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也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400.(4)具体的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
(a)自我之爱在于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甚至不希望教会、国家、人类社会或同胞好。这爱还在于向他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尊敬和荣耀;人若在向他人所行的良善中感知不到这些,就会在心里说:“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对我有什么好处?”然后就不再费心做事了。这清楚表明,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爱教会、国家、社会、同胞,或任何真正的良善,只爱他自己和他所拥有的东西。
(b)当人在他的思维和行为中不关注邻舍,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主了,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自己人,即便为了公众,那也只是为了表现,或即便为了邻舍,那也是为了给自己捞取一些好处时,他就处于自我之爱。
(c)之所以说为了自己和自己人,是因为爱自己的人也爱那些属于他的人,即自己人,尤其他的儿女和孙子孙女,以及总体上所有与他构成一体的人,他称他们为自己人。爱这些人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可以说在自己里面关注他们,并在他们里面关注自己。所有赞美他、尊敬他、向他献殷勤的人也包括在那些他称之为自己人的人当中。他的确用肉眼把其他所有人看作人,但用灵眼却把他们几乎看作幽灵或无名小卒。
(d)一个与自己相比鄙视邻舍,如果邻舍不向自己表示好感,不尊敬自己,不讨好自己,就视之为仇敌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为了这些原因而恨恶并迫害邻舍的人更处于自我之爱;更何况那因此对邻舍充满报复,渴望毁灭他的人。这些人最终以残忍为快乐。
(e)通过与天堂之爱进行比较,可以清楚看到自我之爱的真正性质。天堂之爱在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人类社会和同胞所行的良善而爱良善。但为了自己而爱他们的人,爱他们只是像爱他家里的仆人一样,因为仆人服侍他。由此可知,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希望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他们服务;他把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把他们置于自己之下。
(f)此外,人越处于天堂之爱,即爱功用和良善,并在履行它们的过程中感到由衷的高兴,他就越被主引导,因为这就是主自己所处的爱,这爱来自祂。而另一方面,人越处于自我之爱,他越被自己引导,也越被他的自我引导;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是他的遗传之恶,遗传之恶在于爱自己胜过爱神,爱世界胜过爱天堂。
(g)此外,自我之爱还具有这种性质:缰绳越给它,也就是说,外在约束越被除去,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尊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惧怕,它就越往前冲,直到它不仅渴望统治全世界,还渴望统治天堂,甚至统治神自己。它从来没有限度或尽头。这种欲望就潜伏在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里面,尽管它在世界面前可能并不明显,在世界上,它被刚才提到的约束和束缚阻止了。当这样的人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时,他只是停下来保持安静,直等到这障碍被移除。因此,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种疯狂和无限的欲望就潜伏在他的爱中。然而,事实的确如此,谁都可以在统治者和国王身上看到这一点,他们没有这样的缰绳或制约、束缚和不可逾越的障碍,于是就往前冲,征服各个省和王国,并且只要成功,他们就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一点在那些将自己的统治扩展到天堂,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给自己的人身上更明显;这些人不断地渴望更多,他们对权力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
(h)统治权有两种;一种来自对邻之爱,另一种来自自我之爱。这两种统治权是对立面。出于对邻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渴望所有人的利益,只喜欢履行功用,从而为他人服务。为他人服务就是出于善意行善,并履行功用。这就是他的爱和心中的快乐。此外,他越晋升到很高的职位,就越高兴,不是因为职位高,而是因为他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大的规模上履行功用了。这就是天堂的统治权,或它的性质。而另一方面,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只渴望自己和自己人的利益。他所履行的功用是为了他自己的名誉和荣耀,对他来说,名誉和荣耀是唯一的功用。他为他人服务的目的是,他自己可以被服侍、被尊敬,可以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可以行善,而是为了他可以获得显赫和荣耀,并拥有它们所带给他的内心的快乐
(i)世上的生活结束后,对统治的爱仍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对邻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在天堂也被赋予统治权。那时,不是他们在统治,而是他们所爱的功用和良善在统治;当功用和良善统治时,就是主在统治。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在结束世上的生活后,就会被赶下台,并沦为奴隶。由此明显可知,哪些人处于自我之爱。至于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是什么样,是傲慢还是谦卑,则无关紧要,因为这些品质住在内在人中,或说属于内在人,并且大多数人都把内在人隐藏起来,而外在人则被训练,以假装爱公众、爱邻舍,从而伪装其真实性质的对立面。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自我;因为他们知道,爱公众和邻舍会深深打动或影响所有人,并增加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对公众和邻舍的爱之所以如此深深打动人们,是因为天堂流入它。
(j)在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盛行的邪恶,一般来说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的敌意和由此产生的实际敌对行为,各种仇恨,报复,狡诈,欺骗,无情和残忍。这些邪恶在哪里盛行,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事物,那也只是用嘴巴,而不是用心。由于这些邪恶来自自我之爱,所以类似的虚假也来自它;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k)世界之爱在于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别人的财富,把心放在财富上,允许世界拖累一个人,使他分心,引导他远离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从而远离天堂。那些渴望通过各种手段将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如此行,毫不关心邻舍利益的人,就处于世界之爱。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垂涎或贪恋别人的财产,并且只要他们不害怕法律,因财富或利益而不害怕丧失名声,他们就会占有别人的财产,甚至掠夺。
(l)然而,世界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那么大。
(m)世界之爱具有多种形式。它可能是一种为了地位或晋升到更高的职位而对财富的爱;也可能是一种为了获得或增加财富而对荣誉和地位或高位的爱;还可能是一种为了获得世俗的快乐而对财富的爱;又可能是一种仅仅为了财富本身而对财富的爱,这是守财奴的爱;等等。追求财富的目的被称为财富的功用;爱从目的或功用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为做任何事的目的是怎样的,爱就是怎样的,或说爱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指向的目的;其它一切都作为手段而为它服务。
(n)总之,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直接对立的。因此,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如前面所描述的,是地狱之爱;它们的确在地狱掌权作王,也构成人里面的地狱。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掌权作王,也构成人里面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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