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6

786.“他致死的击

786.“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这从“致死的击伤”和“医好”的含义清楚可知:“致死的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此处“致死的击伤”和刚才“受了死伤的头”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中,“击伤或受伤”表示诸如摧毁教会和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可参看AE 584节);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构成教会,所以当教义与圣言不一致时,它就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一种冒充教会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医好”,也就是医好击伤,是指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当“致死的击伤”表示与圣言不一致时,这就是“医好”的含义,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进一步推论。尽管如此,这击伤并没有医好,只是表面上被清除了,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敏锐、更明智,同时又自以为被赋予天赋异禀,能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使任何虚假都能看上去像真理的人。然而,为叫这些主题可以被调查、理解并随后展开,我要在此阐明善行与信仰的这些结合。其中一些结合是被简单人相信的,一些则是由有学问的人设计发明的;通过这些结合,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1)最简单的人只知道唯信在于相信那些在圣言里,并且教会的教义由此所教导的事。

(2)不那么简单的人不知道唯信是什么,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必须做的事;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在相信和实行之间作出任何区分。

(3)事实上,有些人以为信产生善行,却不考虑它是如何产生善行的。

(4)有些人认为信必须始终走在前面,善行或良善来自它,或源于它,如同果实来自树。

(5)有些人相信这是通过人的合作完成的;相反,有些人则相信这不用人的合作就能完成。

(6)但由于教义教导,唯信得救,无需善行,所以有些人就轻视善行,从心里说,他们所做的一切在神眼里都是良善,神不看邪恶。

(7)但由于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行为和作为,实行和工作或作工(working),所以出于调和圣言与这个信条的必要性,他们设计了各种并不一致的结合方式;然而,这些结合的方式是这样:信独自保存,作为也独自保存,以便拯救可以在信中,丝毫不在作为中。

(8)一些人将信与那些到达称义的最后阶段的人行善的努力结合起来;但他们把它与没有从人的自愿部分获得任何东西,相反,只来自流注或灵感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因为来自人的自愿部分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

(9)一些人则将信与主的功德结合起来,声称这功德在属于人生命的一切中作工,而与此同时,人对此一无所知。

(10)一些人将信与道德的良善和文明的良善结合起来,而这些良善是为了世上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永生所要行的良善。他们还断言,这些就是圣言所提到的“行为”和“作为”,并“实行”和“作工”所指的良善;为了其中的功用,善行必须在平信徒面前被教导和宣讲,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与作为结合的奥秘;有些人不能理解它们。

(11)在有学问的人当中,许多人以为一切事物的结合都在唯信里面,也就是说,对神之爱,对邻之仁,生活的良善,作为,主的功德和神都包含在唯信里面,除了人从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这些事之外。

(12)要知道,除了上述结合方式外,还有其它许多结合的方式被设计出来;这些人在灵界设计得更多;因为属灵的思维能扩散到属世思维无法抵达的无数事物中。在灵界,我曾看见一个人想出一百多种结合方式,每一种都有一个从开始通过方法到达目的的思路发展过程在里面;但当他到达目的,以为现在就能看见结合时,他被光照,发现他越从内在思想这个主题,就越将信与善行分离,而不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由此可见,尤其被有学问的人设计出来、似乎由此清除了这个信条与圣言的不一致,或说使这种不一致看似一致的结合方式是什么,“那兽致死的击伤医好了”又是什么意思。


揭秘启示录 #48

48.“眼目如同火焰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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