯信里面,也就是说,对神之爱,对邻之仁,生活的良善,作为,主的功德和神都包含在唯信里面,除了人从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这些事之外。

(12)要知道,除了上述结合方式外,还有其它许多结合的方式被设计出来;这些人在灵界设计得更多;因为属灵的思维能扩散到属世思维无法抵达的无数事物中。在灵界,我曾看见一个人想出一百多种结合方式,每一种都有一个从开始通过方法到达目的的思路发展过程在里面;但当他到达目的,以为现在就能看见结合时,他被光照,发现他越从内在思想这个主题,就越将信与善行分离,而不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由此可见,尤其被有学问的人设计出来、似乎由此清除了这个信条与圣言的不一致,或说使这种不一致看似一致的结合方式是什么,“那兽致死的击伤医好了”又是什么意思。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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