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这从“致死的击伤”和“医好”的含义清楚可知:“致死的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此处“致死的击伤”和刚才“受了死伤的头”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中,“击伤或受伤”表示诸如摧毁教会和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可参看AE 584节);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构成教会,所以当教义与圣言不一致时,它就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一种冒充教会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医好”,也就是医好击伤,是指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当“致死的击伤”表示与圣言不一致时,这就是“医好”的含义,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进一步推论。尽管如此,这击伤并没有医好,只是表面上被清除了,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敏锐、更明智,同时又自以为被赋予天赋异禀,能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使任何虚假都能看上去像真理的人。然而,为叫这些主题可以被调查、理解并随后展开,我要在此阐明善行与信仰的这些结合。其中一些结合是被简单人相信的,一些则是由有学问的人设计发明的;通过这些结合,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1)最简单的人只知道唯信在于相信那些在圣言里,并且教会的教义由此所教导的事。
(2)不那么简单的人不知道唯信是什么,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必须做的事;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在相信和实行之间作出任何区分。
(3)事实上,有些人以为信产生善行,却不考虑它是如何产生善行的。
(4)有些人认为信必须始终走在前面,善行或良善来自它,或源于它,如同果实来自树。
(5)有些人相信这是通过人的合作完成的;相反,有些人则相信这不用人的合作就能完成。
(6)但由于教义教导,唯信得救,无需善行,所以有些人就轻视善行,从心里说,他们所做的一切在神眼里都是良善,神不看邪恶。
(7)但由于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行为和作为,实行和工作或作工(working),所以出于调和圣言与这个信条的必要性,他们设计了各种并不一致的结合方式;然而,这些结合的方式是这样:信独自保存,作为也独自保存,以便拯救可以在信中,丝毫不在作为中。
(8)一些人将信与那些到达称义的最后阶段的人行善的努力结合起来;但他们把它与没有从人的自愿部分获得任何东西,相反,只来自流注或灵感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因为来自人的自愿部分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
(9)一些人则将信与主的功德结合起来,声称这功德在属于人生命的一切中作工,而与此同时,人对此一无所知。
(10)一些人将信与道德的良善和文明的良善结合起来,而这些良善是为了世上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永生所要行的良善。他们还断言,这些就是圣言所提到的“行为”和“作为”,并“实行”和“作工”所指的良善;为了其中的功用,善行必须在平信徒面前被教导和宣讲,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与作为结合的奥秘;有些人不能理解它们。
(11)在有学问的人当中,许多人以为一切事物的结合都在唯信里面,也就是说,对神之爱,对邻之仁,生活的良善,作为,主的功德和神都包含在唯信里面,除了人从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这些事之外。
(12)要知道,除了上述结合方式外,还有其它许多结合的方式被设计出来;这些人在灵界设计得更多;因为属灵的思维能扩散到属世思维无法抵达的无数事物中。在灵界,我曾看见一个人想出一百多种结合方式,每一种都有一个从开始通过方法到达目的的思路发展过程在里面;但当他到达目的,以为现在就能看见结合时,他被光照,发现他越从内在思想这个主题,就越将信与善行分离,而不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由此可见,尤其被有学问的人设计出来、似乎由此清除了这个信条与圣言的不一致,或说使这种不一致看似一致的结合方式是什么,“那兽致死的击伤医好了”又是什么意思。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启示中的新教会。“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这在本章最后一节有所说明;七个教会表示凡在基督教界和亲近教会的所有人(参看10节);若加细分,则依照各自的接受状态(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表示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就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灯台是被看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是凭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成为一个教会;“金”表示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接一个紧挨着或连起来放的,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围成了一个圈。这一点从随后章节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那位说的。(启示录2:1)
经上未曾说灯台上有灯,而是在下文说:
圣耶路撒冷(就是新教会)不用日月光照,因有城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还有:
他们不用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因为将归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只是灯台,而灯台要靠主来发光。
会幕中的金灯台无非代表从主得启示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37:17-24;利未记24:3-4;民数记8:2-4)。它代表主教会的神性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一书,以及后文(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所说的“灯台”也表示主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的下文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神的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等)。不过,有必要说明,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它在撒迦利亚书第4章依次有何含义。
包含在第一节至第七节中的那些事物表示主的新教会出于爱之良善凭借真理的启示,其中“橄榄树”表示教会的爱之良善。包含在第八节至第十节中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其中将新建圣殿(也就是新建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包含在第十一节至第十四节中的事物表示该教会也将掌握来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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